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社区调研报告5篇

时间:2023-10-15 作者:Cold-blo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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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社区调研报告5篇

去社区调研报告篇1

一、基本情况

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于xx年开展了社区矫正试点,今年以来,在全市26个乡(镇、街道)全面推开社区矫正工作,进入矫正实施阶段。通过近三年的社区矫正实践探索和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的情况,目前的社区矫正取得了初步成效,可慨括为三个基本,一是基本上构筑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组织,具体表现为全市26个乡镇街道都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从组织领导和队伍建设上对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保障;二是基本上按照中央、盛市上级部门的要求,认真贯彻宣威市社区矫正工作会议精神,全面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三是基本上制定了工作流程、职责、制度,部门衔接、队伍建设、保障措施等制度框架,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了有效的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奖惩考核、帮助服务。但由于社区矫正立法滞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管理和工作程序等方面的规定比较原则,责权不够明确,实际操作性不强,在社区矫正推进过程中,时常会在制度设计和实际操作中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

二、现阶段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1、执法与执行上分离。

现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我国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五种对象”即被判处管制、被宣告缓刑、被暂予监外执行、被裁定假释和被剥夺政治的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下发的(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则要求,司法行政机关具体承担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帮助教育工作。由此,社区矫正从过去的公安机关单一管理改为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管理体制。从形式上说,作为执法主体的公安机关不再是社区矫正对象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的具体承担者,但仍然是“五种对象”监督管理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责任单位。而从事社区矫正具体指导、管理、组织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在法律上却没有刑罚的执行权。这种状况既影响了社区矫正职能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也影响了刑罚执行工作的严肃性和实际效果。

2、监督管理措施乏力。

由于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的监管规定存在一定缺失,导致当前的社区矫正工作缺乏应有的强制力和必要的工作手段,一些具体的监督管理措施和教育矫正手段难以落实到位。一是奖惩考核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能够获得减刑、假释奖励的实际上只有管制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至于缓刑对象必须要“重大立功表现”才可以获得减刑,假释对象“一般不得减刑”,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则没有减刑奖励。二是监督管理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规定,“五种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可予以收监执行的只有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对象。对判处管制、缓刑、剥夺政治的权利的对象就没有相关规定,实践中,外出打工或下落不明时,见档不见人的,见人不见档的,占有相当比例而无相应处置措施。三是部分矫正手段乏力,现行法律法规对“五种对象”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的相关规定中,没有明确规定必须参加劳动的内容。虽然刑法第46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监狱或者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凡有劳动能力的,都应当参加劳动,接受教育和改造”,但在实际执行中,该规定是否适用社区矫正对象以及目前适用社区矫正的管制、剥夺政治的权利对象是否属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

3、衔接工作缺乏有效机制。

社区矫正试点工作涉及国家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具有相对复杂性。实际运作过程中,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统一思想、形成共识难度较大。目前,相关职能部门之间法律文书的传递、社区服刑人员的交接、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等衔接工作,经常出现不到位、不合拍、不重视等情况,特别是乡镇司法所与派出所的协调、沟通,由于职能转变还存在思想认识上偏差,以及司法所人员装备上的严重不足,脱管、漏管对象还占相当大的比例,部分乡镇街道至今还没有移交档案,更不用说对下落不明的矫正对象的跟踪查找,影响了刑罚执行的效率与质量,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也常常比较被动。

4、社区矫正队伍素质不高。

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仅要对社区矫正对象实施管理考核、奖惩及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和公益劳动,还要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心理、生活、就业、上学等方面的问题和困难。这就要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具备一定的法学、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等专业知识和组织协调能力,才能较好地胜任工作。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结构看,不同程度存在问题:司法所因为受编制限制工作人员较少,部分工作人员学历、业务能力和文化素质较低;公安机关仍为执法机关,负有协助义务,但常因人员、经费等原因,工作衔接时常脱节;有的街道、乡镇领导思想不重视、派人不积极,组织领导、经费安排也存在问题,尤其是村(居)委会治安调解员的素质急待培训提高。

三、关于社区矫正制度建设的几点思考

1、明确社区矫正执行机制,构建统一的行刑权。

目前,我国的刑事司法体制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行使公诉权, 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部分刑罚执行权。但现行法律又规定“五种对象”由公安机关执行,这种状况不利于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的互相监督和制衡,也不符合国际上刑罚执行一般统一由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的惯例。从执行权的属性和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的分工负责和相互配合的司法体制看,社区矫正的执行权交由司法行政机关统一行使较为科学合理,有利于政法各部门的相互监督制约,符合执行权的本质属性,符合我国刑罚执行的原则要求。因此,应当结合当前正在进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积极推进社区矫正立法,将行刑权赋予司法行政机关行使,逐步规范我国行刑权的运作,形成监禁刑措施与非监禁刑措施良性互动的、统一的刑罚执行机制。同时,应在司法行政机关建立与社区矫正工作相适应的,自上而下的统一协调的专门工作机构。可在司法部设立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全国社区矫正工作的指导、管理和协调;在省级设立社区矫正处,县级设立社区矫正科,管理社区矫正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直接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具体地讲,就是要修改现行刑事法律,将“五种人”的.非监禁刑罚权由司法行政机关行使。

