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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1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加大依法行政工作推进力度。一是切实做好工作部署。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的要求,细化完善我市法治政府建设阶段性目标任务,把各单位落实年度任务作为监督重点纳入依法行政考核范围并督导抓好具体工作落实。二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制度。牵头相关部门对《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开展后评估,针对评估存在的问题,草拟《关于修改〈xx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及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报告文本和表格样式,报经市政府通过并在全市实施。三是组织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在原有考核标准的`基础上,制定20xx年度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级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考核评分标准,10月份,通过听取情况汇报、查看台帐和案卷、召开行政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方式,对全市63个行政机关进行检查考核。四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草拟《xx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报请政府常务会议通过,为法律顾问制度在全市推行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制度体系。
二、把握两个关键,不断夯实依法行政工作基础。一是大力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做好新领证执法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4月份对全市161名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组织了学习培训,5月份组织134名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网上考试。为加强考核效果,转变以往书面考核形式,逐步推行行政执法资格考试标准化,在考试方式上首次采用网上考试,请xx市法制办派员巡考,使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得到有效提升。做好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培训工作,6月13日,举办全市依法行政知识更新培训班,邀请省高院、省法制办领导,为全市各行政机关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法制工作人员以及行政执法人员共计500多人,就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和《江苏省行政程序规定》进行了学习培训。二是积极推进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针对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参差不齐、工作规范性相对较弱的实际,经过基层调研、问卷调查和广泛征集意见,起草并报请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强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建设的意见》。《意见》对部门法制机构负责人列席局务会(办公会)制度、严格执行法制审查制度、强化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含重大决策事项文件)管理、加大法制监督力度和建立法律研判制度等五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推进该项工作,采取以点带面分步推进的方式,选取5个单位作为示范点经予重点指导,并将示范经验向全市推广,较好地提升了部门法制机构履职能力。
三、抓好五个重点,不断加强政府法制监督。一是积极办理政府涉法事务。共承办市领导交办事项48件,审核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51件,办理信访复查复核事项45件,代理市政府各类诉讼13件,主要涉及拆迁补偿安置、政府信息公开、房屋权属归属等问题。二是严把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关。组织起草、审核完成各类文件178件,政府合同3件,上报备案5件,备案审查2件,出具51份法律意见,确保了文件审核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继续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在20xx年全面清理的基础上,报请市政府废止规范性文件9件,宣布失效5件。对《xx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等6个文件开展后评估,逐步将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工作常态化。三是努力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充分发挥两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组织协调作用,先后召开联络员例会、专题会议等研究解决“两法衔接”的重大问题,就烟草局涉烟案件和卫计委非法行医案件移送工作进行研究,解决了相关案件的移送标准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确保了该项工作在全市稳步推进。四是认真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组成评查组,对国土等7个部门的执法案卷开展进驻式重点评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现场反馈并要求整改,对其他部门报送案卷参加集中评查,共计评查案卷225卷。五是积极开展行政复议工作。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1件,受理38件,不予受理3件,审结40件。通过严格行政复议审查、组织复议案件讨论、旁听行政案件庭审等活动,充分发挥行政复议的法制监督功能,督促指导行政机关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
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2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委依法治县办及县司法局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镇党委、政府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做好依法治理各项工作,努力推进依法治镇、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20xx年我镇依法治镇工作总结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领导机制健全
根据依法治县工作的部署,我镇成立了以镇党委书记吴昌波为组长、镇长邓学辉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依法治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综治办,由副镇长张强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余全、熊宏、修岑、袁先琴负责日常工作,并建立健全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制度。
(二)工作规划合理
年初,已将依法治理工作纳入全镇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全年的.重点工作目标。根据我镇实际情况制定了《乡镇依法治理实施意见》,真正做到了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季度有督查、半年有自查。
二、学法用法
(一)明确职责,规划健全
成立了以司法所、镇依法治理办为主体的法治宣传队伍,全年召开了两次普法工作会议,并制定了法治宣传教育年度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一年来,我镇全面总结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省市县网络媒体多次报道。
(二)加强宣传,弘扬法治
