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凝土购销合同7篇

时间:2023-05-31 作者:Mute

在拟定合同的过程中,需要把当事人的信息表明,合同是具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功能及作用的,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混凝土购销合同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混凝土购销合同7篇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1

买受人:

出卖人:

签定地点:

为保证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和买受人施工工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gb/t14902—20《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同意,买受人工程中的预拌商品混凝土由出卖人供应。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结构类型:

3、工程地点:

第二条:商品混凝土

约需总量m,最终结算量以买受人授权代表签发的的发货单结算联方量为准。

第三条:数量、单价、金额及计量方式

1、本工程商品混凝土计量方法:买受人在出卖人随车发货单上签字,发货单上标明的混凝土方量作为结算价款依据。买受人可随时派人到出卖人厂内抽检数量,标准误差范围在±2%以内。

2、合同价格及要求见下表:说明:单价中只含减水剂费用,如设计要求有其他外加剂,费用另计。

第四条:结算方式

1、出卖人以供给买受人每m的商品混凝土为一个结算价款的时间,或以单批次供应完为一个结算时间。当一个批次的供货量小于m时,以每月的25日为一个价款的结算时间。

2、双方以签字后的发货单作为结算依据。

3、买受人在收到结算单二个工作日内做出书面确认,逾期视为认可出卖人结算单上的价款和数量,买受人在十日内付款与出卖人。

第五条:付款方式

1、买受人在每批商品混凝土供应前向出卖人预付价款的%作为定金。

2、按双方约定的结算方量付款。

3、按照双方约定不能及时付款,逾期一天,买受人支付给出卖人3‰的滞纳金。

4、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下浮,商品混凝土价格随之浮动,根据出卖人的价格调整通知单并经双方签字确认认可后作为价格调整依据和结算依据。

5、不论采用以上任何一种付款方法,买受人应将混凝土货款汇(转)入出卖人指定账户,否则出现问题由买受人承担。

第六条:质量与检验

1、预拌商品混凝土质量的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交货检验,检验的项目按国标及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2、由出卖人负责按国家预拌混凝土标准的规定对所供混凝土进行出厂检验。

3、出卖人供应的预拌混凝土质量及各相关指标应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及本合同相关规定。

4、交货检验,在监理见证下,双方共同到场,由买受人指定持有上岗证的技术人员负责现场坍落度测试、试块留臵等相关工作,并认真填写交接货检验记录,并有三方签字。由买受人负责送有资质的工程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并承担相关费用,检测结果作为混凝土强度等级评定的依据。

5、买受人对浇筑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自发现十二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若双方存有争议,应由买受人组织工程监理、政府质量监管部门共同确认质量异常原因。

第七条:买受人责任

1、在工程施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和使用商品混凝土登记表,严格按照gb/t14902—20《预拌混凝土》及gb50204—20《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有关规定进行浇筑施工和养护。

2、混凝土运到现场后,买受人应按照gb/t50081—20《普通混凝土力学性能试验方法标准》要求将原始混凝土见证取样制作试块并按标准进行养护,按照gbj107—87《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规定送相关机构进行检验。买受人未经出卖人技术负责人书面同意,擅自在混凝土内掺入外加剂、掺合料或水,由此引发的质量问题由买受人承担全部责任。

3、出卖人将商品混凝土供至买受人现场后20分钟内,买受人查验出卖人的有关资料后应按gb/t50082—20《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实验方法标准》对混凝土的坍落度等进行检验,检测合格后及时组织浇筑。若因买受人原因使混凝土到达现场后60分钟内未能浇筑完毕,每超过半小时加收车辆等待费50元;若继续延时超过壹个小时,买受人除支付车辆等待费外,因浇筑不及时或养护不当等导致混凝土的质量发生变化,买受人负全部责任。

4、买受人所需混凝土的方量、强度等级、浇筑部位等相关事宜应在混凝土浇筑前48小时电话通知或把混凝土计划单交至出卖人代表,浇筑时间准确至小时。如临时停工或变更计划单内容,买受人应在计划供应的3小时前通知出卖人,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负责。单批混凝土在供应结束时,如出现实际使用量小于电话通知或计划单单上的方量时,均按通知方量作为结算方量。

5、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混凝土款项时,每日按应支付款项的3‰支付违约金,同时出卖人有权拒绝履行相应义务,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损失由买受人负责。