2、完善监督管理措施,促使监管有章可循。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监督管理措施的完善对于社区矫正工作的推进显得尤为迫切,彰显重要。针对“五种对象”奖惩中存在的“惩处多、奖励难”现象,以及缓刑、假释在减刑方面,既存在条件过高,又有实际执行中认定“立功表现”或“重大立功表现”比较困难的问题,应及时推动立法就奖惩原则、种类、考核、条件、办理及审批等内容和程序进行相应规定,适度突破完善。针对“五种对象”外出打工问题,在健全帮教小组、落实社区矫正责任人,严格请假报告制度,及时掌握其动向的同时,切实加强与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目的地公安、司法行政机关等社区矫正职能部门的联系和沟通,落实异地委托管理制度,对外出打工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要紧紧抓住其外出与回村两个时段以及传统节日时机实施相关教育。针对“五种对象”下落不明问题,可制度创设其严重违反监管规定,即构成重新犯罪,对其实施网上追捕。针对“五种对象”参加劳动的问题,仍可制度创设规定社区服务,由法院判决犯罪人到社区进行一定时间无偿劳动。

3、加大部门衔接工作,确保对象接收和矫正实施。

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综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离不开相关职能部门的参与,特别是公安、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大部门衔接工作,关键要做到两个确保。

一要确保具备“两个要素”(户在人在、法律文书齐全)的社区矫正对象全部接收和采取集中交接和日常交接方式进行接收,统一由移交方向社区矫正对象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告知其必须接受社区矫正,责令其做出书面保证,在规定期限内向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接受社区矫正,并移送相关法律文书。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时现有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交接,由派出所宣告,一次性移交司法所。对社区矫正工作启动后新增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交接,属于本地人民法院判处或决定的,由本地人民法院在宣判或作出决定时宣告;属于本地看守所出所的,由本地看守所宣告;属于外地人民法院判处、决定、裁定,或属于监狱出监,或属于外地看守所出所,向居住地派出所报到登记的,由派出所宣告;原不具备“两个要素”的社区矫正对象,经派出所继续查找回所报到的,由派出所宣告。

二要确保社区矫正对象接受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在社区矫正“执法主体”与“工作主体”适度分离、配合时期,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加大衔接工作力度,制定规范性文件界定具体职责和工作程序。凡涉及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请销假、行为和心理矫正、参加公益劳动、汇报思想以及就学、就业、家庭事务等工作,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凡社区矫正对象不接受、不服从监管或违反监管规定,需要采取强制措施、提请收监、重新追究刑事责任的,则由公安机关负责。

4、强化队伍建设,培育一支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

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是社区矫正工作顺利推进的关键所在,对于保障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非常重要。

重点把好三大关:

一是严把选人关。司法行政机关要整合现有工作人员,把政治业务素质强的同志充实到司法所;公安机关要抽调专人协助司法行政机关指导司法所和派出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派出所也要确定责任心强、经验丰富的民警主动搞好对接;街道、乡镇要抽调想干事、会干事、能干事的人专职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针对本地实际,认真做好对社会志愿者的选聘工作,广泛动员和吸收社区内热心矫正工作的社会团体人员、社区服务人员、专家学者、离退休干部、教师、社区干部等,充实社区矫正工作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二是严把学习关。积极组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掌握专业知识,或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相结合的方法,汲取借鉴各地的成功经验。及时调整工作方法上的偏差,弥补工作措施上的不足。

三是严把管理关。严格遵守各项工作制度,制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工作绩效考核办法,并将其作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奖惩、提拔、评优的重要标准。

去社区调研报告篇2

一、社区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的工作行政化倾向严重、工作任务繁重

1、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居委会的功能当前还未能突破办理政府行政事务为主,办理社区事务为辅的现状,还习惯于上级领导布置什么就干什么,工作中表现较强的依赖性,自主性、自治性没有得到体现。一是社区自治的任务与工作要求有距离。社区居委会的自治工作应有三方面内容,即:首先要做好社区服务,但实际上社区服务做得极少或是空白;其次要做好社区事务的民主决策与管理,但实际上的效果不明显;第三是丰富社区教育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但实际上文体活动多,教育活动少。二是社区居委会已经成为事实上的“政府的腿”。《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了社区居委会有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管理工作的职责,具体规定了必须要协助政府部门做好社区治安、公共卫生、优抚救济、最低生活保障、计划生育和青少年教育等有关工作。通过调查,以上这些职责应该是社区居委会通过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等形式开展的,但是大多数情况是街道办事处要求社区居委会替政府部门填表格、建档案、出具证明材料等行政性工作;同时政府部门临时性的统计、调查任务也都通过街道办事处落实到社区居委会来执行。这使得社区居委会的大部分时间都花在协助政府部门的工作上,居民自治组织的作用被行政化所覆盖。