1.建设法制宣传队伍。为了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我镇党委、政府大力开展“法律明白人”培训活动,制定了培训制度、培训记录、培训花名册等,精心选取了大量的法制宣传教材。镇内两所中小学也各选派一到两名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以便于更好的向广大青少年进行法制宣传教育。
2.开展法制宣传活动。制定了法律进镇村主题法制宣传月、“12.4”国家宪法日活动方案,并报送了信息、简报和活动总结。
(三)深入推进“法律七进”
为配合“法律七进”圆满完成,我镇针对每一次活动分别制定了《公职人员学法用法考核制度》、《基层党员干部学法制度》、《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制度》、《镇镇所属单位党员干部学法制度》、《教职工学法制度》、《镇镇机关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教职人员学法制度》以及《法律进镇镇宣传方案》、《法律进基层法制宣传方案》、《法律进企业宣传方案》、《法律进单位宣传方案》、《法律进学校宣传方案》、《法律进机关宣传方案》、《法律进寺庙宣传方案》这七项学法制度和宣传方案。
(四)完善“谁执法谁普法”机制
动员全镇各执法或委托执法单位向执法对象大力宣传法律法规知识,建立健全执法单位各自的日常法治宣传制度、集中宣传制度、执法办案与普法宣传结合制度、属地管理与上下联动制度。
(五)推进法治文化建设
全镇机关院内、场镇沿途、村(社区)均制作了依法治理宣传标语,共计13幅,场镇沿途已设置道旗30面。镇机关院内开设法治宣传专栏,制作了4块展板,镇司法所建立了法制宣传教育辅导站,在镇便民中心、村便民点设立了群众接待、法律服务窗口。
(六)加强信息报送工作
去年一年时间里,我镇坚持报送我镇依法治理工作的特色做法、创新举措和典型经验以及大型集中法制宣传活动总结,符合县依法治县办要求的信息共计6条,被省市县网络媒体多次报道。
(七)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机制
制定党委中心组学法计划,全年中心组学法4次,开展法制培训、法制讲座2次。建立健全党委会议、政府会议会前学法制度,做到每月进行一次会前学法,有制度、有安排、有记录。
三、依法执政
(一)完善领导干部依法办事制度
一年来,班子成员、一般职工没有发生一起重大违纪或刑事案件。
(二)规范单位决策程序
有健全的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机制,制定了党委议事规则及依法决策制度,制定了党委会议事规则、镇党委、政府依法决策制度,对重大事项决策前广泛听取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
(三)法律顾问制度完善
聘请了镇司法所负责人袁先琴为镇法律顾问,同时她也与各村(社区)签订了法律顾问协议书。
(四)规范党内法规制度
制定了党内规范性文件清理制度、备案制度,并做好清理记录。
(五)明确干部选用导向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向国家机关推荐干部,并在县委组织部的指导下建立党员干部法治档案。
四、依法执政
(一)依法确定职责权限
清晰的明确了政府职责权限,列出了行政权力清单,并在政务网上动态更新。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一是及时公布行政审批项目清单;二是落实了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制定了标准化建设方案。
(三)决策程序执行到位
建立了依法决策制度和风险评估机制,并编制了《乡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乡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指标体系》和《乡镇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方法》。
(四)行政执法行为规范
全年对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两次培训,坚持规范行政自由裁量权,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五)政府信息依法公??
能及时、准确、详实的公开镇域内动态,并在政务网上及时公布文件清单。
(六)市场环境公平开放
为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我镇建立并落实了“收费清单”制度。
(七)加强政府诚信建设
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撤销重大行政决定,严格履行了行政合同协议。
(八)加强政府层级监督力度
严格要求行政执法人员依法执法,同时,规范执法人员的执法记录。
五、社会法治
(一)依法治理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
建立了矛盾纠纷调解台账,完善了调解记录,签订了调解协议,全年辖区内没有发生一起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的事件。
(二)依法治理信访秩序
规范落实了信访制度,全年镇辖区内无一例重大涉法涉诉上访、越级上访事件。
(三)建立社会征信体系
建立健全了辖区内企业自律机制和信用风险防范机制。
(四)治理舆论环境
全年,辖区内无重大网络负面消息,网络大舆情媒体格局健康发展。
六、示范创建
积极开展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做到有申报表、有方案、有经费、有总结、有制度、有台账。成立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全镇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工作进行指导。并将依法治村(社区)示范创建活动纳入了全镇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目标考核内容。
七、监督问责
(一)党风廉政建设纪委监督责任
利用法治宣传教育协助镇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工作,做到了有记录、台账、调查笔录等。全年开展了4次警示教育。
(二)问责制度全面落实
建立健全了问责制度,规范了问责程序,配合镇纪委对违法违纪行为及时查处。确立了问责后免职人员重新任职的条件和程序规定。
八、档案整理
合理规范了档案台账归档工作,原始资料齐全,制作了档案目录,并对档案进行了整理装订。
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3
20xx年,我办立足本职岗位,围绕县政府中心工作,继续以贯彻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统领、以服务政府工作、服务社会为宗旨,按照上年度既定的工作思路,以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健全工作制度、规范行政行为为载体,紧密结合本县法制工作实际,认真履行职责,为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政府,提高政府及各部门依法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开展了扎实的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履行普法职能,继续深入宣传贯彻《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根据“五五”普法工作的要求,于4月24日法制宣传日,与县监察局、人事局、司法局组织全县行政执法部门以上街开展“法制宣传一条街”等活动,我办重点宣传了《行政处罚法》、《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国家赔偿法》等公共法律、法规知识,为《行政处罚法实施条例》的正确施行奠定基础,也进一步提高了广大群众行政复议知识及法律意识。
同时,积极参加县依法治县办、县政法委组织的法制宣传,多渠道宣传《行政复议法》、《行政处罚法》,丰富了广大城乡群众的法律知识,为正确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合法渠道反映诉求,减少越级、违法上访、缠访,逐步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法治环境、社会氛围和《纲要》的正确、广泛施行奠定了群众基础。
(二)履行执法监督职能,认真进行执法监督。
根据《贵州省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我办制定并下发了《黎平县行政执法考核办法》,量化了对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考核标准,使执法监督制度化、具体化并具有可操作性。上半年,继续与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对县国土局、县农业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县建设局、县文广局(文化稽查队)等行政执法单位进行执法质量抽查,通过对制度建立、执法案卷等具体事项进行检查,被检查机关自《贵州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实施以来,执法日趋规范,行政处罚适用法律、法规基本准确,程序合法,没有违反《办法》的现象。
(三)履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及行政合同审查职能。
