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甘岭小说读后感7篇

时间:2024-09-15 作者:dopmitopy

要想写好读后感可以结合社会热点和现实问题来进行讨论,一本书读完后,写读后感是对内容进行再次梳理和理解的过程,下面是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上甘岭小说读后感7篇,感谢您的参阅。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7篇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1

?西游记》是我最爱看的书,它是一本神话故事,也是四大名著之一。它讲的是唐朝时期,有一个和尚,和他的三个徒弟一起去西天取经的艰难险阻。

他的三个徒弟有:猪八戒.孙悟空和沙僧。和大家一样,我最喜欢的就是孙悟空了。他神通广大,火眼金睛,乐于助人。每次都是孙悟空把唐僧从险境中就,救出来。其次就是猪八戒了。他鼓着个大肚皮。成天好吃懒做。背着个大耙子,还天天号称自己以前是天蓬元帅。猪八戒还是一个好人,没有害人之心,并且终于坚持到最后的胜利。写一个弱点很多的人能讨人喜欢,让人记住,是很不容易。沙僧老实厚道。每一个人都有一个个鲜明的特点,每个特点都被作者表现的活灵活现。

总之,师徒四人每人都有长处和短处,正所谓“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我们应该学习他们的长处,哪怕是他们的短处也必须看看自己是不是也有,如果有的话,要努力改正,成为一个完整的人。

?西游记》中师徒四人遇到的种.种困难在我看来就像是一个人在人生路上的挫折,这本书告诉我们,人生有许多的困难,这些也许不是自己一个人就可以克服的。所以我们需要朋友,需要有知心人一起分担,这些困难也许是自己能克服的,所以我们在此就要锻炼自己不怕困难,以及坚定的不后退的信心。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2

一本好书,就是一轮太阳,灿烂千阳,照耀我们成长——曹文轩。

这几天,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的文章《骆驼王子》。

这本书讲述了:有一支野骆驼群,群里有五匹骆驼,2匹成年雌骆驼——————秋草母、杏眼雌,2匹成年雄骆驼———歪峰雄、领头“羊”光脖子,1匹半大的小骆驼——————骆驼王子。

1只半大的小骆驼之所以叫骆驼王子,是有原因的。它在这支小小的群体里是关注的焦点,是生活的中心,享受着特殊的待遇——————4匹成年骆驼总是采取轮流值班直来保护它,不管是在旷野行进还是,在水塘边饮水,总有一匹成年骆驼影子似的贴身跟随着它,从不让它处在落单的危险状态;有新鲜的草,它先吃,有干净的水,它先喝,遇到危险,总是被围在中心……

4匹成年骆驼十分疼爱它,可爱的结果是什么呢?在一次雪豹的袭击中,成年骆驼为了保护它,死的死,伤的伤,就是因为它在危急时刻没能出手帮他们一把。

最后,骆驼王子成了一个孤儿,没有长辈的关爱,它不知如何面对各种危险,时刻紧张,不敢找水喝,不敢去吃草,几天下来,就毛发凌乱,身体肮脏,驼峰都饿得矮了一大截,最终找到了作者他们,心甘情愿成了一匹驮货的家骆驼。

读完这本书,我深有感触,那成年的骆驼对骆驼王子过度的爱最终害了自己也害了骆驼王子。真的是溺爱成害啊!

反思我们这一代,我们就像骆驼王子,成年的骆驼就像我们的父母、长辈,他们给了我们太多的爱,我们像骆驼王子一样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王子、公主般的幸福生活。可是,长大了的我们将会像骆驼王子一样,离开父母,走进社会,我们将无法独自生存,最终被社会淘汰。

我们从小要学会独立,学会做事,有很强的自理能力,将来我们才能在社会中立足,才可能拥有幸福的生活。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3

欧亨利小说集再很久之前就已经读过一边,再这个寒假我又重新读了一边这本书。

对已经知道结局的我,又是是一重的震撼,再为得到最后的惊人的逆转,所做下的伏笔之多令我不可想象。

就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为了最后年轻男士其实是有钱人,而是那位姑娘是对面酒店的出纳员。比如最明显的当然是两次叫错那位年轻人的名字,把帕肯斯塔格叫成了派肯斯塔格。这与之前的一段中“有五六个显赫的名门贵族,我由于出生关系就属于其中之一。”