我结合工作对50人进行了调查,当问到居委会是什么性质的组织时,有35人回答是代表政府的机构,只有10人回答是代表居民的,还有5人不清楚。在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中也有很大一部分有“吃人俸禄,为人分忧”;“拿政府的薪水,替政府干活”的思想。在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中绝大多数都认为社区居委会是街道办事处的下属单位,理所应当地完成街道办事处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

2、社区事务缠身,工作任务繁重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大量的“单位人”转化为“社会人”、大量农民进入城市生活、本地农民失地流向城市,流动人口的大量进入城市,使社区居委会面对复杂众多人口而发生的各项管理工作和事务数量增加、难度加大,“小社区,大社会”的模式,增加了社区居委会的工作强度。

3、政府部门职能不到位,社区自治职能弱化

繁忙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事务使社区居委会陷于被动应付的境地,许多部门提出了“横到边,竖到底”、“把工作触角延伸到社区”的目标和任务,以进一步加强城市基层基础工作,这本是一件好事,但是指导、服务不到位,形成了会议多、检查多、报表多的局面。有些部门工作(含街道)进入社区没有发挥自身指导、服务职能,为社区居民办实事,而是习惯于把社区当作自己的下属单位去布置工作;热衷于创建、搞评比,轻内容、重形式,各项工作都要求“建班子、挂牌子、设展板、建台帐、要数据”。社区居委会每天应付着上级领导的检查和收集报表、传送各种数据,从而淡化了居民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削弱了社区居委会对居民群众的亲和力和凝聚力,弱化了社区居委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的职能。

(二)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社区居委会负责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调解民间纠纷,协助政府或派出机构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在当前形势下,社区居委会还要做好社区治安、社区教育、组织社区文体活动、美化社区环境等工作,这些都需有必要的经费作保障,否则很难形成居民的广泛参与和工作效果。

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加之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一年就得需要6000元左右。日常的上网费和消耗,一年也需要5000元。政府部门部署的工作大多要求制度上墙,制作展板,每年此项支出至少4000多元。

在社区居委会经费方面,我区规定每个社区居委会每年1万5千元。各街道办事处统筹部分外,社区居委会实际的使用只有4000-8000元,业务经费严重不足。

(三)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较低

通过调查发现,社区专职工作者待遇低的问题比较突出:一是社区协管员待遇较高,如劳动、城管、矫正、治安协管员等都是由劳动部门安排的失业人员,工资比社区专职工作者(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高,不仅发工作服,而且遇年节还有福利。而社区专职工作者都是经过招考和居民选举形成,心理反差大;二是社区专职工作者的付出与回报差距较大。社区专职工作者承担的工作繁重,但扣除三险个人负担部分后,每个人只有800-1000元月收入,直接影响了积极性,影响了社区管理工作的成效。

二、改进对策与建议

(一)应积极为社区居委会减负

一是理顺区街关系。要按照“条专块统”的原则,对专业性比较强的由区委办局在街道设站(所),实现条条上的一专到底。街道主要是代表政府履行块块上的综合管理职能,具体讲就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区政府的授权或者有关职能部门的委托,使街道具有综合协调权、处置权等,从而有效地行使政府对城市的管理职能,对地区社会治安、市容市貌、城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达到高效的管理。

二是理顺街(部门)居关系。理顺关系要改变过去领导与被领导、命令与服从的关系,成为指导与协助、服务与监督的关系。进一步明确社区居委会的任务。社区居民委员会作为城市管理四级网络中的一个网格,而不是一个“级”,这个理念是理顺街居关系的基础,必须牢固树立。按照政事分开的思路,将社区居委会的各项工作进行梳理,做到“两个明确”:即明确哪些属于街道(部门)的工作,哪些属于社区的工作;明确哪些是政务性工作,哪些是事务性工作。在此基础上,属于街道的工作,街道(部门)无权向社区摊派;属于社区的工作,社区有责任完成;对需要社区协助办理的工作,要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履行正式的授权手续。