自我办20xx年制定下发规范性文件起草、审核与备案办法后,县政府及政府办公室和政府各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印发前都能先进行法律审核。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办公室及部门送审规范性文件2件,行政合同2份,并针对具体问题提出了相应意见。
(四)履行行政复议与行政应诉职能,做好行政复议及行政应诉工作。
行政复议工作:至6月底,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2件(与20xx年持平),内容均为不服乡镇政府和县政府执法部门行政处理决定。其中受理7件,不予受理1件,监督乡镇政府自行撤销不当行政行为1件。说明原因,引导当事人径直提起诉讼2件。共审结7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4件,撤销1件,驳回复议申请1件。未结1件(新受理)。
行政应诉工作:因当事人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6件。乡镇部门应诉2件,县政府应诉4件,经法院审理后,撤诉1件,撤销1件,维持2件,在审3件。
(六)行政执法依据梳理工作。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服务质量,我办克服人少事多的困难,经过近一年的清理,理清了县级行政执法部门的权力清单,并即将完成此项工作,然后向社会公示后编印给各行政执法部门。同时,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也正在进行中。
(七)其他有关工作。
一是认真做好日常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当好县政府及办公室的`助手,半年共接待(含涉纠纷、涉法)上访群众23人次。对来访者,审慎地做好法律、法规、政策的引导、解释工作,为维护政策统一和农村社会稳定做出应有贡献。
二是及时组织持到或超期《行政执法监督证》人员进行换证。
三是对县政府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认真审查,及时提出相应法律意见。四是积极完成县政府办领导安排的全县消防工作检查等工作及县政府办公室安排的日常工作。
二、存在的问题
我办当前主要存在的问题仍与上年一样:
一是人员少,还不能适应当前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主要表现在:随着法制宣传的不断深入,行政复议案件增幅较大。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压力较大。根据《纲要》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当前还有一些政府法制工作因人员少、被抽调时间长而不能正常开展,距省州法制工作要求还有较大差距。
二是不能对乡镇政府进行行政执法工作指导、培训,乡镇政府的行政执法总体水平仍然不高,且发展不平衡,相当数量的纠纷还不能就地协调解决,法制工作服务农村、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职能还不能充分体现。
三是因为监督、处罚机制不健全,规范性文件报送备案工作仍不能正常开展,急待进一步加强。
四是法制信息、调研工作不能正常开展,还急需加强。
三、下步工作思路
针对前述具体问题,我办将继续以贯彻执行《纲要》为宗旨,以服务政府、服务人民为主线,按照如下思路开展工作:
一是迅速组织全县行政机关公务人员学习《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的决定》,及时按要求抓好《决定》中各项具体要求的落实工作。
二是定期向县政府领导汇报政府法制工作,争取更大支持,及早增编补员,增加办案力量,以缓解行政复议案件增多的压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有效的法制保障;
四是加大执法质量监督检查和培训力度,继续协调县人大法工委、县监察局、县人事局、县司法局组织开展依法行政检查和行政执法培训,并使之常规化,促进提高执法质量,从基层基础方面加强和推进全县依法行政工作,促进平衡发展。
五是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按年初既定工作计划开展政府法制各项工作;
六是克服困难,结合实际加强对行政执法、行政复议等工作的调查研究,为加快我县政府法制工作进程,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作出有力贡献。
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4
日前,法制日报刊登了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关于对当前信访工作的观点,该观点认为,信“访”不信“法”,这种情况长此以往,会冲击法制的统一权威,增加社会治理成本。
因为,信访不受任何事实、证据、时效等确定性要求的限制,在个案中能够突破法律的底线得到利益最大化,目前已得到越来越多当事人的首选,其结果是,原本通过书信反应社情民意的陈情制度日益演化成为越级上访、闹访、缠访。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
该观点指出,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理性的看待信访实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改革完善信访制度,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目前,信访问题突出,越级上访、非正常上访、缠访闹访层出不穷,不能说与上访者没有关系。实事求是地讲,有的上访群众确实是因自己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但也有个别上访者,其上访目的不纯,有的甚至是通过上访实现要挟的目的,实现自己不正当、不合理的要求。
因此,要彻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必须要在创新社会管理,建设法治政府的基础上,坚持依法处理信访问题,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一是要认真对待,查清问题。
对于所有上访者都要认真对待,彻底查清其上访的真正目的、要求和原因。我们时常讲:“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就是要求我们在解决矛盾纠纷时,首先要弄清事情的本来面目,查清事实真相,在此基础上,我们才能依照法律政策的规定,妥善的处理矛盾纠纷,也才能使得当事人心服口服,不至于出现缠访闹访。
事实清楚是妥善处理的前提和基础,没有清楚的事实,一味的就信访而解决信访,只能是“头痛医头,脚痛医脚”,不能解决实质性的问题。
对于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不宜直接交给信访反映的单位或个人,因为众所周知的原因,这样的调查核实往往不能反映客观真实情况。《信访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
这一条规定也在一定程度上限定了被反映单位的调查核实权。所以,建议给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以利于信访问题的彻底调查。《信访条例》第六条第二款第(四)项规定,县级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本条规定可以说给了信访部门对信访问题的调查核实权。只有查清了问题,我们才会有正确处理问题的基础。
二是依法处理,解决问题。
解决信访问题的关键,是要彻底解决信访人反映的问题,要做到案结事了。但我们所说的解决问题,是要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满足上访人的合理诉求,是要在法律和政策的允许范围内切实解决信访反应的问题。对于一些不符合法律政策规定,甚至是一些违法不合理的无理要求,我们不能简单的为了解决信访个案问题而随意突破法律政策的底线。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甚至非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在一定程度上会起到纵容的作用,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会使这些人越闹越凶。“法外解决误导了广大信访人,导致信访人互相攀比,纷纷寻求信访直通车”,以致不仅不能有效控制上访案件,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上访之风。因此,“发挥司法、行政执法、行政复议、以及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主渠道作用,使信访重新归位于群众陈情联系政府的本源。”
在依法处理,解决问题的同时,要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对于有关职能部门不认真解决合理诉求而导致群众上访的,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严处理,追究责任。只有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将信访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状态。
三是制裁违法,维护秩序。
