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7篇

时间:2023-02-13 作者:dopmitopy

心得体会就是将学习或者生活中得到的体会用文字书写下来的应用文体,写好一篇心得是需要结合自己的真实经历的,以下是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7篇,供大家参考。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7篇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篇1

大型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四、五集《公正司法》以全面依法治国为背景,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内涵,通过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的案例,展现司法改革对于法治中国建设所起到的推动作用,以司法责任制、便民、利民等一系列改革举措,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获得实惠。

公正司法在法治中国建设中的作用十分突出。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的破坏作用。英国哲学家培根曾经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因为犯罪虽是无视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流,而不公正的审判则毁坏法律——好比污染了水源。这形象说明了司法不公对法治“水源”的危害。司法不公的深层原因在于司法体制不完善、司法职权配置和权力运行机制不科学、人权司法保障制度不健全。要消除这些导致各种司法不公、司法腐败的深层原因,就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这是法治中国建设的“推动器”。

构建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体系。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必要保证,也是提高司法公信力的本质要求。很难想象处处受到干扰的司法权会带来程序和实体上的公正,会带来令人信服的公正结果。司法的实践也一再证明,一些冤假错案就是司法机关受到外界干扰而酿造的苦果。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司法机关内部人员干预过问案件规定,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筑起了一道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设立巡回法庭,成立跨行政区划的法院,这是用制度克服地方行政权对司法权的干预。通过改革确立新的体制机制,为司法者构建具有组织、职业和物质保障的安全体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目标,让司法者的法治信仰得到守护,让守护公平正义的信心和决心进一步增强。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审判是法官开庭审理案件并作出裁判的活动,尤其是在刑事诉讼中,审判是守护司法公正、防范冤假错案的关键环节。但是在审判实践中,仍然存在办案人员对庭审重视不够的现象,有的关键证据没有收集或者没有依法收集,有的没有达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法定要求,使庭审的作用无法得到充分发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就是要充分发挥各类司法人员的工作职能,确保侦查、审查起诉的案件事实证据经得起法律的检验,确保庭审在查明事实、认定证据、保护诉权、公正裁判中发挥决定性作用,这对于防范冤假错案、排除非法证据、确立审判的高标准都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人权司法保障水平是法治状况的重要标志,是司法公正与否的重要标尺。法治的本质在于尊重和保障人权,而司法是保障人权的重要方式。全力加强人权司法的保障水平,让司法充分发挥人权保障作用,需要构建平等公正的保护程序,规范司法者的司法行为,完善当事人充分参与司法过程和充分行使权利的机制。强化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知情权、陈述权、辩护辩论权等各项权利,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的法律制度,完善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司法监督,健全冤假错案有效防范、及时纠正机制,规范查封、扣押、冻结和处理涉案财物的司法程序。

建立人民司法为人民的体制机制。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全面实施立案登记制,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案件要求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使“不得拒绝裁判”成为司法的基本义务;繁简分流,根据案件情况,选择适用适当的审理程序,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从而优化配置司法资源,提升了司法效率和公正;通过执行联动、健全联合信用惩戒体系、出台网络司法拍卖等涉执行司法解释和规范文件,让“执行难”这一制约司法公正的“最后一公里”问题得到有效破解;让每一位公民都享受平等的诉讼权利和公正的司法判决,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正在提速;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让公共利益无人管的“公地悲剧”现象及时避免;以信息技术为支撑,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狱务公开正在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的改革,全面促进了群众参与司法、了解司法、认同司法。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的历史性机遇,构建人力和科技深度融合、体制机制改革和科技应用双轮驱动的司法运行新模式,正在创造司法公正和司法为民的“中国经验”。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篇2

两千多年前,商鞅推行一系列新法令,助力秦国富国强兵。“徙木立信”体现了法律的权威和制度的诚信。“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法律得到有效实施和执行,对于施政治国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重要内容,是指行政机关必须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设立,并依法取得和行使其行政权力,对其行政行为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的原则。依法行政也是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对政府活动的要求是政治、经济及法治建设本身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说,政府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才能保障法律法规得到全面正确的实施,成为改革发展“安全气囊”。