三是明确社区功能定位,发挥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一要搞好社区服务。主要是抓好四项服务:即抓好社区安全服务,保持社区的长治久安;抓好社区的文化服务,满足居民精神文化生活的需求;抓好社区的健康服务,培养居民良好的生活习惯;抓好社区生活服务,解决居民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建立社区的长效服务机制,实现政事分开,建立社区公共服务社,按照市场规律进行运作;树立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以居民需要与否、居民满意与否、居民拥护与否为社区服务的唯一宗旨,来推动社区服务。二要保证社区居委会的自治权得到有效行使。这个权力能不能落实,关系到社区建设的成败。社区自治权应主要体现在社区民主决策权、社区管理权、社区财务自主权、社区依法协管权以及社区对政府部门的监督权上,只有把这五项权力真正落到实处,社区居委会才能真正从大量的政务性工作中解放出来,也才能真正把社区服务搞起来。

去社区调研报告篇3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推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市坚持以为民、惠民、便民为宗旨推行了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进行了社区管理体制机制创新的探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制定了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网格化管理工作专题进行研究部署印发了《xxx市实施城乡网格化管理、推进社会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xxx区各办事处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方案并广泛宣传发动统一广大社区工作人员的思想营造推行网格化管理的良好氛围。

二、建立了网格化管理服务平台。按照“动员部署、划分网格、确定网格员、培训网格员、试点运行、全面开展”的工作流程根据“街巷定界、规模适度、无缝覆盖、任务相当、便于管理”的要求兼顾自管小区、物业管小区、单位小区、城乡结合部等多种类型以及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等因素xxx区五办目前实际划分网格数254个其中城市社区221个、城中村17个、其他村16个网格内有79548户、227666人含流入人口。同时根据网格划分将网格员、社区干部、社区志愿者等力量统一纳入网格实施分块管理

三、建立了网格化管理信息平台。市综治办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xxx市网格化管理网格员汇总登记表》、《xxx市网格信息表》按照行政区域代码统一编定网格员编号将留守老人、残疾人、留守儿童等重点人群信息等分类总人数纳入网格信息收集内容中摸清各网格内的商户、居民、店铺、单位等基本信息。目前各xxx区办事处已进行摸底实施正在汇总整理。

四、建立了网格化管理督办检查制度。市委、市政府成立了督导专班将此项工作纳入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下发了《xxx市综治工作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使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严格奖惩兑现。针对各社区网格划分、地图绘制、信息化采集等前期基础工作开展情况市委、市政府多次深入一线调研检查督办不断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同时通过现场推进会等形式以点带面推广好经验好作法确保全市网格化建设工作整体推进。

二、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社区网格化管理工作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一项新生事物我市目前仍处于探索起步阶段从调研的情况看主要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工作进展不平。我市是全省10个社会管理创新试点县市之一市委、市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今年“六项重点工作”之一予以推进社区网格化管理作为社会管理创新试点的重要切入点和抓手但从这次调研的情况看落实力度不够整体工作进展比较慢办事处之间横向比较进展也不够平出现了工作“盲区”和真空。

二、居民参与度不高。从调研情况看居民参与社区网格化管理的参与度不高。主要原因有三个方面:一是社区服务内容单一所致。目前社区以政府提供的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救助、计生等公共服务为主服务对象以老年人、残疾人、青少年和失业人员等特殊群体为主直接面向全体社区成员的服务项目不多。二是社区工作行政化、机关化倾向所致。社区从事了过多的行政性和半行政事务既有计生、就业、社保、民政、综治等常规性工作又有各类统计、调查、检查等临时性工作社区工作调查多、统计多、报表多、台账多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花在开会、迎检、写标语、整理档案上了场面性的活动开展较多社区工作者“上门服务”、“面对面服务”与群众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三是城市社区居民素质层次不同所致。不少居民较注重隐私有事找社区、找政府无事怕打扰甚至“避而不见”往往给社区网格管理采集第一手资料和相互服务带来不便。

去社区调研报告篇4

一、社区工作负担过重的表现

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治理的基础工作,积极推动人力物力财力向社区下沉,将社会管理和服务向社区延伸,切实方便了群众生活。但由于缺乏政策规范,社区也被迫承担了许多超出职责范围的行政事务性工作,负担日益加重。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承接的管理服务多。目前,社区承接的政府延伸下来的综合治理、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民政事务、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文体教育以及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流动人口权益保障等工作事项不断增加,要求也不断提高。通过对我社区实际工作的梳理,有很多部门的工作下沉到社区,任务比较多的是综治、组织、卫计、人社等部门。这些工作事项,有的是社区居委会依法应该协助政府完成的,但却成了责任主体;有的已经超出社区居委会的职责范围。

(三)出具的证明盖章多。当前,要求社区出具证明和盖章的事项越来越多,致使社区公章被誉为“万能章”。一些诸如居民身份、违法犯罪记录、婚姻状况、房屋权属等证明,明显应由有关职能部门出具,但都推到了社区;一些诸如房产拥有情况、单位职工生活困难情况等部门或单位自身能够掌握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证明;一些诸如人口伤亡、居民亲子关系等社区很难核实的情况,也要求社区出具证明。

