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因为时代的改革,职场人利用到申请书的机会越来越常见了,通过写申请书,很多人都可以将自己的诉求表达给他人,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向公司申请仲裁申请书6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向公司申请仲裁申请书篇1
案情简介:赵某某,男,48岁,住开封县袁坊乡张吴寨村5组。
20__年在开封市正阳小区1号楼工地施工时从三楼坠落致右腿根骨骨折,施工单位开封市中基建筑工程公司拒绝赔偿一切损失,无奈之下,委托本律师维护其合法权益。
本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申请工伤认定,被认定工伤后到开封市劳动仲裁院进行仲裁,开庭时对方律师坚持赵某某不是公司职工,其损失应由小包工头刘某某承担,本律师当即辩驳:涉案工程是被申请人承包,被申请人承包后非法转包给尹某某,尹某某又非法转包给刘某某,尹某与刘某均无施工资质,亦无用工资格,故赵某某只能与被申请人成立劳动关系,经过本律师的激扬陈词,当庭驳回了对方律师的狡辩,赢得了仲裁员的认可,支持了我方的仲裁请求。
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赵某某,男,48岁,住开封县袁坊乡张吴寨村5组。
委托代理人:王松柏,河南辽源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申请人:开封市中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明,公司经理。
公司地址:开封市三里堡90号。
申请请求:1请求裁决被申请人赔偿申请人医疗费15690.5元,伙食补助费756元,交通费1000元,停工留薪期间工资13650元,护理费5178元,后续治疗费6000元,以上共计:42283.5元。
2赔偿申请人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工伤医疗补助金,上述具体数额待鉴定结果出来后确定。
事实与理由:被申请人于20__年承包了正阳小区1号楼施工工程,申请人自20__年10月8日开始为被申请人施工,20__年3月19日晚9时许,被申请人强令申请人冒险施工,致申请人从三楼顶坠落,造成申请人趾骨骨折和右根骨骨折。
申请人于20__年7月向开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9月被认定为工伤。
从事故发生至今,被申请人拒绝赔偿任何费用,无奈向贵院申请仲裁。
综上所述,申请人因工受伤,依法应享受公司待遇,请贵院支持申请人的申请请求,以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此致
开封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赵某某
20__年9月24日
向公司申请仲裁申请书篇2
申诉人:,男,汉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证号:
住住址:
通讯方式:
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电话:
被诉人: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通讯方式:
被诉人: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
电话:
申请事项:
1、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9级工伤伤残补偿金合计人民币52362元。
2、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将来必然会发生的后续治疗费7000元(司法鉴定书确认)
3、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在医院治疗工伤期间的伙食补助费2520元。
3、请求裁决被诉人补交申诉人于20xx年2月26日开始参保至今的社会保险费(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4、请求裁决被诉人向申诉人支付因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即11月的工资赔偿共计220xx元的赔偿。
5、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给申诉人经济补偿5000元(解除劳动合同时每满一年工龄支付一个月工资给劳动者,不足六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予以补充)。
6、请求裁决被诉人支付申诉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资24000元
事实与理由:
20xx年2月应聘到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职位为电焊工,月基本工资为20xx元,公司承诺一个月后与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入职后公司以种种借口拖延劳动合同的签订,也没有为其购买职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被四川建设劳务有限公司劳务派遣到四川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项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过程中从高约4米处跌落致左足受伤,送成都第一骨科医院被确诊为“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后被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成劳鉴字[20xx]2457号)评定为工伤伤残9级。20xx年5月3日经四川西南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确认“被鉴定人后续医疗费用还需人民币7000元”。根据以下法律法规被诉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依据t;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和t;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t;工伤保险条例>的实施意见>的规定被诉人应当支付给申诉人52362元的工伤伤残补助金(其中含: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本人工资8个月,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16个月)。
2、依据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和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起应向劳动者支付本人工资标准2倍的工资,申诉人依法应当获得220xx元的赔偿(即11月的工资赔偿)。
3、依据t;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申诉人应当获得两个半的工资补偿共计5000元。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利益,恳请仲裁委员会依法支持申诉人的主张。