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无疑,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而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诚然,当前在我们社会生活中发生的许多问题,往往不是因为立法不够、规范无据,而是因为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乃至徇私枉法、破坏法治。以文中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为例,正是因为所在地方各级政府违法决策、违规审批、监管失职,才造成局部生态遭到严重破坏,自然保护区满目疮痍。

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而实现依法行政,责任在政府,关键在领导。但现实中,一些党员、干部仍然存在人治思想和长官意识,认为依法办事条条框框多、束缚手脚,凡事都要自己说了算,根本不知道有法律存在,大搞以言代法、以权压法。或是因为一个问题有权力交叉现象,而形成相互推诿,在管理上出现真空等等。显然,这种“有法制、缺法治”的现象,势必导致一些地方和部门工作水平不高、矛盾问题频发。这正是,权力是一把双刃剑,行使得好,可以服务人民、造福社会;一旦不当,又会侵害群众权益,损害公共利益。

“政之所要,在乎民心。”民之所望,施政所向。再看党的十八大以来,无论是简政放权,还是依法治国,都是直面百姓期待、回应人民心声、适应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而提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改革举措。有权必有责,违法必追责。规范执法行为,执法利剑指向重症顽疾,遵循服务程序。如:对环境污染零容忍,依法清理“小散乱污”企业、关停整改排污大户、查处违法典型案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多举措加强稽查执法,护航百姓“舌尖上的安全”;加强工商事中事后监管,推动企业恪守诚信等等如是。为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助力。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依法行政是一场治理的革命,也是理念的革命。同时,犹如一个硬币的两面,执法的质量和效果,关系到政府形象和公信力。笔者以为,只要明确好执法主体,落实好执法责任,健全好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一切权力循法而行,必将不断提高我们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让人民群众收获更多实实在在的福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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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篇3

党的十八大以来,司法为民理念贯穿于法治中国建设全过程,司法机关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让公平正义渗透到人民群众工作生活的各个方面,让每个公民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

“利民之事,丝发必兴。”在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司法机关创新体制机制,推出更加透明、更加便民的“阳光司法”新举措,让司法公正体现在每一起具体案件中,更体现在当事人和人民群众的切身感受中。笔者认为,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做到人民司法为人民,有利于积极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

司法,是对法治秩序的维护,是法律实施的核心环节和重要方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公正,是司法的灵魂,是法治的生命线。公正司法是一项系统性工程,既有全方位的司法公开,又有全幅度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司法程序,还有全过程依法合理分配权利义务的实体追求。

立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懂法、信法、守法和护法的基础。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阳光司法,可以有效促进公正廉洁司法,让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司法的进步。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需要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做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落实司法为民根本宗旨,不断拓展公正司法公正、公开的广度与深度,深入推进司法公开公信;完善便民利民措施,提升为民服务水平;创新便民利民机制,推进司法公开力度;借助一系列高效便捷的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让司法公正深入民心,真正做到司法为民。

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是人民法官、检察官永恒的价值追求,也是司法公信的根基和灵魂。公正司法,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坚持以公开促公正、以透明保廉洁,增强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让暗箱操作没有空间,让司法腐败无法藏身。

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力量,围绕公正、高效、权威的目标,坚持高效廉洁司法,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注重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让更多人民群众感受公平正义;坚持司法为民,不断推进过硬队伍建设,改进司法工作作风,注重把握司法实践情况,确保司法改革整体推进、取得实效。

总之,法治中国立足公正司法,做到司法为民,让公平正义的阳光普照司法体制改革,维护人民群众根本权益,创造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篇4

近日,六集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在央视首播。专题片播出在在干部群众中引发强烈共鸣。大家表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回应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呼声,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打造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公平正义落地有声,可见可感,百姓的“法治获得感”不断增强。