(四)连接的信息网络多。目前,省、市、区有关部门建立并延伸到社区的网络平台有多个,主要来自于各级组织、人社、民政、司法、综治等部门。这些网络平台都是各个部门分别建立的,都要求录入人口基础信息,由于互不兼容、信息资源不能共享,致使社区干部重复采集、反复录入。有些信息系统即使是同一个部门建立的,也存在不能兼容、信息不能共享的问题。为完成这方面的工作,社区干部不仅要会电脑操作,还要掌握相关技术,心理压力较大。

(五)承担的临时任务多。社区在承担常规性工作的同时,还要完成各种临时性、突击性工作。比如,社区干部经常要参加各种会议活动,有的是为了传达精神、布置工作,有的纯粹是去凑人数、撑场面。社区承担的临时性、突击性任务主要来源于综治、城管、信访、维稳等方面,其次是各类创建达标活动,大部分都对社区实行“一票否决”,甚至要求社区书记、主任24小时不能关闭手机,随时待命。此外,社区还要完成房屋拆迁、慈善捐赠、无偿献血、报刊征订等摊派任务,每年社区还要承担协税等经济工作,这些都增加社区工作的压力。

二、社区工作负担重的危害

社区工作任务不断增加,工作职能无限扩大,不仅加重了社区组织和工作人员的负担,也对我国居民自治、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社区治理以及党和政府的执政基础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居民自治进程受到阻碍。社区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其主要职能是依法组织居民群众开展民主自治活动。由于承担了越来越多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方面的工作,社区居委会的行政功能大为增强,而自治功能明显减弱。由于工作任务、各种资源来自政府,考核评估等权力也掌握在政府手中,社区干部只好对上负责,竭尽全力完成政府交办的任务,因而没有时间和精力来发动和组织居民开展民主自治活动,也不可能通过民主自治方式,引导居民表达需求、讨论社区问题、治理社区事务,导致居民社会责任感弱化、社区认同感低下。

(二)社区治理失去社会基础。社区治理的目标是要建立多元互动的格局,其立足点是通过培育、发展、壮大包括社区居委会在内的社区组织,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而不是政府“一竿子插到底”、包揽一切。随着社区行政化不断加重,政府将社区居委会纳入政府组织框架之内,既弱化了社区居委会的社会功能,又挤占了社区社会组织生存发展的空间,这势必使社区治理的一元格局难以打破,且严重影响居民群众参与社区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社区治理失去应有的社会基础。

(三)党的群众基础受到影响。社区组织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主要任务是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协助基层政府贯彻落实党和政府的各项惠民措施,通过民主自治的方式解决居民群众的困难和问题,代表党和政府为居民群众服务。社区组织承担过多过滥的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任务,甚至把主要精力用来应付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交办的行政工作或各类形式主义的事务上,就会严重脱离群众,影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危及党的群众基础和执政基础。

三、社区减负的对策和建议

通过查阅有关资料以及我社区工作的实际情况,现提出一些针对我社区减负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如下:

(一)理顺基层管理体制,理清政社权责。在政府层面,要按照“大部制”的思路,对政府承担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进行整合,形成一条线对下,避免多头管理、重复劳动、效率低下等问题;同时,确立延伸到社区的公共服务机构的性质、职能,确保政府自身的本职工作能做到位、做好。在社区层面,要理顺组织之间以及与政府、公共服务机构之间的关系,构建职能清晰、关系顺畅、责任明确的社区组织体系。其次,要划清基层政府和社区自治组织的责权边界,实现“政社分开”,推进“政社互动”。在此基础上,建立诸如“准入制”等相应的制度,禁止政府向居委会转嫁行政事务性工作,赋予居委会拒绝承担行政事务性工作的权利,促使政府依法行政,保证居委会依法自治,建立政府与社区居委会的协商合作机制,实现政府依法行政与社区依法自治的有机衔接和良性互动。

(二)转变政府工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要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重新配置基层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权力,将现在掌握在政府手中但本应属于社区的权力下放给社区居委会,使社区居委会在本区域范围内成为治理主体。与此同时,推进政府改变工作方法,改进工作作风,坚决杜绝向基层推卸责任,向社区转嫁负担。总结推广xx市的做法,对社区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清理,取消社区承担的不合理的工作任务,取消面向社区开展的与居民利益无关的创建达标评比活动,取消各级各部门要求在社区设立的组织机构,取消社区不必要的工作台帐,取消社区不合理的证明盖章事项,还社区一片净土。

(三)培育发展社区组织,激发社会活力。要大力实施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工程,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力度,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和专业社会服务组织,提高居民自治能力和社区服务专业能力。一方面,要大力培育社区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参与社区服务管理。同时,要推进社会工作服务,培育发展社工服务组织,着力做好流动人口、老年群体、困难群体和特殊人群社工服务,用专业社会工作方法提升社区服务管理水平。另外,要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方式,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充分调动社会力量来完成社会管理与服务的任务,使社区居委会也从繁杂的行政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