对于群众的.合理诉求得不到解决而上访的,要切切实实的解决问题,要满足其合法合理要求。但是,对于个别想通过上访途径,甚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上访者,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
对于个别无理上访者、违法上访者一味的迁就、宽容,甚至越过法律底线来满足其要求,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纵容的作用,也是对遵纪守法群众的一种不公平。同时,也使得相关职能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往往要过多考虑上访问题而显得瞻前顾后,畏首畏尾,不利于工作的正常开展。
公民的建议权和申诉权受法律保护,同样,公民的信访和上访行为也应该受到遵重。但是,公民在行使自己权利的同时,有遵守法律法规的义务,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建立和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是畅通信访渠道,保障信访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
对于违法上访行为给予法律制裁,《信访条例》有明确规定。《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违法上访行为,应当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请愿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规定,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因此,对于个别想通过非正常上访、缠诉缠访来达到其非合理要求的违法上访者,依法给予制裁,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必要的。当然,要制裁违法上访行为,必须要做到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正当,实体处理适当。
解决信访突出问题,要做到治本为主,标本兼治。要抓住加强依法行政,维护公平正义,坚持以人为本,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这个根本,只有这样,才能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最大限度的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5
xx年上半年,市法制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着力打造法治政府的要求,积极作为,扎实工作,认真履行在依法行政方面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责,为服务十堰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现总结如下:
一、持续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强执法监督
1、合理安排依法行政年度计划。在认真研究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基础上,制发了xx年工作要点,从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严肃责任追究等方面明确了全年重点工作。
2、认真落实依法行政报告制度。年初,代市政府草拟了依法行政年度工作报告,及时向省政府、市委、市人大汇报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自觉接受省政府、市委和市人大的监督。
3、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规范行政执法主体。按照全省统一部署,对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及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清理。经清理,全市法定行政机关为443个,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为xxxx个,受委托组织为289个,行使相对集中处罚权组织为54个;全市行政执法人员行政编制数量为xxxx个,参公事业编制数量为xxxx个,其他事业编制数量为5427个,执法辅助人员数量为670个。
二、着力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质量,严把抽象行政行为合法关
1、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上半年,我办共审查市政府各类文件24件,回复省地方性法规、规章征求意见稿7份,并对政府上网文件目录中的规范性文件予以甄别,有效确保政府及部门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今年以来,我办共按照规定向省政府报备规范性文件1件,备案审查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规范性文件16件,基本做到了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有效防止了规范性文件违法现象。
3、及时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3月,与市财政局一起按照国务院、省政府要求,对全市涉及税费优惠的.文件、协议等进行了清理规范,并分类提出初步意见上报审查。
4、扎实推进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先后对省政府法制办公室下发的《关于在全省政府系统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全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湖北省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等文件予以转发,并印发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xx年工作方案》(十府法办发[xx]3号),明确了全市开展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任务和工作要求,同时,成立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指导小组,制定了《十堰市政府系统廉洁性评估专家工作规则》,并切实在实际操作中把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廉洁性评估关,对未进行廉洁性评估的规范性文件草案一律不予审核。
三、认真履行行政复议、应诉职能,依法化解社会矛盾
1、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今年以来,我办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中的主渠道作用,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积极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和解等方式,不断提升行政复议的影响力和公信力。上半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2件,受理18件,不予受理2件,告知申请人向其他部门申请处理2件。受理的案件中,目前已审结12件,其中维持8件,驳回1件,调解后申请人撤回申请终止3件,基本做到了“定纷止争,案结事了”。
2、持续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在原有基础上,进一步健全了重大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告知行政首长制度、证据制度、调解制度、听证制度、案件审理专题会议制度等,并将制度落实到具体的行政复议工作中。同时,严格按照《湖北省行政复议案件档案管理规定》的要求,对行政复议案件材料立卷归档。对县市区和市直机关行政复议工作进行积极指导。
四、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高效优质办好涉法事务
1、精心服务,全力促进市政府依法决策。上半年,市政府法律顾问室共参加市政府常务会、市长办公会及各类市委、市政府专题会议12次,审查政府合同11份,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29份,参与地方立法权申报等其它重大涉法事务16件,较好地履行了法律顾问职责,为市政府重大决策提供了良好的法律服务。
2、尽职履责,积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今年以来,我办认真履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全市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市州级行政审批事项通用目录审查汇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承接等相关工作,为行政权力规范运行奠定基础。同时,扎实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对房县政府在城市管理及城管执法领域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进行了指导审查。
