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后感是我们对书籍中主题和意义的深刻思考和体会,很多人都觉得写读后感是对自己阅读理解能力的一种锻炼,下面是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桥的读后感700字精选6篇,感谢您的参阅。
桥的读后感700字篇1
尼克松说:“所有我认识的伟大领袖几乎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他们都是伟大的读书者。”有人说,一本好书是不会寂寞的》实际上,读者更不会寂寞。一卷在手,神游天地,俯视苍穹,与那些伟人的心灵对话,和自然界的万物沟通,那才是世上最美的享受。
在放假期间,我读了一片高尔基写的长篇小说——《童年》。这部小说描写了高尔基童年的成长经历和19世纪末俄罗斯社会生活的画面。
这本书主要写的是阿廖沙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和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开始,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外祖父开了家染坊,因为家业衰落,他变得贪婪,残暴,还经常打外祖母和孩子们。有一次阿列克谢因为染坏了一匹布,竟把他打倒昏死过去。曾经阿廖沙也被他用树枝抽到没有知觉。他暗地里放高利货,甚至叫帮工去偷东西。阿廖沙的两个舅舅也是粗野,整日为争夺家产而争吵斗殴。这些场景使阿廖沙饱受惊吓。
在这样一个可怕的环境下,也有温暖和光明。这就是阿廖沙的外祖母和另外一些人,过着另外一些生活。外祖母慈祥善良,聪明能干,热爱生活,对谁都很能容忍,有着圣徒般的宽大胸怀。她像一盏明灯,照光了阿廖沙孤独的心,好对阿廖沙的影响,正像高尔基后来说道的那样:“在她没有来之前,我仿佛躲在黑暗中睡,但她一出现,把我带到了光明的地方,那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
幸福的童年是相似的,不幸的童年各有不幸。《童年》里刻画一些生动的人物形象:严厉而暴躁的外公,慈祥的外婆,爱喝酒闹事的舅舅……
而阿廖沙正是一个体验着人生的酸甜苦辣。爱丰富了他,使他充满了力量;苦难让他明白了,不为做不幸的人而羞愧……
读完这本书后,我期待着我得赶快长大,做一个和他一样的人,做一个伟大的作家!
桥的读后感700字篇2
山固然高,也不如母爱;海固然深,也不如母子情深。这伟大的母爱是我从刚刚读完的《秋天的怀念》中读到的。
?秋天的怀念》本文讲述了一个作者的母亲为了作者的双腿四处奔波,想尽一切办法让儿子开心。别被着病魔驱散了积极活下去的信心。作者的母亲折腾花草,并想带着作者去看菊花,可就在去看菊花的前一天,母亲病倒在了血泊之中。在母亲临死前却还在为瘫痪的儿子、未成年的女儿担忧。并且从此每年秋天,作者的妹妹推着作者去看菊花以怀念母亲。
母爱如此伟大。在生活中,那个总是对孩子念念叨叨的人,不正是母亲吗?母亲啊,您就犹如那清新雨水,而我则是芬芳小草。是您滋润了我的心田。如果问我这世界上最爱我的人是谁?我想我会 **/ 毫不犹豫的说,那是母亲!
雨果曾说过与句话:女人固然是脆弱的,但母亲是坚强的。是呀,我们这样被母爱包容,这样关心。我想我们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人了。这份母爱是我们永远无法报答的。我还清楚的记得那一次,那是一次数学考试,成绩相当不理想,在路上磨叽了半天才回到家。我想那是最烂的一次。可你摸着我的头说:“你知道哪里错了吗?”我叹着气,摇着头。妈妈笑着说:“考试归考试,你得有一颗平常的心去面对,这有这样才能取得好成绩。”然后你帮我把错题全部详细的'讲了一遍,同时在我心里播下了希望种子。
母亲,我会用一生保护你,想你温暖我一样温暖你。
桥的读后感700字篇3
这是一部用血与泪书写成的悲壮篇章。解放战争时期,在山城重庆,我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地下工作者受到国民党反动派的特务机关的残酷镇压和迫害,但是他们不畏强敌在监狱中与之进行不泄的斗争。1949年11月27日,重庆解放前夕,这里却奏响“国际悲歌歌一曲”,200多名戴着脚镣手铐的共产党员、革命志士、青年学生、军人、甚至小孩(包括只有10岁的“小萝卜头”宋振中),遭到了国民党军统特务惨绝人寰的大屠杀,鲜血染红了歌乐山下的步云桥、渣滓洞、白公馆、松林坡、梅园。虽然他们大部分的人都牺牲了,但他们的精神激励了剩下的革命同志坚持到了革命胜利……
?红岩》为我们塑造了一组革命英雄的群体形象。这些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经历、不同性格的共产党员和革命者,经过作者的精心刻画,都活灵活现地以各自的形貌出现在我们面前。江姐是作者着力刻画的一个主要人物,她对党忠贞,对敌斗争顽强不屈,在危急关头从容镇定,对革命同志血肉情深。在赴华蓥山途中,她看到城墙上悬挂着丈夫的头颅,虽然悲痛欲绝,但为了不暴露身份,仍旧镇定自若地去与双枪老太婆会面。在就义前,她平静地与战友们一一告别,亲吻“监狱之花”,梳理好头发,换上整洁的蓝旗袍,平整好衣服的皱痕,而后从容走向刑场。所有这一切,让人多么激动、崇敬、悲愤、感叹!
