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制定合同时,需考虑到各方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做到合理,合同的条款应当合理且具有公平性,以避免一方过于受损,淘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海砂购销合同8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海砂购销合同篇1
第一条:订立合同双方: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二条:商品质量标准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商品定价,乙方同意按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第四条:预付货款
乙方;会先预1000元;等货款不足200元时续存
第五条: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每一个月的25--28号结账一次。
第六条:运输流程均已快递送货;除大件列外,应协商。
1. 发货流程:
a. 乙方向甲方订货付款,甲方收到乙方货款12小时内按乙方指定的收货人及地址以快递方式发货,运费由乙方承担。
b. 如遇甲方缺货,甲方应在12小时内及时通知乙方具体情况和原因,再对订单做相应处理。
c. 法定节假日只接单不发货,节假日订单在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发货(特殊情况会及时通知乙方)。春节长假会提前1周通知乙方具体假期。
2. 售后服务:
a. 甲方对所售产品承担最终承担责任,如果消费者发现假冒伪劣产品提出的假一罚十赔偿承担起理赔责任,甲方当并协助乙方做好售后工作。
b. 甲方实行7天无理由退换货的售后服务,来回运费由乙方承担,因产品质量问题或者发错货的退换货来回运费由甲方承担。
c. 无理由退换货乙方需保证产品完好无损不影响二次销售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乙方有权拒绝付款(如已付款,应订明退款退货办法),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甲方,因此所发生的费用损失,由甲方负责,如经甲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第八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九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
第十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海砂购销合同篇2
购货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 经购销双方协商交易活动,必须履行本合同条款。本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需补充的条款可另附协议书,亦视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所需苗木的品种、规格、单价和数量表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拾伍万元整
第三条 交货规定
1、到(交)货地点和交货单位(或交货人)________。
2、到(接)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
第四条 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货到付款,要求苗木到达交货地点后,经甲方指定人员初步检验,甲方在检验符合合同附件所规定的数量、规格后3个工作内付清货款。
第五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的规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货而甲方仍需要的,应照数补交。因逾期交货,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处理,并向甲方偿付该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地点提货而未提到的,乙方应负逾期交货的`违约责任,并承担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实际费用。
3.因数量、质量、包装或交货期限不符合合同规定而被拒收的产品,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根据乙方的要求预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合同时,应加倍偿还。
5.乙方在接到甲方验收产品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在15天内做出处理,如乙方未按时处理,可视为默认。
第六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执行中退货的,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甲方无故拒收送货的产品,应向乙方偿付被拒收货款总值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和费用。
2.按合同规定提货的产品,乙方通知提货而逾期提货的,除比照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偿付违约金以外,还应承担乙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或保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实际损失,向乙方偿付货款总值20%的违约金。
3.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提供包装物的,乙方交货日期得顺延,甲方并应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因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赔偿其损失。
4.甲方如向乙方预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预购合同时,无权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预付定金。
5.甲方必须承担因错填或临时改变到货地点而多支付的一切费用。
6.甲方在合同规定的验收期限内,未进行验收或验收后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异议,视为默认。
第七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10%的补偿金。
第八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九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条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业务主管机关调解或者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2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签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签章)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身份证号: 地址:________ 电话: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海砂购销合同篇3
供方(甲方):
需方(乙方):
乙方因三原亿澜宾馆钢构工程建设的需要,向甲方购买钢材150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一、钢材数量与质量
二、甲方所供钢材执行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使用钢材必须先检测后使用。乙方未检测就使用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甲方钢材经检测为不合格,则该不合格的钢材甲方在三个工作日内包换、包退,换货过程中所产生往返运输、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三、交货地点:
四、计量方式:过磅计量,过磅误差在±3‰内,乙方可自行复磅,以乙方指定提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准,该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凭证。
五、甲方为乙方垫资金额伍万元2个月从垫资之日起按2分钱利息收取,甲方货到工地,无质量、数量问题,一次付清。
六、如甲方延期或未按期足额供货,均视为延期供货,每延期一天,甲方应向乙方支付1000元/天的违约金。
七、乙方必须3月8日前将所有货款打入甲方指定账户。