3、认真代理市政府涉讼案件。今年,我办代理了湖北省投资公司诉市政府借款合同纠纷应诉案件,先后2次代市政府赴武汉市中院出庭应诉,目前此案仍在审理中。
回顾上半年的政府法制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与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下半年,市法制办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紧密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大局,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增强依法行政能力、改善经济发展法治环境为重点,充分发挥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循序渐进、强力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为促进十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早日实现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提供坚实的法制保障。
一是研究制定xx年度依法行政考核指标,并做好准备迎接省政府对我市的依法行政工作进行检查考评。
二是继续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清理工作,不断提高制度建设质量。
三是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准入制度,持续推进行政执法违法与错案责任追究制。
四是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在化解行政争议方面的主渠道作用,依法化解行政纠纷。
五是认真履行法律顾问职责,切实为市政府重大决策、重大民商事行为等经济社会活动提供法律服务。
六是继续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七是认真做好政府法制宣传工作,围绕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组织开展理论与实务研究。
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6
少年儿童法制教育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以法治校、以法治教、依法育人、育人尊法是当前教育和教育管理的规范之一,如何让我们的教育对象知法、懂法、守法,如何让孩子们生活在法制教育的蓝天下,让他们健康成长,迅速成材,也是当前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本学期以来,我班有计划地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教育,现总结如下:
一、利用班队会对学生进行法制宣传。
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深切理解“身教胜于言传”的内涵。要对学生实施法制教育,教师首先要有强烈的法制观念,要知法、守法、严于律己。其次每周召开班队会,通过学习《青少年保护条例》、《环境保护法》、《交通法规》、《教育法》、《教师法》等法规,使学生较深刻地掌握了与小学生相关的、或者关系较密切的法律。
二、注重校园文化宣传。
在进行法制教育中,我们也相当重视环境的渲染。鉴于少年儿童的年龄特点:他们的可塑性强,在不同环境中可形成不同的行为品质。我班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严于律己、奋发向上的文化氛围。在教室最显眼的地方悬挂上名人画像及其格言,各种规范守则等,营造校园氛围。我们还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宣传法律知识,剖析法律案件。学生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在积极的校园氛围中受到教育,从而明确了真善美、假丑恶。
三、开展学生法制宣传。
继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月活动。通过红领巾广播、升旗仪式,向学生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开展校园安全消防教育和消防演练
组织学生观看安全教育系列片。通过一个个生动的事例,让学生掌握必要的自救和自我保护的方法。
五、重视学科教学中渗透法制教育
因为在小学的教材中,有许多地方蕴藏着法制教育的哲理和契机,因此在教学中,我有机地,顺其自然地进行法制教育。
六、加强了学校与家庭的联系
通过家长会、家校联系本、电话、家访等形式,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的联系,使家长们意识到很有必要教育孩子知法、懂法、守法,配合学校进行法制教育。
法制教育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中之中,我班将持之以恒地开展好此项工作,为构建文明、和谐的校园做出应有的贡献。
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7
我们根据上级部门普法规划的要求,以依法治国方略为指导,以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依法治教进程为中心,密切结合学校的实际,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积极而又稳妥地推进依法治教的进程,把教育改革和发展的各项工作纳入法制轨道,促进了学校事业健康、协调的发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全市两个文明建设,创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注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队伍建设。
学校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政教主任为副组长,教导处、少先队、总务处等同志为成员的普法、执法领导小组。学校的领导亲自挂帅,把普法教育和依法治校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重要位置,建立了以校长室为龙头,以政教处、教导处为主体,以班主任、思品教师为骨干,以党、团、队组织为依托的学法、普法工作队伍,完善了法制宣传教育网络体系。学校加强了与当地公、检、法部门的联系,在当地专职法制教育工作者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聘请了兼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进一步加强了对全体师生的法制教育工作。
二、加强法制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校广播台、校报、黑板报及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广大师生员工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为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我们一方面采取通读法律、法规原文与专题辅导相结合,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等学习形式,不断提高学习的效率;另一方面,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多层次法律知识竞赛、演讲比赛、文艺调演及法制宣传日等有一定规模和影响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法制宣传教育的氛围。此外,学校都把法律常识教育纳入必修课内容,做到大纲、教材、教师、课时四保证,同时还做到法制教育与纪律常规教育相结合,校内教育与校外教育相结合,正面引导与反面典型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弘扬美德相结合,依法治校与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提高了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
我们加大了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工作力度,增强了青少年学生学法、用法、守法的观念和意识。
我们针对新时期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紧紧抓住青少年学生的思想脉搏,采取多种形式,努力提高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实际效果。