向矛盾,同时如此明显的还有女孩误认为冰块是放在香槟酒中的暗示,当然女孩对此的解释十分完整。当然再仔细看的是后还会发现很多。“你应该注意到,我的司机总是在他以为我不在的时候留神看我”其实那是对年轻男子的关注;“他把公园里的主席们宣布开会时的老一套搬出来说”这也时对年轻人身份的暗示;“”可不可以陪你——”“假如你尊重我的意愿”姑娘坚决的说”。当然这篇文章的伏笔很多。其他文章更是如此。我们可以明显的看出作者为每个结尾都细心铺垫。给读者一种在阅读侦探小说的同时,更能感受到这位小说巨匠的文学功底。也有点不好意思的说,作者每篇文章的转折并非都十分出人意料,也有的比较简单,而又有些比较死板。

但是,这些并非我重新阅读的最大感受。我不经被那深深隐藏在欧氏幽默小的令人深思的对社会各种现象的批判,为此我在举两个例。

先已经以《汽车等待的时候》为例。文中的那本书则是最好的证明。第一处,“她坐在长椅上看书,白天还半个小时的.余晖,可以看清书上的字”。第二处“他的虔诚得到了回报,因为她翻书业的时候,书从她手中滑下来,在椅子上一磕,落到足足一码远的地方。”女主人公的虚伪有所体现,第三次“光线太坏了不适合看书”这无非再一次验证了。第四次,跃然从开头到了文章结尾,“那张花花绿绿的封面使他认出就是那刚才姑娘看的书,他漫不经心地捡起来,看到书名是《新天方夜谭》,他仍旧把书扔在草地上,迟疑了片刻。”这时年轻人以经知道姑娘的身份,而同时这本书依旧留在原地,可能是女孩下一次的诱饵。我不在深究这篇文章了。

倘若要证明我的观点,《幽默家的自白》是在适合不过的,这篇文章一反欧式结尾的风格,全篇以幽默的风格玩起了嘲讽。文章前两段写的非常的有趣:一个毫无痛苦的潜伏期在我身上持续了二十三年,接着突然发作了,人们说我的了这种病。但是他们不称他为麻疹,而称他为幽默,全篇都以这个风格为曲调。讲述了自己从五金公司的一名员工到一名以写些幽默文章为工作的作家再到一位葬礼工作者。由于篇幅有限我就不再说下去。

欧亨利的文章并不是一次性的侦探小说,而充斥对时代的喷斥,对人性的揭露。

也许所有文章都改在读一遍。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4

深夜,我合上了刚刚读完的《林海雪原》,不由得心潮澎湃。望着林海雪原这四个大字,我仿佛看见了一个勇敢而机敏的解放军战士在深山老林里与敌人周旋,在枪林炮火之中英勇地前行……在皑皑白雪的衬托之下,他的身材显得格外的高大,就好像她的身躯与灵魂都与这白雪熔成了圣洁的一体。那情景,久久地在我脑海当中环绕,闪现着。

在与土匪的斗争当中,战士们常常会面临艰苦的环境,有时候甚至是生命的威胁。但是穿山风的狂卷,密集的炮火,都吓不倒他们,吓不退他们,因为他们的心中有能够融化一切的烈火,那就是他们的信念,一个要将全中国解放的信念。正是因为他们有着这种坚定信念的鼓励和支持,使得他们有了战胜一切的勇气,不管面临着什么样的危险和困难,也绝不会退缩,即使经历跌倒,也会一次又一次地站起来,直至最后的胜利。他们坚信只要他们的信念在,就算他们的肉体被毁灭,他们精神上也不会被敌人打败。正如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老人所说的:一个人不是生来就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把他消灭掉,可就是打不败他。老人追求自己的理想,尽管他失败了,可在我们的眼中,他就是不败的英雄。

从腐朽的封建王朝,到新中国的建立,再到如今繁荣昌盛,国力强盛的中国,这些巨大的蜕变,都离不开革命先辈的抛头颅散热血。正是因为他们的牺牲才换取了我们今天的良好环境。而他们之所以能日复一日的坚持自己的信仰,就在于他们具有追求理想,完善人格的上进精神。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把追求理想,完善人格为人生最高的精神境界,看作实现自我需求的最高精神。