?法治中国》论证专题片共分六集,分别为《奉法者强》《大智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上)》《公正司法(下)》《全民守法》。该片以建设法治中国为主题,以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和重大成就为主线,内容涵盖法治建设主要方面,既有权威、严谨的理论阐述,突出思想性和理论深度,又有丰富、生动的案例故事,体现人民群众因法治进步而不断增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当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已经进入决胜阶段,全面深化改革进入攻坚期,人民群众对法治政府的要求越来越高。几年来,人们欣喜地发现,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背景下,法治政府建设的节拍越来越清晰、脚步越来越坚实。专题片《法治中国》的播出,让执法干部感受到了身上的责任。2016年12月2日,最高法改判聂树斌无罪,悬疑21的沉冤昭雪;还有云南巧家女孩钱仁凤蒙冤投毒被改判无罪,内蒙古青年呼格吉勒图沉冤18年改判无罪等。这一原则,更体现在当下案件审理中,比如专题片披露的“曾某抢劫案”,审理立足于证据,抽丝拔茧、还原真相,最终认定盗窃罪。审判为中心,以审理的合法化、正当化,通过排除非法证据、防范冤假错案,以公正树立司法权威,可以说《法治中国》专题片奏响了司法公正炫音。

五年来,政府有关部门不断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治理创新,法治政府建设步履坚实。执法机关恪守权责法定,各项工作更加廉洁高效。当前,全国各地真正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正全力推进行政执法公示、记录、审核等三项制度,通过严格执法、规范执法,推进公正执法,进一步加大内部监督力度,以监督促规范,推动执法能力和水平的提升。笔者认为,要确保司法公正,须做好以下方面。

一方面,要从人的思想教育抓起,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只有把“三个有利于”放在首位,只有树立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才能不计个人名利得失,才能依法公正、及时地审理好各类案件。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才能“想当事人所想,急当事人所急”,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另一方面必须建立审判公开制。公开才能增加法庭审判的透明度,才能使司法审判置于社会公众舆论的监督之下,才能最大限度地确保司法公正。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全国法院教育整顿工作座谈会上曾指出,各类案件除涉及国家机密、公民个人隐私、未成年人犯罪以及法律另有规定不予公开审理外,一律实行公开审判制度,都不许实行“暗箱操作”。

此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还要敢于查处那些违法违纪枉法裁判者。对于造成错案或有执法过错的责任人,要敢查、敢追、敢究,做到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有错必改,有错必纠,让犯错者受到警示,让无错者接受教训,杜绝冤假错案再次发生。对于那些严重违法违纪的,还要予以法律制裁,清除出法院,以纯洁法官队伍,不能让害群之马干扰公正司法。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篇5

中央电视台播出政论专题片《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法治犹如天平,一边是公共权力,一边是公民权利。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只有政府带头有法必依、严格执法,国家才能在法治的轨道上有序发展。

早在2014年2月23日,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强调,要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市场主体,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而对政府,则是“法无授权不可为”。对于政府而言,“法无授权不可为”,避免了“有权任性”的情况发生。我们可以从中感受到给权力戴上的“紧箍咒”,让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得到了有效提升,极大地释放了市场活力。

在计划经济时代,每个个体都是“单位人”,从自己的生老病死,到孩子出生、读书、分配、工作等等,都需要单位和政府的管理,而政府过多地干预微观事务,则会束缚个体的成长。步入市场经济,各种社会力量得到了极大的释放,单个的人从“单位人”转变为“社会人”,政府已经慢慢习惯于不再干预微观的社会活动和经济活动。但是,这种转变对当下的市场需求而言,还不够彻底。因此,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后,政府依法行政成为了新时期的革新。每个行政行为,都得依法,政府的手不能伸的太长,否则,如果政府管得过多,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不仅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增加交易成本,还容易滋生腐败。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政府释放市场活力的决心和信心。

依法行政在新时期新阶段,就是一场“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自我革新。各级政府相继推出了“负面清单”,对审批目录清单进行全面梳理,不该政府审批的,坚决祛除,最大限度地降低了政府对市场的干预。而广大年轻的创新创业者,在“互联网+”的大背景下,掀起了追逐梦想的新高潮。很多年轻人感慨,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错过了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迎来了新时期新阶段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历史新机遇,又有“互联网+”的无限可能。而且,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吹起了一股创业新风。

“大道至简,衍化至繁。”从各级政府公布的审批目录清单中,我们可以发现,对激发市场活力的浓浓诚意,清单以外的项目,我们已经不用再申请行政审批了,而且政府一直在对审批事项做“减法”。“法无授权不可为”背后,蕴含的市场活力前所未有。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篇6