(四)加快信息网络建设,改进工作手段。信息化工作之所以成为社区重要负担之一,主要是因为延伸到社区的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太多,而且互不兼容。因此,当务之急是要从上至下,对延伸到社区的各种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清理,按照共享、高效的原则,对这些信息网络平台以及应用系统进行整合,建立规范的社区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实现社区事务在一个操作平台上完成,资源共享,避免造成人力物力的浪费。

(五)创新社区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对社区工作负担进行系统治理需要整体性的制度和持续性的机制。为保证社区负担治理工作取得成效,应建立部门工作进社区的协调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向社区组织转嫁任务的责任追究机制,建立政府部门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制度和服务外包、公益创投、公益采购等机制,建立企事业单位履行社会责任、支持公益事业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居委会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工作绩效综合考评制度和机制,建立社区民主协商的制度和机制。

一、基本情况

据初步统计,xx区辖区内现有商务楼宇35座,已成立商务楼宇工作站31个,实现对35座楼宇的覆盖。因楼宇间的地理位置较近,领秀大厦和首特科技孵化器有限责任公司,万商大厦和长城大厦,小山环保大厦、莱亚西大厦和诚海大厦为联合建站。

已建的31个工作站共配备专职工作人员32名,兼职工作人员30名,每个站至少有1名专职工作人员;其中有独立办公用房的23个,与物业合用办公用房的8个;所辖楼宇面积在10000㎡以上的有16个,5000㎡-10000㎡的有8个,5000㎡以下的有7个;单个工作站所辖楼宇经济组织年总产值1亿以上的有6个,20xx万-1亿的有11个,20xx万以下的有14个;楼宇内有各类新经济组织1470家,其中单个工作站所辖楼宇入驻企业80家以上的有7家,40-80家的有11个,40家以下的有13个;35座商务楼宇共吸纳就业约16000人,其中35岁以下员工约占60%,在职员工1000人以上的有6个, 500-1000人的有5个,500人以下的有20个。现已通过工作站组建党的组织38个,党员人数636人,其中流动党员292人,占党员总数的46%。

第一,开辟了一个社会工作阵地。

第二,组建了一支优秀的队伍。

第三,创新了一个工作运行方式。

第四,开展了一系列的服务活动。

二、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人员经验不足

(二)企业需求仍待明晰

一方面工作站在日常工作长期处在没有行政命令威信,没有资本力量支撑的环境下,对广大从业人员的更多吸引和凝聚,很大程度要依靠党组织负责人的亲和力、服务力和动员力,造成工作人员在摸底企业需求时调查难度大、信息不全面、结果有偏差;另一方面企业需求的多样化和工作站解决问题能力的有限性使得企业对于工作站的期望过高,一旦未能满足其需求,易产生信任危机,从而造成谎报或拒报需求情况,导致工作多走弯路或提供服务与企业需求不相适应。

(三)基础设施有待建设

(四)宣传力度尚显乏力

首先,在建站前期由于缺乏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宣传力度不足,建站后宣传形式单一,缺乏创新,无法改变企业的固有观念,导致他们或多或少对工作站的服务存在偏见、误解,对于党组织学习活动缺乏参与兴趣。其次,对工作站和企业之间来说,工作站成立后缺乏一个良好适宜的平台开展宣传,各站所做努力和所提供服务无法为企业所了解,活动意向或通知要求的下达仍依靠粘贴文件或口头转告的原始形式,对象群体受此客观因素限制,导致工作效果降低、活动范围缩小、受益对象减少,部分活动无法达到预期效果。第三,对各工作站之间来说,各站均为相对封闭独立的个体,独自探索发展,缺乏一个共通的交流平台,无法从其它工作站汲取优秀经验和心得体会,不利于各站间交流学习和互促提高,更无法促进xx区商务楼宇工作站整体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

随着我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城区化建设步伐的加快,流动人口日益增多,特别是近年来流入人口呈激增态势。流入人口的涌入,为我区提供了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在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也给计划生育日常服务管理工作带来难题。为进一步探索流动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新机制,创新服务模式,提高工作水平,近段时间,笔者对我区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开展了专题调研。现整理如下:

一、工作现状

(一)基本情况。我区城区共有流入人口6802人,其中跨省流入5285人,省内流入1517人。其中18-49周岁妇女1207人;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782人,已落实95人,避孕节育措施落实率为87.33%。近三年来共违法生育孩子201个,占全区三年违法生育总数的12%左右。另外我区城区还很有一部分人来自本区农村的临时性流动人口,他们中有部分人的目的是为了躲生,每年农村政策外生育中,有一半以上是躲在城区生育的。