革命先辈尚有如此精神,我们应当继承和发扬才对。可现如今,我们的一些学生,祖国的未来的希望,却丝毫没有在自己的心中树立理想,整天浑浑噩噩地过着,每天只是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便万事大吉了,其他时间便沉迷在电视剧及电脑游戏,丝毫不为自己未来的理想而做准备。这样的祖国的花朵,能为我们现代化建设做贡献吗?能把我们祖国带上更加繁荣昌盛的道路吗?“一定要经常教育我们的人民,尤其是我们的青少年要有理想。”是啊,一个没有理想的人,会对自己未来,走什么样的路,未来要做什么都会感到迷茫,像只迷途的羔羊一样,渐渐地越走越远,直到走向消亡。理想是人生的灯塔,更是人生的彼岸。唯有它,才让生命的存在变得有意义。

团结互助,是我们中华传统文化的主要内涵。一个社会,只有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形成团结合作的社会风气,社会才能充满温馨与和谐,才能进步与发展。而在《林海雪原》中,集体是每一个战士心中首位的东西。杨子荣身处匪穴之中,他第一个想到的并不是自身的安危,而是如何将情报安全地送出去,以减少部队的伤亡。他早已将他与集体紧密相连在了一起。

不仅是杨子荣,其他的解放军战士也是如此。正是因为他们以集体为中心,有着强烈的集体意识,所以解放军战士才会有战胜一切的大无畏精神,才能完成解放全中国的目标。而现在,集体已越来越成为一个口号。有些人总是打着集体的幌子,而私底下却干着损公肥私的勾当。这也是现在为何腐败现象如此盛行的缘故,而导致这一切是因为人们的集体观念已然渐渐淡化,逐渐地把自我作为中心。而要想让祖国变得更加昌盛,则需要我们像先辈那样把集体放在心上,而不是挂在嘴边。而这也是我们现在需要做的。

?林海雪原》不仅讲述了革命先辈在位新中国建立做出巨大的贡献,而且也在时刻提醒着我们,要时刻牢记先辈的付出,弘扬和发展中国传统文化,把祖国建设的更加地繁荣昌盛。这是我们这代人义不容辞的责任。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5

鲁迅先生说,悲剧是将美好的事物毁灭给人看。

苔丝的故事之所以能打动全世界的读者,就在于它描绘了一个追求美好与纯洁爱情的女性的悲剧人生。她的悲剧是命运的悲剧,也是整个社会和时代的悲剧。

哲学家叔本华把悲剧分为三种。第一种是起于邪恶的人物;第二种是起于盲目的命运和偶然的机运;第三种是起于普通的地位对立和相互关系,是一个人所处的社会位置和阶层等特定的、无法变动的客观环境所造成的,不具有偶然性。这三种类型的悲剧都在苔丝身上得到了体现。

首先,恶人造成的悲剧。造成苔丝悲剧的恶人是亚历克,他虚伪而且恶毒,将人间一切丑恶的品质集于一身。他不断地在身体和心灵上摧残着苔丝,将她置于万劫不复之地。

其次,偶然的命运造成的悲剧。父亲喝醉起不了身,苔丝替他去赶集,却撞死了老马,致使全家面临生活危机;结婚的前一天,她将失身的事写在信中,从门缝塞了进去,却落在了地毯下,致使克莱尔觉得受到了欺骗。后来,苔丝由于生活所迫去见公婆,却在归途中冤家路窄,又遇到了亚历克。当她为了生存与亚历克同居时,克莱尔又来找她,在无比痛苦中,他杀死了亚历克,最后也毁灭了自己。

再次,社会和时代造成的悲剧。苔丝出身卑微,然后又产下了私生子,这不为基督教所容忍,被当时的社会所抛弃,饱受旁人的白眼。克莱尔虽然爱着苔丝,但是得知苔丝的经历后,又离开了她,也是因为他害怕娶这样一个女人被社会排斥。这也是维多利亚时代,一个压抑人性的落后时代,英国愚昧的思想观念,是一个在封建礼教下牺牲的祥林嫂。这这也是叔本华认为的第三种悲剧,最能体现人生的“不幸”,最能阐述人生的本质,是一种“大悲”。这样的悲剧摄人心魄。就像尼采所说:“是一种形而上的慰藉,使我们暂时逃脱世态变迁的纷扰。”

美丽善良的苔丝,败给了世俗偏见,败给了那个愚昧残酷的现实,败给了并不掌握在手上的命运,最后一直被各种力量推倒到悬崖边上,一直到被无情地毁灭。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6

当我们面对生存、死亡与爱,哪个会是我们最终的选择?如果生命再次轮回,你又愿为此付出怎样的代价?请在克莱尔?麦克福尔写的《摆渡人》当中寻找答案吧!