1.加强合作,注意法制教育的社会性。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不仅仅是学校的事情,社会各方面应该形成合力,才能保证教育效果。因此,学校积极协调社会各方面力量,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是邀请当地政法工作者到学校进行法制讲座,请他们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二是争取当地执法机关和村组的配合,对学生在社会的守法情况进行监督;三是建立家长教育委员会,成立家长学校,提高家长的素质,争取家庭的支持,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在学校内部,则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发挥党校、团校、少先队等教育阵地的作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由于校内外结合的法制教育体系的进一步健全,增强了学生的法制意识,在校学生违法犯罪现象一直保持0记录。
2.针对实际,强调法制教育的层次性。
针对学生的年龄层次和个性特征,各校在教育内容和方式上注意了层次性和针对性。例如学校学生年龄差异,利用图片展览、表演、观看专题法制教育片等直观形式加强教育,使他们进一步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增强了学生的自信心,提高了学习自觉性。坚持在新生中普遍开展军训活动,学习国防知识,增强国防观念,培养良好习惯,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3.普治并举,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
对青少年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学法、懂法,形成认知基础,这固然是必要的,但学法必须与守法相结合,普法工作才能落到实处,否则法制教育只能流于形式。因此,在法制教育过程中,学校积极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运用法律这一有力的武器来解决具体问题。例如,结合学习《国旗法》,学校严格执行升降国旗制度,并以此作为爱国主义教育的重要形式,使每周庄严而隆重的升旗仪式成为学校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的又一重要途径。由于突出法制教育的实践性,我校学生的守法意识明显增强。
区法制办2023工作总结篇8
上半年市政府法制工作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年初确立的工作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如下:
一、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认真贯彻落实省有关会议精神,制定年度重点工作安排
今年初,省委、省政府,省法制办相继召开了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实施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全
省各市政府法制办分管主任和监督处长会议、全省政府法制信息工作会议。会议结束后,我市分别通过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学习、市法制办全体干部集中学习、全市法制办主任会议讨论学习等多种形式及时开展传达学习和贯彻。明确: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要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为抓手,进一步在保障公民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和救济权上下功夫,全面深化依法行政工作。在对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传达贯彻的基础上,根据《纲要》和《决定》的总体部署,围绕《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室工作要点》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工作要点》,草拟并以市政府名义下发了《市依法行政重点工作安排》,明确了进一步实施“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作用、进一步提高规范性文件质量、进一步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等六项重点工作。同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对市级有关单位和县(市、区)依法行政工作考核内容和评分细则进行修订,进一步增强了考核的可操作性。
(二)创新工作机制,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深化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结合新一轮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责任制与具体行政执法工作的关系。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问责制,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确保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一是实行民政综合行政执法。我市在市一级率先组建民政执法支队,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整合民政系统行政执法资源,明确执法主体,规范执法程序。市民政行政执法支队受市民政局委托,承担宣传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检查本行政区域内民政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民政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行为等6项职责,原来由市民管办、地名办和殡管所行使的行政执法职责(不含行政许可)委托支队执行。二是商务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成立了我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市贸粮部门作为牵头部门,主要承担服务中心的受理举报投诉、指导咨询服务、通报信息等三大职责,切实提高我市的商务行政执法水平。
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围绕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制定年度规范性文件制订计划,确定了11项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其中一类项目6件,二类项目5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下发。年初,下发了《衢州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议事规则》,明确规定:提交讨论的规范性文件送审稿,应按照《衢州市人民政府制定规范性文件办法》的规定事先送市法制办公室审核,市法制办对规范性文件是否合法、适当、文字表述是否规范、严谨、公文格式使用是否正确等一并进行审核。未经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的文件,不得提交政府常务会议讨论。对拟以市政府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由市法制办将规范性文件草案在政府法制网站上发布公告、征求意见,进一步加强了对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的管理。
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严格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工作。上半年,共审查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其他“红头文件”草案13件,提出修改意见26条;审查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报备的规范性文件22件;完成8件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省政府文件(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征集、反馈工作,提出意见39条;按规定及时将市政府出台的6件规范性文件报送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同时,积极协助省法制办等有关部门做好地方性立法工作,先后组织《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等3个立法座谈会。着手开展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工作,按照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座谈会会议精神,制定了实施方案。江山市法制办最终被确认为省法制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进一步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完成《市规范性文件汇编》的编印工作。