6、买受人应为出卖人混凝土运输、输送等设备提供必要条件和国家规范要求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机械设备操作现场无安全隐患,有电力、照明、水源等设施,并保证不受第三方因素的干扰,否则由此造成车辆堵塞、损坏、人身伤害等问题,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负责。

7、如需占用人行横道、便道及夜间施工时,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买受人有权拒绝施工,由此产生车辆损失及混凝土质量责任均由买受人负责并赔偿买受人相应费用。

8、买受人应派专人对混凝土施工车辆进出调度指挥。

9、买受人应保证施工时间准确,工地卸料及时(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1、5小时内卸完),若因超时混凝土发生质量问题,买受人自负。

第八条:出卖人责任

1、出卖人应严格按照gb/t14902—20《预拌混凝土》标准及配合比要求组织生产,逐车计量和检验,以保证混凝土的数量和质量。

2、出卖人接到买受人混凝土供应电话通知或混凝土计划单后,应立即做好生产准备,安排调度或车队长到工地查看现场情况,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核准供应时间及相关配合事宜。

3、如因出卖人设备、水、电等原因,不能按买受人计划要求时间供应混凝土,出卖人应在供应时间3小时前通知买受人,如未通知并且不能按时供应,由此造成的随时由出卖人承担。

4、混凝土供应前,出卖人派调度或车队长到现场与买受人工地代表接洽,根据工地实际情况商定供应中应注意的配合问题。

5、根据买受人施工计划的要求,按时昼夜供应,保证施工进度和工程的连续浇筑需要,因供应不及时导致连续浇筑中断,造成混凝土质量事故,损失由出卖人承担。如需夜间施工,买受人负责办理相关许可手续,否则由此造成供应不及时出卖人不承担责任。

6、出卖人负责向买受人提供有关预拌混凝土的资质、合格证、开盘鉴定等资料。

第九条:违约责任

1、非因不可抗拒力单方停止履行本合同及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因所提供的技术要求及混凝土质量指标等造成供应质量问题,调查责任,由责任方承担。

2、因买受人施工条件不具备,进出施工现场道路不通畅,工地卸料不及时或因突发性事件而造成所供混凝土无法使用、车辆损坏等损失,由买受人按照损失额的二倍予以赔偿。

3、未按合同规定付款,出卖人向买受人提出停止供应书面通知,买受人接通知后两天内仍未付款,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供应,买受人应承担出卖人的全部损失。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的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本着互谅互让的精神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争议时,商品混凝土生产、使用过程的质量判定,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商品混凝土质量检测由有关法定检测单位实施。

2、本合同在履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协商不成,按以下方式解决:

(1)由出卖人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

(2)依法向出卖人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宜

1、买受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在出卖人混凝土发货单上签字。出卖人授权同志作为代表全权处理有关事宜。

2、单批泵送方量小于100m3,泵送费用按台班费2200元/次计取。在单批供应混凝土过程中,搅拌运输车超过两次的小方量运送,按车满载辆每方40元收取车载费。

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需方单位:

供方单位:

签订合同: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2

甲方(采购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应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由于越美国际轻纺城工程项目建设的需要,现需从乙方处采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建筑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及价款

第二条 供货时间

以甲方通知时间为准,甲方应提前一天通知乙方,通知不限于书面、口头、传真、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以便及时确定供应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

第三条 质量要求

乙方在甲方用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由乙方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浙江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证书》等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提供给甲方存档使用,乙方须保证供给甲方同样质量的产品。同时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及相关规范要求。

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 ,容重严格控制在≤3。

第四条 运输、包装、交货及收货

1、交货方式: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由乙方送往双方共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产生的费用由 乙方 承担。

2、交货地点: 乙方送货至甲方工地,按甲方收料员指定的位置卸货。

3、乙方货到后甲方应组织人员初验,初验合格的,甲方签收;初验不合格的,甲方退回乙方,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乙方自担;如果本项工程对材料验收有特殊要求的,应按此规定办理;甲方初验合格,不意味着材料最终完全合格,甲方将在实际使用过程中进行进一步送检测中心检验和验收,如发现质量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更换或作退货处理,乙方应立即作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从未付材料款中扣除相关款项。

4、乙方送至甲方的所有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必须按批以木板托盘进行打包包装,合理损耗不超过1.5%(即每百块内废块、断块数量不超过1.5块)。