此致
xx市劳动仲裁委员会
申诉人:
20xx年7月26日
向公司申请仲裁申请书篇3
申诉人:_,女,出生_年_月,现住__号,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_ 委托代理人(特别代理):_,男,_年_月_日出生,身份证号码:_,联系电话:__。
被申诉人:_x住所地:__ 联系电话:__ 法定代表人:_,系公司_
仲裁请求:
1.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基本工资1800x125%=2250元。
2.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经济补偿金0.5x3000=1500元。
3.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拖欠的加班工资2896{3000 21.75x(103天 7)x2}+1931(3000 21.75x7x2)=4827元。
4.请求裁决被申诉人支付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3000+3000+1200=7200元。
5.请求责令被申诉人为申诉人补缴20_年7月1日-20_年10月_日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
事实与理由
我叫_,我是20_年7月1进入被申诉人_公司(以下简称新兴公司)工作的,20_年10月_日提出辞职,期间的工作情况大致如下:1、新兴公司没有依法与我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按照法律规定为我购买任何社会保险。2、双方只是口头约定工资3000元/月,实行每周工作6天、每天工作7.5小时的工作制度(法定每周工作5天,每天8小时),而新兴公司实行该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又没有通过劳动行政部门的审批。3、20_年8月1日-20_年10月12日,被申诉人不仅没有及时支付基本工资,还在约定的工作日外安排我加班7天,也没有给我支付任何加班工资。
20_年10月_日,鉴于被申诉人新兴公司迟迟没有依法与我签订劳动合同和为我缴纳任何社会保险,我感到自己的权利严重地受到侵害,于是向被申诉人新兴公司提出了辞职,但在离开新兴公司的那天,新兴公司既没有按照《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九条、第十三条之规定及时支付基本工资和加班工资,也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及时支付经济补偿金,只是一个月后向我补发了2400元的基本工资,尚欠基本工资1800元、加班工资4827元,对经济补偿的事更是只字不提。
综上所述,被申诉人相应的违法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我的合法权益,今特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向贵院提起诉讼,恳请贵院能为我主持公道,谢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__年__月__日
向公司申请仲裁申请书篇4
申请人:银__,男,出生于19__年x月x日,住______
被申请人:__有限公司,住______
法定代表人:__x,性别:x,职务:____,电话:______
请求事项:
1、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40234。80元;
2、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所欠加班工资25%的补偿金__058。70元;
3、依法裁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12084元;
事实和理由:
20__年2月23日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建立劳动关系,20__年2月26日双方续签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劳动期限至20__年2月22日终止,其中20__年2月23日至20__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岗位,实行标准工时制度,20__年3月6日至今申请人担任现场调度岗位,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每天工作12小时。
20__年8月__日至20__年3月5日申请人担任实验员期间,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每天加班,一天工作12小时,被申请人未向申请人支付加班工资,在申请人的强烈要求下,被申请人于20__年3月6日调换申请人工作岗位,转为现场调度,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但被申请人要求申请人一周工作六天,每天工作12小时的综合计算工时制度,严重违反劳动法的规定,总工作时间远远超过法定工作时间,且不支付加班工资,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20__年月日被申请人违反法律规定与申请人解除劳动,严重侵犯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应向申请人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二倍赔偿金。
基于以上事实,被申请人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规定,并给申请人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提出申诉,请依法裁决。
此致
__市__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__x
20__年x月__日
向公司申请仲裁申请书篇5
申请人:李__、男、汉族、__x年3月1日出生,住__省__县__镇__村x组,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x系工亡职工__之父,联系电话:__________7
被申请人:____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区__大道__号科技工业园__号。联系电话: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孙__。职务:董事长。
请求事项:
确认申请人之子__身亡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事实与理由:
20__年1月1日,被申请人维修国道2__线茂县石达关段桥梁灾后水毁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高兴林,招用申请人之子__到该工程项目部工地上上班,从事勤杂工。申请人之子__提供了劳动且是被申请人业务的组成部分,受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的劳动管理,同时被申请人已按月支付了工资劳动报酬(见证据: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负责高兴林、张加洪、工友黄__、谌能斌,证人:罗晓华)。申请人之子__身前一直未与被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一直未给申请人之子__缴纳社会保险。20__年2月10日9时30分,申请人之子__与工友徐昌礼受被申请人工程项目部负责人高兴林指派,乘其项目部的通勤川u67552牌小型客车去茂县县城(凤仪镇)购买工程施工作业工具电钻、烤火炉并给通勤车加油等工作。在履职途中,__同工友徐昌礼二人与通勤小客车坠入岷江河中,两人同时溺水死亡。特申请人依法请求确认身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申请人认为:根据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__x5】12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申请人之子__身前与被申请人之间已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据此,申请人提出上述仲裁申请请求、恳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确认。
此致
__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李__
20__年x月x日
向公司申请仲裁申请书篇6
申请人:张__,男,__岁,汉族;职业:品质部主任
工作单位:______x(广州)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码:______x,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x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申请变更仲裁请求事项如下:
1、维持原第1项请求“确认被申请人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裁定被申请人继续履行《劳动合同》并补发给申请人自解除合同之日至重新履行《劳动合同》之日期间的全部工资、奖金、补缴期间的福利保险、住房公积金。”
2、 维持原第7项(变更后为第2项)请求“裁定被申请人支付安排申请人额外工作内容的部分工资20__年1月至20__年12月)”
3、把原第2项请求“确认被申请人克扣申请人20__年1月至12月的工资20028元的事实,责令被申请人进行补发。(职务补贴500元/月、语言补贴500元/月、技能工资669元/月,合计:1669元/月×12个月=20028元)”变更为第3项“确认被申请人克扣申请人20__年1月至12月的工资20028元、少发2020__年中奖金1669元、克扣2020__年末奖金7206元的事实,责令被申请人进行补发合计:
4、把原第3项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欠缴20__年12月至20__年2月社保金的事实;确认社保月缴费基数,20__年度为6047元、20__年度为6866元,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社保金11993元。”变更为第4项“确认被申请人欠缴20__年12月至20__年2月养老保险金、基本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工伤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险金的事实、欠缴20__年12月至20__年11月生育保险金的事实;确认缴费基数,20__年12月至20__年6月分别为4887.20元、5941.00元、5905.00元、5941.00元、6623.82元、5941.00元、8794.00元;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为6985元;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为7565元;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养老保险金14190元、基本医疗保险金9281元、失业保险金2365元、工伤保险金316元、重大疾病保险金195元、生育保险金1164
5、把原第4项请求“确认被申请人欠缴20__年12月至20__年2月住房公积金;确认公积金月缴费基数,20__年度为6047元、20__年度为6866元,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住房公积金3271元。”变更为第5项“确认被申请人欠缴20__年1月至20__年2月住房公积金;确认公积金月缴费基数,20__年1月至20__年6月分别为5941.00元、5905.00元、5941.00共 1 页
元、6623.82元、5941.00元、8794.00元;20__年7月至20__年6月为6985元;20__年7至12月为7565元;责令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缴住房公积金
6、 维持原第6项请求“裁定被申请人以表格形式提交(20__年至20__年)申请人加班费的详细
计算表及相关出勤记录、加班单等工资相关证据。”
7、 把原第5项请求“确认加班费计算基数20__年为5569元/月、20__年为6969元/月,确认被
申请人克扣和无故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7226.2元的事实,责令被申请人进行补发。”变更为第7项“确认加班费计算基数20__年为6866.83元/月、20__年为8266.83元/月,确认被申请人克扣和无故拖欠申请人的加班费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任职经过:20__年11月18日下午面试(约定职位:品质主任、工作内容:‘工程检查现场品质管理’、待遇:税后基本开支除外纯收入4500元以上)→20__年12月1日入职→20__年1月12日签订《劳动合同1》(隐瞒申请人真实工作岗位写的--行政职员、没明确工作内容、工资2500元/月--李玲说:“合同只是形式而已,不要在意,待遇和面试谈的一样不会改变。”)→安排申请人本职外工作内容使申请人的工作量达到两人以上的工作量→一直克扣加班费(克扣已加班工时、加班费×0.7)→隐藏奖金发放记录(部分奖金通过私人账号转入)→欠缴、降低社会保险金缴费基数(以2500元为基数)→欠缴、降低住房公积金缴费基数→20__年11月15日员工合同续签考核评定结果优良→20__年11月30日签订《劳动合同2》→20__年1月3日与申请人协商取消加班费(申请人没同意)→20__年1月起克扣申请人的工资→20__年3月23日起无理取消申请人加班费(免费加班)→20__年12月5日要求申请人做大量制造部的工作(申请人进行了回绝)→20__年12月6日申请人要求被申请人明确工作内容→20__年1月13日克扣申请人年终奖、无事实和法律依据违法辞退申请人。
由以上经过可以看出,被申请人从一开始就在蓄谋增加申请人工作量及劳动强度和变相强迫申请人加班等侵犯申请人的合法利益;被申请人的行为目的在于逃避支付劳动报酬,已形成严重逃避支付劳动报酬的逃匿犯罪行为和严重违法辞退的行为。被申请人身为日资企业在钓-鱼-岛争端的敏感时期毫无顾忌的做出如此严重的违法行为,实在是过分嚣张。应当受到严厉的法律制裁,请贵仲裁委进行从重仲裁。
此致
__x市__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__x
20__年 3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