当前,继大走访之后,深入开展社会矛盾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在江苏全省各地迅速展开,编织“责任网”绷紧“安全弦”,扎实推动隐患排查和矛盾化解,着力解决突出问题,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环境。然而,随着人民群众民主意识的不断增强,加之各种利益诉求多样化、复杂化,上访成为了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也成为困扰各级政府加强社会创新治理的一大难题,更是目前基层每天面临的一项非常棘手的工作,其成因与广大群众“熟人社会”传统处事方式和法治观念入心不深、信法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全面依法治国,让群众信法而不信访,必须真正树立起法律权威。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律权威。法律是国家制定,反映社会公众意志和共同利益,并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行为规范。必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进一步完善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弘扬法治精神,塑造法治文化,在全社会树立法律至上的观念,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凌驾于法律之上,使法律在人们心目中享有崇高威望、具有高度信仰和普遍认同,法治精神渐入人心,从领导干部到普通群众,人人尊重法律、服从法律、维护法律的良好社会氛围正逐步形成。

全民守法必须树立法治信仰。执政兴国,离不开法治支撑;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要在全社会树立起法律红线意识,崇尚法治,对法治有敬畏之心,让法治成为一种“国家信仰”。只要违法犯罪不管你官居多高、功有多大都应依法予以追究。执法机关要公正执法、严明执法,要让违法者受到严惩,付出沉重的代价,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律管用,凡事以法律说了算,遇事找法、办事循法,让群众依法办事不再难、打得起官司、降低群众依法维权的成本,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公平正义,才能让信法不信访成为社会的共识,依法维权才会成为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坚持崇法尚德,法治信仰才会深入人心。

法治中国的心得体会篇7

继《奉法者强》、《大智立法》后,央视一套又推出《法治中国》第三集《依法行政》。这对于加快依法治国步伐,规范权力运行意义深远。

依法行政,在人民群众的声声呼喊中“破壳而出”。“亲人送水来解渴,军民鱼水一家人”。面对新的历史起点,唯有将依法行政贯彻到底,干群关系才能架起“连心桥”,法治中国的建设方能如鱼得水。

依法行政,能有效割断权力“粘连”。如何证明“我妈是我妈”,曾在社会各界一石激起千层浪。权力不清、责任不明,一度让众多审批手续交叉重叠,推诿扯皮、含糊其辞,更是让办事者“磨破了嘴”,也“跑断了腿”。在经济社会中,让依法行政成为常态,让违规操作无法“容身”,是保障人民权益的有效方式,更是划清权力边界的有力武器。借依法行政之刀,割断权力“粘连”,是众望所归,更是时代所唤。

依法行政,能强力医治执法“顽疾”。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政府是人民权益的“代言人”,领导干部更应拿出“零容忍”的姿态严格执法。面对亿万人民群众,一方面涌现出来的是对弱势群体层出不穷的“暴力执法”,另一方面却是面对金钱与权势左右摇摆不定的“注水执法”,这样的“一视异仁”何时才能将从严治党、依法治国的精髓“吸收消化”?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需要道德的“柔情”保驾,更需要法律的“侠骨”护航。规范政府运行,祛除执法“顽疾”,依法行政方是“良药”。

依法行政,能快速疏通决策“经络”。从医学上讲,西医药效快,但“治标不治本”。中医虽说药苦疗效缓,但却能“静水流深”般疏通经络,“治标又治本”。治理国家亦是如此,若是急躁冒进,离开法治的“长期调理”,民主决策必将“不复存焉”。着眼于当下,网约车经营许可证的出台,先后进行了数以百计的沟通、座谈、论证与咨询,这是政府循法而行的有力彰显。“制定规则就是在矛盾的焦点上’砍一刀’”,依法行政就是在不断延续着这样一种“规矩意识”,不断打通决策“经络”。

民之所向方为施政方向。随着法治中国的深入推进,政府的依法行政,必定会让人民群众的诉求得到更好的满足,权益得到更好的维护。我们坚信,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干群“鱼水情”必将更加深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