5、到现场的材料数量必须足量,不能有任何偏差,如果发现一次,以前所送的材料数量,都按此次的数量进行结算,乙方不得有任何借口不同意,也不得无理取闹,影响工地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货到现场有破损的加气块(不在合理损耗范围内)在收货时扣除。

第五条 付款及结算方式

材料送到工地,甲方指定项目物资部 李灵生、王利、张英 在发货单上签字作为收货确认,月底对账时,甲方按合同条款约定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审核,作为支付的依据。乙方结算时,须提供国家正规发票,如不提供或提供虚假的发票,甲方不予支付结算款。

结算方式:按月支付80%的加气块材料款,下月20日前支付上月剩余料款加本月供应加气块料款的80%,如此类推,合同全部欠款在本工程结束供货的次月20日前付清。

第六条 违约责任

(一)乙方应负的责任

1、乙方供应到现场的墙材,其规格、质量、数量必须满足工程施工的要求,若供应的加气块达不到约定的质量要求,乙方需无条件退货并承担因此对甲方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的损失。

2、乙方供应甲方使用的加气块必须保证质量,承担因墙材质量问题引起的相关法律责任,以及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七条 合同的调整

1、如甲方须变更产品品种、规格、质量等时,应提前天与乙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履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承担。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由甲方法人住所地法院裁决。

第九条 合同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按本合同规定货银两讫后自动终止。

第十条 本合同一式 4份,由甲、乙双方各执 2份。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中铁十七局集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代 理 人: 代 理 人:

开 户 行: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诸暨支行 帐 号: 帐 号:7334710182600049320

税 号:140105110070560

日 期: 日 期: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退水混凝土砌块达成以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单价等。

1、c25混凝土砌块;

2、规格尺寸:500mmx300mmx200mm(长x高x厚)250mmx300mmx400mm(长x高x厚),高300mm为光面(两种规格统一标准)。

3、按业主方收据数量为准。

4、单价:两种规格统一单价,包含运到工地及装卸费用,共计每块元整。

二、按图及甲方要求施工。

三、乙方必须保证货源充足,保证质量,保证甲方正常施工,供货时提供质保单和强度报告(强度报告10000块为一个检验批次)。

四、供货日期:至。

五、付款办法:甲方先支付预付款元整,剩余货款每20000块支付一次,工程结束后一次性付清。

六、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4

甲方: (需方)

乙方: (供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甲方就 工程所需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供应事宜,与乙方达成一致意见。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址:

三、产品名称、规格、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强度(mpa)规格(mm)单价(元/m?)数量(m?)金额(元)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本合同数量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按实结算。

四、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甲方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所需要产品的规格,提前壹天通知乙方供货,以确定所需产品的数量、规格和质量要求。本次供货量以预付款到帐后大约在本年底内完成。

五、质量要求:乙方在供货前需提供材料样品,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质保书及《xx省新型墙体材料产品推广应用证书》等证明材料,乙方必须供应同样质量的产品。乙方必须保证原材料为合格产品,应满足施工要求,并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产品应符合《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gb11968-20xx国家标准,容重严格控制在650kg/m?。乙方必须提供每批产品符合验收规范规定的所有证件及报告,并负责制作试块。

六、运输方式、交货及收货

1、所有蒸压加气块由乙方运送到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由乙方负责卸车,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

2、交货地点:具体位置以甲方通知为准。

3、乙方货到后,甲方组织相关人员初验,若初验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退货,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送检复试后,若产品不合格或不能满足施工要求,乙方应立即做出处理,并承担相关损失和费用。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索赔相应的损失。

4、数量验收:甲方材料员对乙方加气块实测实量,并为乙方开具收货凭据。如因运输或卸车造成大量破损的,甲方则依据国家有关标准进行扣除。

七、货款结算及支付方式:

1、按本合同约定单价,甲方需预付货款,乙方方可发货。

2、每月15日前,乙方根据甲方出具的收料单开具完税发票,交甲方财务。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接到甲方计划后必须及时供货,如因乙方供货不及时而耽误甲方施工,乙方需赔偿甲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2、乙方必须保证产品质量,如因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

九、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 做出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单位名称: 乙方单位名称: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 账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5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提前24小时以书面传真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6

合同编号:

购买方: (简称“甲方”) 销售方:(简称“乙方”)

为明确甲乙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混凝土搅拌站采购招标文件》和《混凝土搅拌站投标文件》等,经双方协商,签定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名称、规格和数量