(二)流动人口特点。 ①城区间流动增多。虽然从农村到城区的流动人口仍是流入人口的主要部分,但城区之间的流动人口已经开始占据越来越重要的地位。6802流入人口中有三分之一以上的来自于另一个城区。②流入人口打算久居现住地增多。调查表明,那些来自农村的流动者,多数都不打算再回到农村。大约50%的农村流入人口表示想定居在城区,而只有不到10%的人愿意返回农村的家乡。 ③年龄结构有所变化。流入人口的年龄段由以前的20至25岁居多上升到了现在的平均年龄在30岁左右。其次,流动人口中单身人士增加,而女性流入人口中单身的比例更高于男性。 ③流动人口的结构日益复杂化。过去的流动人口基本上全部为农村人口,现在扩展到城区人口;过去流动的基本上是劳动力,现在扩展到未成年人、未就业人口和退休人员;过去基本是个体流动,现在举家流动的现象在增加;过去流动人口主要是壮年劳动力,现在主要是青年人,农村青少年正在成为我区流动人口的主体。④流动人口女性化。在我区6802名流入人口中,男性3155人,占46%,;女性3647人,占54%,女性比例比10年前提高了9个百分点。⑤因经济原因流动比例显著上升。通过调查,因经济原因流动占60%左右,因非经济原因流动的占40%左右,其中因婚姻嫁娶发生流动的占20%。

(三)流动人口计生情况。由于城区流入人口已呈现多样化趋势,城乡交错,居住情况复杂,社区对流入人口的计划生育归属情况不知情的居多,致使流动人口的信息采集、避孕节育措施欠落实、违法生育难控制,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①流动人口信息平台上显示的数据远远少于实际人数。②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持证率和孕检率不高;③流动人口违法生育现象较严重。④违法生育处理和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不到位。

二、主要做法

近几年来,针对城区流动人口的特点和计生服务管理工作的现状,我区加大流动人口管理力度,为全区人口计生工作整体上水平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一)领导重视,考核更加严谨规范。随着城区大量流动人口涌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和管理难度日益增大。对此,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建立了由党政领导牵头、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层层建立责任制,逐级签订责任书。在考核方法上,推行流入、流出双向考核,逐步探索异地双向考核办法,充分利用智能客户端管理系统的流动人口数据,分别核查流入、流出人口服务管理落实情况,及时掌握督查城区流动人口工作情况。

(二)建立网络,责任进一步明确。区人口计生局设置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站,专抓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6个街道办事处均相应配备了一名流动人口管理员,负责流动人口日常管理工作。各村(居)、社区配备了计生专干和组计生信息员,20个计生综治部门均配备了计生专干,属地管理的市、区医院均配备了计划生育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的上报和反馈,进一步延伸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的网络。

(三)完善机制,管理步入信息化。 ①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一盘棋”工作新机制。国家人口计生委提出建立全国流动人口“一盘棋”格局的工作目标,确立了“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20字新机制。据此,我区制订了《xx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一盘棋”工作实施办法》,就进一步加强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②初步建立流动人口信息实时通报机制。20xx年以来,我区在全区首推计划生育“实时通”,转变过去科技含量低、信息手段滞后的传统方式,打造信息高速公路。这种通过对孕妇产前孕检、住院分娩、妊娠14周以上b超实名制检查的信息实时通报制度,对发现流动人口政策外怀孕、“两非”线索、优生优育跟踪服务发挥了重大作用。③加强流动人口区域协作机制。我区先后与深圳部分地区、常德地区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向协作、区域协作协议书,完善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动态管理,促进了户籍地和现居住地之间的信息交换和反馈工作。

去社区调研报告篇5

派出所民警:

社区警务是依托社区而建立起来的新型警务机制,是公安基层基础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社区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格局日趋完善,新的形势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建立与社区发展相适应的警务运行机制,做到警力沉到社区,警务移到社区,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发动群众,充分依托社区加强社会治安的预防、控制、管理和服务工作,实现静态管理向动态管理的转变,被动打击向主动防范的转变,单一治标向综合治理的转变,管理为重向服务为主的转变,真正建立起打、防、控一体化的治安管理长效机制,实现社区长治久安,群众安居乐业,三个文明建设健康、和谐、蓬勃发展。

我所在实施社区警务战略中,以创建平安和谐社区为目标,以巩固社区警务平台为手段,通过建立社区警务运行机制,狠抓警务室软硬件建设,以规范工作制度,整合防控资源等一系列举措,有力推动了社区警务工作深入开展,有效发挥了社区警务室在维护治安、服务群众、打击犯罪的前沿阵地作用,为公安机关牢牢掌握驾驭治安主动机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社区警务情况及成效