(三)加大政府法制监督力度,着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继续深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今年以来,各县(市、区)法制办及市政府各部门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巩固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成果。如市交通局出台了《推行说理性行政执法文书的意见》,从规范处罚决定书格式、增强处罚决定的说理性入手,规范行政执法活动。市工商、质监等部门在深入实施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的基础上,推行了轻微违法首查不罚制度。为进一步巩固、深化成果,年初,制定下发了《关于报送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相关规定的通知》,要求市级行政执法单位对本单位主要行政执法依据、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
具体标准及配套制度等内容进行报送。在此基础上,将对市本级行政执法单位备案审查后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形成《衢州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汇编》,以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查阅。目前,已有26个行政执法单位已经完成相关材料的报送工作。
行政执法监督力度不断加大。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
规定,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明确信息公开责任,严格执行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不断推进全市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巩固上年度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效果,对9月份开展的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情况进行反馈,并就行政处罚案卷评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下一步工作要求等方面进行反馈,督促有关部门根据反馈意见进行整改。严格行政执法资格管理。根据省法制办的统一部署,下发了《关于报送参加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人员名单的通知》,积极做好本年度综合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工作。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事后监督,对县(市、区)政府和市级部门作出的258件重大行政处罚决定进行了备案审查。
开展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通过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执法信息资源,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网络信息共享平台,实现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行政执法与执法监督之间的信息互联互通。今年5月,市监察局、法制办、检察院联合组成检查组,通过自查和实地核查的方式,对市本级21个联网单位一季度平台运行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信息共享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共享平台”)第一阶段建设己全面完成,首批21家联网单位均己全部上线联网运行,技术保障到位,网络运行正常。截止检查时,信息共享平台已录入各类信息1600余条,移送行政执法过程中涉嫌犯罪案件10件,其中:市国税局2件;安监局1件;烟草局7件,公安机关立案侦查6件,检察机关依法逮捕1件。
(四)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提高行政复议能力
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即提高案件办理效率、提高案结事了率、降低诉讼率、降低申请最终裁决率、确保零上访)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今年以来,为加大宣传,我们编印了行政复议指南、仲裁指南等各5000份,并在市信访局、市行政服务中心、机关效能110等三处设立了行政复议受理服务点,为公民通过行政复议渠道保障其合法权益提供便捷高效的服务。同时,对市公安局柯城分局等四个分局所辖派出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复议案件管辖权问题进行调研,进一步明确了管辖权限。据统计,上半年全市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43件,受理29件,其中,市政府共受理案件6件。
提高行政复议案件质量。在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过程中,着力强化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审查,特别是在案件事实认定方面,严格举证责任,要求能够支持事实成立的证据必须符合真实、合法、关联“三性”要求,努力提高复议案件的质量。在积极创新听证审理等方式的同时,以调解和解机制创新为抓手,主动加强与申请人、被申请人、第三人的交流与沟通,找准问题关键点,妥善化解矛盾。坚持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研究解决行政复议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并就疑难案件及时与上级和有关专家联系,共同研究,有效解决了问题,积累了工作经验。同时,进一步规范复议法律文书,对已结的复议应诉案件及时整理归档,做到一案一卷。
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的衔接机制。健全和完善行政复议与信访相互衔接、分工合作的工作机制。上半年,市法制办同市信访局建立了衔接机制,制定出台了《衢州市行政复议与信访工作衔接协作办法(施行)》,市法制办与市信访局建立了日常联系制度,加强情况交流和问题研究。建立了案件通报制度,每季度将本单位受理的案件办理情况通过专报的形式相互通报,逐步建立起通过信访发现行政争议、通过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解决行政争议的良性格局。同时,加强调研,认真研究信访和复议的衔接及复议与信访的衔接问题,做到准确把握,避免信访事项在二者之间循环往复。
(五)充分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为中心工作服务
结合衢州当前经济发展和民生保障领域矛盾突出的领域,开展相关调研工作,先后赴衢江区、龙游县、开化县等地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大量一手资料,形成专题调研报告,为政府决策积极建言献策。结合衢州市开展的特色产业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组织力量先后走访了市农业局、市信访局、开化县农业局、开化县信访局、龙游县农业局、龙游县詹家镇、衢江区高家镇,进行实地调查,研究改革中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法律问题,形成调研报告,提早做好有关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的工作准备,当好党委、政府决策的顾问。开展关于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解决部分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户口“非转农”有关问题的专题调研,先后组织衢江区、柯城区、龙游县公安、农业、教育、民政、社保等部门以及乡镇、社区和派出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座谈,并向市公安局书面征求意见,最后以市政府名义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上半年,共办理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大涉法事务1件,办理市领导批示的信访件5件。协助调查市领导交办的关于常山谷丰房产五个住户的信访材料,并以书面形式报送市政府,同时将调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同时,根据市领导的指示,完成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法律议案的征集、审核和筛选工作,最后上报10件法律议案,其中被采纳的有8件。