克莱尔麦克福尔居住在苏格兰拉斯哥南部,是英国文坛备受瞩目的实力作家。《摆渡人》是他最著名的作品,也是令4万读者灵魂震颤的心灵治愈小说。

本书描写了单亲女孩迪伦生活在一个令她痛苦的世界里。因为一场交通事故,而让她遇见了她灵魂的摆渡人。命运从他们相遇的那刻起,发生了无法预料的转变。

这本书中最令我印象深刻的便是那片荒原。这片荒原上的天气变化是随着逝者的'心情变化而变化。你哭泣,天空便狂风大作,阴雨绵绵;你欢笑,身边就是灿烂的暖阳,莺歌燕舞;你低落,温度下降,乌云密布。你用什么样的心情看待荒原,荒原便会加倍给你体验。荒原的一切都是你心境的折射。

荒原如此,人生何尝不是如此?保持好的心态,荒原也可以百花齐放,也可以艳阳高照。环境能改变人,人也能改变环境。你觉得环境对你不利,你可以尝试着改变自己,你便会发现周围的环境也会随之改变。在困境中,我们只有保持一颗积极向上的心,才可以取得成功,得到内心的幸福。

本书中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但反过来也可以说迪伦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因为一路上,是迪伦引导崔斯释放工作的压力,让他学会寻找内心深处的爱,改变了他一成不变的单调的工作和生活,也让他勇敢地向这样消极的生活挑战。现在的人们也是如此。有的人为生活奔波,低头赶路;有的人泡在网吧,沉迷网络;有的人游手好闲,疯狂酗酒,赌博……在茫茫红尘中早已迷失了自我,灵魂无处安放,真是如行尸走肉一般。难道他们不是迫切需要灵魂摆渡人吗?那会是谁?其实就是自己。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只有自己才是自己的摆渡人。

上甘岭小说读后感篇7

打开第一页,你便会被欧·亨利,这样一位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细腻的文字所吸引,又会被他那辛辣讽刺的描写所折服。

欧·亨利将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揭露无遗。通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文明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写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位感恩节的绅士》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故事讲了两位美国绅士——其中一人根本不能称之为绅士,他只能说是一个常年受饥饿折磨的穷人。在他们之间有个奇怪的约定——每年感恩节,穷人便会坐在联邦广场喷水池对面人行道旁边东入口右面的第三条长凳上,等待着老绅士的到来。老绅士来了之后,会带这位饥肠辘辘的穷人饱餐一顿。这就是他们之间神圣的约定。对老绅士而言,一顿饭钱简直微不足道,但是,他却从其中找到了助人的乐趣。而穷人的目的也并不完全是在于那顿丰盛的饭菜,更重要的是能使一位老人如自己所愿。

这个传统延续了九年之久,第十年的感恩节,穷人照惯例走在去约会地点的路上。可出乎意料的事发生了。半路上,穷人被一幢住宅的管家请进了门,并可以享受一顿丰盛的大餐。原来住宅的主人——两位老太太,也有一个奇怪的传统——在正午把第一个饥饿的路人请进门,让他大吃大喝,饱餐一顿。但正因为穷人正在饱餐之时,他忘了和老绅士的约定。但穷人仍然去负约了,还装出很饿的样子狼吞虎咽起来。尽管穷人那时只剩下挪动身子和呼吸的力气。穷人吃饭后,老绅士付了账,两人便到了别。

故事的结局是——两人在回家的路上都晕了过去,被送进了医院。穷人是因为吃得太撑,几乎撑破了胃,而老绅士,一位在前些日子还家财万贯的富翁则是因为三天三夜没有吃东西,身体脱虚,而在路上倒了下来。

读这篇文章就好像是在嚼一只橄榄,甜味中带了一丝酸涩,让人在漠然一笑之后,思索良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