注:以实际需用数量为准,价款以实际设备用量结算。

第二条 价格与价款

1、合同总价人民币¥万元整(万元整)。

2、合同总价款包括设备费、运输和保险费、现场指导安装费、调试费、技术培训费、税金以及随机附件和备品备件等。

第三条 价款结算方式和期限:

1、结算方式:合同签订生效后15天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15%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现场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5%,安装调试投产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20%,验收合格后两个月内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0%,剩余合同总价款的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质保期为12个月)

满后10个工作日内付清。

2、结算期限:根据设备具体到场、安装、调试和验收进度进行结算。

3、乙方交纳叁万元(30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若乙方违反合同约定,甲方不予返还;乙方完全履行合同约定,履约保证金在全部设备验收完毕后返还。

4、甲方支付至合同总价款90%的同时,乙方必须向甲方开具设备全额的正规发票。

第四条 质量标准和期限:

1、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本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

2、符合设备出厂测试和验收的标准。

3、质量负责期限:因设计制造等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负全部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在保质期内乙方负责产品的维修和故障排除,费用由乙方承担;对本产品乙方负责终身免费服务,超过保质期后的配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维护费用。

4、技术要求:

⑴ 充分考虑今后混凝土性能要求的提高,为设备升级改造预留条件。

⑵ 满足生产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乙方承诺;主要配置和技术参数按招投标文件执行。

⑶ 出料口高度能够满足8-11方混凝土罐车的接料运输要求。

第五条

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按照有关标准执行。

第六条 交货时间和地点:

1、交货时间:20xx年8月10日前 台hzs 120拌和站交付使用。

2、交货地点: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成绵乐客运专线cmlzq-4标项目经理部工地指定地点。

第七条 交货方式、运输方式、运杂费及运输风险承担:

1、交货方式:由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

2、运输方式:汽车运输或其他运输方式。

3、运杂费用和运输风险承担:设备运输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运输途中发生的被盗丢失、损坏和人身伤亡等一切事故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 组装、调试、试运行和性能考核:

1、乙方负责指导安装,确保组装按期完成。

2、乙方负责指导设备调试。

3、性能考核:甲方组织有关技术人员进行设备的性能考核,考核结果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确认。

第九条 验收事项:

1、验收时间:设备组装、调试完毕,在完成500m混凝土生产量后进行验收。

2、验收方式:甲乙双方联合验收。

3、验收标准:国家相关最新标准,搅拌站生产高性能混凝土的技术要求,以及招标、投标文件和乙方承诺等。

4、验收内容:

⑴ 数量验收: 台套混凝土搅拌站(包括:主机、控制室、料斗、计量系统、输送系统、螺旋输送机、外加剂储存装置、控制系统、防雷装置、供水装置和供气装置等)。

⑵ 质量验收:①厂家自检并出示材料第三方的检验报告;②外购件的产品合格证及相关资料;③自制件的技术标准和要求;④各部件的性能稳定情况;⑤外观是否合理、美观,结构是否安全可靠,拆装是否方便可靠。

5、验收问题处理:

⑴ 发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解决,并按相关约定执行。

⑵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执行,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执行。

⑶ 双方对产品制造质量和安装质量发生争议时,可申请国家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鉴定。

第十条 提出异议时间和方法:

1、在验收过程中,发现货物的品种、数量和质量不符合规定,先妥善保管,甲方在7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付款期内,甲方有权拒付此部分的货款。

2、乙方在接到甲方的书面异议后,应在2天内回复处理,否则视为违约。

第十一条 随货备品、备件和工具:

1、有关检验报告、出厂合格证和技术文件。

2、随机备件和工具按照投标文件中的随机备件和工具清单执行.第十二条 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1、甲方权利和义务:

⑴ 负责基础施工及预埋件的加工和安装。

⑵ 提供设备正常安装运行所需到配电箱的工作电源,并配备必需的人员、吊装设备。

⑶ 有偿提供乙方安装技术人员的食宿。

⑷ 在收到乙方设备验收通知后,在10日内组织对设备进行验收。

⑸ 负责办理设备在当地使用所需的报检手续及费用。

⑹ 负责确定拌合站主机外包装、配料机、控制室等的喷漆颜色,另行书面通知乙方。

⑺ 若乙方不能满足供货时间、性能达不到规定的技术要求或售后服务不及时等,甲方有权分割乙方所中标的设备数量或终止合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乙方权利和义务:

⑴ 在设备到达工地后,及时派出技术服务人员指导现场安装、调试使用设备。

⑵ 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日历日内提供搅拌站安装方案、基础施工图,提供技术支持,并派人到现场指导设备基础的施工。

⑶ 负责提供设备相关合格证明和验收所需的乙方的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计量器具合格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计算资料等材

混凝土购销合同篇7

买方: 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在互惠互利原则基础上,就混凝土外加剂买卖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共同遵守。

1.1 乙方所供应的 泵送剂生产的泵送剂

1.2 合同单价为 含税单价,且该单价包含运费在内。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计算 第二条 产品执行标准、质量要求

2.1 乙方供应的 型号 缓凝高泵送剂,其品质、性能指标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8076-之相应要求,甲方将根据《混凝土外加剂》gb8076-或其它泵送剂相关条款对乙方供应的产品进行验收。

第三条 检验验收

3.1 甲方委托 负责对乙方的结算、现场供货清单的签认及协调等事项,乙方委托 作为现场代表负责签认供货清单、办理结算等事项。

3.2 乙方须提供上述材料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3 数量以在甲方现场过磅结果为准,合理磅差在3范围内。如超出上述的误差范围,双方任何一方对过磅数量有异议,可到第三方磅站复检(第三方磅站须具备国家计量检定有效合格证),复检费用及磅差由误差造成方承担。在数量复核期间,不影响混凝土外加剂正常供应工作。

第四条 计划、供货时间、交货地点

4.1 甲方提前一天向乙方提出上述材料的供货计划,乙方街道通知后需准时供应。

4.2 交货地点及方式

4.3 包装物回收:甲方工地配合乙方回收外加剂的包装桶。甲方用完后按时通知乙方回收包装桶,乙方接到通知后一周内予以回收。

4.4 运输及费用:运输、装车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 结算方式、款项支付

5.1 结算:以现场代表签认的送货单为依据,每批送货后,核对送货单数量,核对完毕,签认结算清单。

5.2 支付

5.

2.1每月____日结算。

5.

2.2乙方须遵守国家财务管理规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在合同执行工程中,甲方对乙方的供货通知以电话通知乙方。在本合同约定的月供应计划内,进货通知须提前一天。如乙方不能按甲方通知规定时间内交货(不可抗力原因除外),造成外加剂供应延误,每拖延一天扣除违约金人民币1000元,超过三天追究供应不及时而导致的现场损失。

6.2 乙方如提供产品不合格,甲方有权退货,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如乙方对甲方认为不合格的检验结果有异议,可再次抽样检验,送交双方认可的具有资质的质量检测中心,该检验结果是最终的。如确属不合格产品,乙方应该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甲方有权终止该合同。如属合格产品,甲方应承担检验费及乙方由于退货而发生的运费。

6.3 由于乙方供应上述材料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返工、停工等损失或信誉影响,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并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不能及时供货或由于某种原因不具备供货能力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4 在甲方施工期间,乙方必须保证上述材料的连续供应。必须保证材料质量符合本合同要求。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待料,影响总体工程进度,乙方须负责任。由于上述原因造成甲方更换供应厂商,由此带来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 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

7.1 乙方司机须持上岗证,禁止酒后,疲劳驾驶,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应服从甲方管理和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7.2 乙方运输车辆进入甲方现场,必须服从甲方及甲方业主的场内文明施工管理规定,违犯规章制度将予以处理,服从甲方及甲方业主的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调度,对现场的电缆、电杆及其他建筑物和人员应予以避让,一旦撞坏、撞伤乙方须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乙方负责进入甲方现场的人员及车辆的安全责任,如乙方人员进入甲方施工现场后不服从甲方管理和遵守甲方现场安全制度,对甲方造成损失的将由乙方赔偿。

7.3 乙方车辆在甲方现场内,须限速行驶,不允许携带有毒,危险品。

第八条 不可抗力

8.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诸如战争、水灾、台风、地震、罢工、或其它公认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8.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8.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30天以上,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第九条 争议解决

9.1 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执,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请____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裁决是终身性的,对甲乙双方均有约束力。除仲裁机构另有裁定外,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

本合同的适用法律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十条 合同生效及其它

10.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0.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定,或遵照《民法典》规定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