我所现有民警8人,管理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共15个村委会,户,人,建立了2个警务室,每个警务室落实了1名专职社区民警,警务室在建设上做到了四个统一:一是警务室外观标志标识规范统一;二是警务室警务公开内容规范统一;三是警务室各项规章制度、职责规范统一;四是警务室各种软硬件基础设施和标准统一。警务室投入运作以来,很快便收到了明显成效。一是得到了村委会的拥护,村干部普遍反映有有民警在一起配合工作,底气足了,腰杆壮了;二是得到了社区群众的赞扬,群众纷纷说警察常在身边转,我们办事方便了,安全感增强了;三是得到了社区单位、行业的肯定,警察巡逻、防范、检查、管理的密度增加,使社区矛盾纠纷少了,案件降了,治安秩序好了。

二、我所抓社区警务建设的主要做法

一是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区公安局和村委会的重视和支持,保证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我所认真制定了实施社区警务战略的方案、措施、专题向分局党委、乡党委、政府做了专题汇报。

二是按照简明、规范、合理、实效的原则狠抓社区警务室软硬件建设,使其真正为派出所的前沿阵地和服务平台。

三是建立了一套完整的社区警务目标量化考核办法,对各项社区警务工作形成量化指标,实行月考、季考、半年考、年终考相结合,严格与社区民警的政治、经济待遇挂钩、促使其扎根社区,积极主动耕耘责任田。

四是建立了一套综合、全面的社区警务运行机制,进一步定职明责,规范了社区民警的警务运作。

五是要求社区民警沉下社区组织开展巡、防、管、控,积极开展社区群防群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由社区民警组织带领村干部、村义务巡回队,采取内巡与外巡、重点时段、路段与全面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社区治安巡逻。紧盯社区暂口、重口等工作对象加强基本信息采集力度,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充分利用警务室全会阵地作用,加大社区防范宣传力度,统一设立警情通报栏,坚持每周发布一期警情公告和破案公告防范警示宣传,让群众知晓治安环境,提高自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实行社区民警主动上门寻计问策,广泛征求辖区单位和行业场所的意见和建议,形成共建平安社区的良好局面。

三、当前社区警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警务实建设资金紧缺,党委政府投入有限,导致警务室基础设施不配套,功能不健全,办公、交通、通讯等条件落后,难以保证灵敏高效运转。

二是社区警务室警力单薄,没有协勤辅警,民警工作繁重,压力较大,加之政治、经济待遇较低,致使民警工作积极性、主动性不高。

三是派出所总警力不足,处置突发事件、调处矛盾纠纷维稳工作艰巨繁重,各类政治、经济、文化安全保卫活动频繁,各种专项行动不断开展,大量治安、刑事案件查处侦破、各种案件纷繁复杂等等常常使派出所首尾难顾,警力捉襟见肘,不得不经常抽调社区民警突击应付,致使设区民警无法真正沉到社区安心工作,防、管、控、工作难以落实。

四是社区部分治保、调解组织有名无实,难以真正发挥作用。一些单位片面注重经济效益、工作成绩,而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却是领导挂在口上,名单写在纸上,制度挂在墙上,却不真抓实管,发现问题不报告,遇到矛盾就推诿,没有真正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治保、调解等群防组织松、软、散、瘫现象较为突出。

五是部分社区民警综合素质不高,群众工作能力较差,缺乏深入细致的作风和吃苦耐劳的精神,没有真正融入日常勤务工作中。在工作方法上,简单、僵化,流于粗表,不会密切联系群众。在工作内容上,要求群众做的多,主动热情为群众分忧解难少。在工作态度上,走马观花,敷衍了事,不认真负责,任劳任怨,致使对社区基本情况底数不清,情报信息不灵,工作对象管理失控,发挥不了哨兵和侦察兵的作用。

四、深入推进社区警务的对策

一是要努力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建立良好的警务保障机制,加大对社区警务的人、财、物投入力度,大力改善警务室各种工作条件,招聘保安或居委会干部作为专职协勤充实到警务室,强化社区警务力量,落实好民警,协勤的政治经济待遇,营造拴心留人的干事环境。

二是要充实加强派出所警力,保证派出所社区民警能真正沉到社区,专心致志工作。

三是要狠抓社区民警的培训,扎实炼就社区警务工作的基本功,培养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四是要进一步改进社区警务运行机制和绩效考核机制。社区民警不应参加派出所值班,不应参加本社区之外的警务活动,集中精力扎进社区搞工作,同时建立一系列社区警务工作规章制度,使社区各项警务工作有章可循,有制可依。同时,要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社区民警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打击破案与基础工作、专业工作与群众工作做到综合运作,均衡发展。

五是要充分发掘社区资源,构建社区防范体系。一方面,要增强社区居民的义务辅警意识,加强专职联防队员和义务巡逻队员的正规化管理;另一方面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要全面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并要以街道、门面、行业、场所建立纵横的联防、联管、联护的防范网络,充分挖掘社区资源,建立起灵敏高效的立体社区治安防控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