?红岩》里面都是一些真实的人和事情,而这些人和事情同一个年代、一个时代紧紧地结合在一起。“为免除下一代的苦难,我们愿把牢底坐穿”,“失败膏肓土,成功祭苍生”,“毒刑拷打算得了什么?死亡也无法叫我开口”,而在这些思想当中,所实践的都是具体的人,而这些人都不是当时一些家庭条件困难,吃不饱饭,穿不暖衣的,都是一些青年知识分子,从小都有富裕的家庭生活和优越的生活条件。但是在自己的人生实践选择道路当中,他们投身于社会革命,为整个国家民族和大多数的利益进行实践,这崇高的选择促使我们去思考,人应该怎么去活着?人应该怎么去奋斗?人应该怎么去确定自己的价值取向?以及个人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应该所尽的责任和承担的义务?
?红岩》里的人物原型--歌乐山的烈士们是一个奇特的英雄群体和文化群体,他们几乎人人会写诗。在那毛骨悚然的人间地狱里,他们拿起笔做刀枪,刺向黑暗的社会和凶残的敌人。“失败膏黄土,成功济苍生”,“从来壮烈不贪生,许党为民万事轻”,“愿以我血献后土,换得神州永太平”,那一首首铁窗下的心歌无不表现了烈士们视死如归的革命乐观主义精神。
他们用自己的鲜血染红了我们的国旗,那我们该怎样让我们的国旗更加鲜艳?在我们享用现代文明的时候,能够忘记和平的生活源于血染的历史吗?能够忘记曾经发生过的战争吗?能够忘记曾为此付出了生命和鲜血的先烈们吗?能够忘记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的庄严意义吗?不,不能,我们也没有资格忘记。先辈们用自己的生命换来了我们今天的和平和幸福,现在他们都已没入历史的长河中,那剩下的,就是我们的责任,我们要将先辈们的精神一直一直延续下去,让我们的国旗在我们的国土上更加骄傲地飘扬!
桥的读后感700字篇4
那愉快的事物中有着属于我们甜甜的笑脸,稚嫩的语言,难以忘怀的动作……这些曾经最幼稚、最天真、最可爱的回忆永远地保存在了童年。
说起童年,我们想起的是曾经纯洁无瑕的美好。阿廖沙想起的是那段黑暗的俄国下层社会中,自己度过的美好童年。尽管当时的环境如此不堪,但他仍然看到了他心中的光明。
?童年》这篇小说讲述的是十八世纪七八十年代俄国下层社会的生活状况。阿廖沙面对种种遭遇,面对自己身边残暴、吝啬的人,依然不惧怕。他懂得在黑暗中找到光明,而不是面对恶势力流眼泪。阿廖沙懂得向外祖母、“好事情”“玛莎王后”这样的人学习乐观、仁慈、善良,正因如此,他在黑暗中迎来了光明。
读罢此书,我既可怜阿廖沙又佩服他。当他看到那个社会的黑暗时,并没有放弃生命。他一直寻找着属于自己的快乐,他会与小茨刚聊聊天,偷偷地与邻家男孩玩,他会去捉蝴蝶,他会……
黑暗中总会有光明,只是你不曾寻找过。史铁生“21岁时在活得最狂妄的年龄上忽地残疾了双腿”,在轮椅上度过了30多年,却写出了知青题材短篇小说《我的遥远的清平湾》、哲理性长篇小说《务虚笔记》、散文《我与地坛》等优秀作品。他给自己折了一只名为“写作”号的船。将自己从压力的深渊里摆渡出来,用残缺的身体,写出了健全又丰满的思想。史铁生对生命的热爱,对写作的执着让他在黑暗中笑对未来。
面对竞争激烈的现代化快节奏生活,多少人怨天不公,多少人碌碌无为,可是有一个人,不慌不忙,他用实力证明“80后”可以有所作为。他就是聚美优品的ceo,他不懈地努力,乐观前行,才有了今日的辉煌。
乐观一些,光明才会多一些。茶水入喉,总会涩后化甜;冬雪寒尺,总有明媚春阳。空谷上,总是幽兰飘香,有着览尽天下之景的壮美之观。而人生之路,黑暗之后总会迎来光明。
桥的读后感700字篇5
“‘汤姆’,无人应声。‘汤姆’,无人应声……”
合上书,我读完了《汤姆索亚历险记》。
这本书取材于十九世纪中叶,美国南北战争前的社会生活,记叙的是作者自身的儿童时光。主人公汤姆是全书的线索,他勇敢、正义、有良知,可他却绝对不是一个“好孩子”,他调皮捣蛋,厌恶学习,还喜欢出风头,谈恋爱,但他所吸引我的确实他最为难得的一面——纯真。
时代变迁,经济发展。如今,许多孩子已经在这纷繁复杂的大千世界迷失,那份纯真的心灵早已消逝,痕迹都不曾留下。
记得以前看过一篇报道,说是一个孩子,在家附近戏耍,忽然听见有人求救声,于是这孩子二话不说,跑去查看。原来是一位老奶奶摔在了地上,她非常虚弱,嘴里“嘤嘤”,手摸着腰部,于是这孩子立刻跑上前去,扶起了这位老奶奶。后来,却被她讹上了,说是这小男孩将她推倒的。这孩子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试想一下,这件事将会对这孩子造成多大的危害啊!这会让这孩子学坏,让他失去这种正义感。
与这件事相似,汤姆也曾遭到不好的教育。印江·乔当着他的面杀死了医生,却诬陷是穆夫·波特干的,但汤姆充满正义——虽然他刚开始有些犹豫,但他最后还是说出了事实,这让我记忆犹新。现代那么多孩子,比如上文提到的,他们受到了这些意外,因此犯下了种种罪行,可汤姆却坚持正义,比成人还要伟大,成人们却需要向他们学习。
儿童乃成人之父,成人应尽力像汤姆一样,尽力保持儿童那份纯真的心灵与正义。
桥的读后感700字篇6
读过许多文学民著,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可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大量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非常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非常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