(六)加强仲裁事务管理,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为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和管理,2月份,办内部调整了领导分工,充实了对仲裁业务的管理力量。对内制定了考核管理制度以加强管理,对外加大宣传,积极拓展案源,仲裁事业有了新的起色。截止6月20日,共受理各类民商事案件28件,涉案标的额5292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案件受理数持平,案件标的额增长221.1%,创历史新高。受理的案件涉及房地产业、建筑业、种植业等行业。其中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15件,占总受案数的53.6%;种植回购合同纠纷2件,占总受案数的7.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承包合同、项目承包合同、建设工程设计合同等合同纠纷11件,占总受案数的39.3%。在巩固原有案件优势领域的基础上,新的业务领域也有较好的拓展。5月15日,与市保险业协会达成战略合作意向,仲裁业务逐步向保险、金融领域延伸。6月19日,召开我市首届仲裁员培训班,邀请浙江大学翁国民教授对全体仲裁员进行了一次全面的业务培训,通过学习培训,仲裁员业务水平有了进一步提高。
(七)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整体素质
加强法制信息工作。今年以来,我市政府法制信息工作在强化信息员培训、及时梳理公布信息报送重点、强化信息考核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信息工作呈现了新的良好势头,各县(市、区)法制办信息报送主动性得到充分发挥。据统计,上半年,各县(市、区)及部门共向本办报送信息313条,在上报的信息中,被国务院法制网站采用78条、省法制办网站采用239条。
健全机关内部制度。修订并下发了《衢州市法制办日常管理制度》和《衢州市法制办公室工作规程》。对包括学习制度、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在内的十一项日常管理制度及收文工作规程、发文工作规程、档案工作规程、会议工作规程、文印工作规程、计算机管理规程等六项工作规程进行修订和完善。
开展“五个一”学习活动。上半年,除认真学习贯彻市委五届十一次全会、市政府第五届第十次全体(扩大)会议、纪委五届八次全会、《廉政准则》等会议精神外,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开展每月每人推荐一本书、购买一本书、阅读一本书、解读一本书、撰写一篇心得体会的“五个一”学习活动,就《责任胜于能力》、《钝感力》、《有些事永远不要等》等书籍进行了推荐学习和读后交流,进一步拓宽了视野。
认真开展主题实践活动。按照市委“三民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要求,贯彻落实全市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根据市委办转发《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意见》(衢委办38号)通知精神,结合本办实际,制定了《关于深入开展“践行科学发展争当时代先锋”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衢府法发11号),明确分组织动员部署、公开承诺履职践诺、争先创优全面实施、考核评议表彰先进等四个阶段扎实有序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精神,以推进“三民工程”建设专项行动为契机,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切实履行职责,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组织协调,创新方式方法,抓好落实。
二、下半年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实施
按照省政府有关“全省推进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的'工作要求,结合《衢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民权益依法保障行动计划(—20xx)的实施意见》,制定我市公民权益保障计划实施工作重点,细化目标任务。进一步加强对部门行动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切实做好行动计划推进实施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进一步加强对抽象行政行为的监督管理
按照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严格规范性文件的审核。根据全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会议精神和要求,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示范点创建的相关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程序。
(三)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力度
深入开展推进行政处罚裁量权情况工作,巩固前期工作成果,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同时,在有条件的领域和部门探索开展行政许可自由裁量权的规范工作。按照省法制办关于开展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抓好相关工作。根据省法制办《关于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做好本地规范性文件清理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和意见汇总工作。继续开展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职权的清理,并将清理结果向社会公布。督促有关部门制定或完善执法质量考评工作制度,促进执法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四)进一步提高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的有效性
按照“两提高、两降低、一确保”的目标要求,进一步拓宽行政复议宣传渠道,加大行政复议宣传力度。会同监察部门、行政服务中心等单位联合研究新措施,探索建立全市集中统一的公民权益依法保障受理服务中心,进一步增强行政复议的社会认知度。进一步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努力提高案件办理效率,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便捷、高效解决问题的优势,增强行政复议实际效果。进一步加强基层行政复议能力建设。下一步,要把工作重心放在基层,对县(市、区)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现实状况和存在问题进行一次集中调查摸底,查找解决影响基层行政机关行政复议能力的关键问题,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总体水平。
(五)进一步发挥好政府法律顾问作用
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法律咨询小组,增强做好法律服务工作的主动性、预见性和针对性。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从为政府的决策服务延伸到为政府实施决策服务,在整个实施过程中提供法律保障和法律服务,为我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
(六)进一步加强对仲裁工作的指导
进一步提高做好仲裁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拓宽宣传渠道和形式,分层次、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工作,强化宣传效果,提高全社会的仲裁意识。以务实的态度,开拓的理念,在继续巩固原业务领域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新业务领域。严格按照《仲裁法》和《衢州仲裁委员会暂行规则》等的规定,认真细致、公正高效地依法办理仲裁案件。
(七)进一步加强机构队伍建设
继续开展“五个一”活动,加强学习,创新思路,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加强内部制度建设,按照新下发的工作规程和日常工作制度,严格规范管理。以机构改革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法制机构队伍建设,切实解决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与所承担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继续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同时,加强惩防体系和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