八、乙方如不按合同付款,每逾期一天,应按乙方所欠甲方钢材的数量向甲方支付10元/吨〃天的违约金,若一个月仍未按合同要求付款,本合同终止,且乙方必须结清剩余货款,并赔偿给甲方合同总货款3%的损失费。
九、合同期间乙方在款未付清之前不得在第三方购货,一经发现,合同随即终止,并视为违约,乙方赔偿甲方合同总货款3%作为违约金。
十、乙方在按合同约定未付清所欠甲方货款时,不得要求甲方再次垫资发货。
十一、甲方交货时应提供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关说明等。
十二、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十三、甲乙双方发生任何异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交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十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砂购销合同篇4
签订时间: 20xx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特签订本协议,以兹双方共同遵守并自觉履行。
一、 产品名称、材质、型号、数量、金额。
1、甲方向乙方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在乙方保证供应的前提下,合同签订后甲方所需材料均应向乙方采购,如在合同供应期间甲方在无特殊情况下超过一个月未从乙方提货或私自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视为甲方违约, 违约责任按本合同第七条第三款执行。
2、合同有效期: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11月30日止。
3、甲方每月25日前向乙方提供次月需要采购的钢材书面计划清单供乙方参考,月计划清单列明钢材的规格、型号、数量传真至乙方指定传真号 0746-8628566,以备乙方提前配备货源,如甲方有特殊品种计划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
4、甲方指定专人到乙方仓库提货,提货时清点、验收货物,并在 单上签收。提货人: ,联系方式 (身份证复印件附后)。
二、运输方式:甲方到乙方仓库(永州金属专线)内自提,运杂费、吊装费用由甲方承担,一票结算。
三、产品计量方式:螺纹钢理计交货。盘螺、线材磅计交货,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甲方可以对乙方所供钢材进行全部或部分复磅,如磅差在0.3%以内(含0.3%),则以乙方仓库过磅单为准,如超过0.3%,甲方应通知乙方协商处理。
五、结算方式和付款时间:
1、本合同的付款方式为【电汇或银行转账】分为现款和赊销两种提货方式。
(1)、现款:先款后货,乙方支付相应货款后,甲方交付相应货物。
(2)、赊销:先货后款,在赊销方式下,乙方给予甲方欠款提货额度为200吨,即允许甲方欠款提货量在200吨以内,(以乙方出库单重量为准,含螺纹钢、盘螺、线材等),超过欠款提货额度200吨时甲方以先款后货方式提货。甲方200吨以内的提货货款从提货之日起以实际天数*月利率2%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2、乙方出具提货单后,货物货权转移给甲方,否则为乙方所有。
六、质量要求及异议处理
1、乙方应按照现行国家标准配送材料,产品质保单应在交货的同日交付;没有质量保证书原件的,乙方提供质保书抄件。
2、钢材如有质量异议,甲方应在提货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并保管好有异议的货物,并提供异议产品的批组号、序号、生产日期等相关资料(建议保存好产品出产牌号)及书面通知,否则乙方不予受理。乙方在接到通知后必须派人员或会同生产厂商前往处理;对有异议钢材如经检验乙方所供钢材为不符合合同约定品牌的产品或以次充好的,乙方应及时予以退换,并承担相应的运杂费、复试费及其他应由乙方承担一切费用。若因钢材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损失,由双方共同协商处理.对有异议钢材经检验为产品在出产时就已经存在质量问题的,乙方将协助甲方要求生产厂商进行处理,如对有异议的钢材经判定为合格的,甲方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4、甲方数量异议应在提货时当场提出,异议钢材应保持包装完整(即不拆包),甲方在接到异议通知起及时到现场处理,经双方现场确认后,按实际签认(螺纹钢按实际数量理计为准)。
七、违约责任
1、乙方须保证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或者文件是真实的。如乙方违背此诚信原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按本合同以上条款执行, 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货源供应,如乙方无理由停止供货,则应赔偿甲方违约金10万元.若甲方在合同供应过程中私自从外面采购螺纹钢、盘螺、线材等建筑用钢材则应赔偿乙方违约金10万元。
八、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本合同的纠纷原则上采取平等、公平、互谅的原则进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
2、若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附则
1. 本合同如有歧义,解释权在乙方。
2. 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壹份。
4.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公司地址: 公司地址: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理处
帐号: 帐号: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海砂购销合同篇5
购苗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苗方:(以下简称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购买各品种规格的事宜,经甲乙平等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苗木品种、规格、技术要求、数量、价格
各品种、规格及价格均经甲乙双方协定(见外购苗木清单),乙方以购买苗木清单及甲方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作甲方验收苗木的标准,并以外购苗木验收结算作为最终结算依据。
二、供货质量要求:
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苗木“外购苗木清单”中的“品种、规格、数量、备注说明及甲方的指定要求”进行供货,并按甲方就园林苗木的有关技术要求验收。
三、苗木质量要求:
1、(1)植株生长旺盛,无现疫病虫害及机械损伤;无明显疤痕的遗留;
(2)植物分枝点合理,符合”黄金分割”通则(即第一分枝点的离地高度约为等于植株自然高的1/3),特殊品种及甲方特殊要求除外;
(3)植株冠幅饱满紧凑,无缺失,偏冠,歪斜等现象;
2、技术要素:
(1)修剪合理,树体收拢及机械吊装时必须采用实用材料(如竹片等)对绑扎部位作充分保护,树体二级分枝以下必须缠绑草绳;
(2)苗木起挖后,在停放及运输过程中必须进行保鲜、保湿、防风、防晒、抗蒸腾、抗寒等抗逆技术处理。
四、双方义务
1、乙方义务;
(1)如期、如质、如量按合同附表中的`数量选苗、起挖、包扎、吊装及运输至甲方地点。
(2)乙方负责办好调度车辆。乙方负责验收前的所有费用(报价已含)
(3)乙方负责苗木验收前的所有操作组织及向甲方提供苗木验收后的技术协助(卸车及种植)。
2、甲方义务:
(1)甲方委派为本合同的执行代表,负责调派人员去现场监督乙方操作的全过程。
(2)甲方按合同如期、如量支付货款。
五、付款方式:
甲方在签订合同当日向乙方支付苗木定金十万元整;苗木储备开始,年月日以前,甲方付至合同价款的90%,剩余10%,至苗木成活率达95%以上再付给乙方。年月,供货苗木总金额的60%,年月全部苗木供货完毕
六、树木养护:
第一年至年月,死苗率达5%以上,乙方将无偿为甲方提供相应苗木进行补植,保证甲方所栽植的苗木成活率达到95%以上。
七、技术指导:
乙方无偿对甲方绿化人员每年两季进行技术指导培训。
八、违约责任:
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赔偿对方一切损失。
九、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砂购销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权力,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协调一致,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以此共同遵守。
一、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
送货地址:
二、设备、价格及有关说明
1、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其价格以及名称、数量、规格等设备参数是经甲乙双方共同审核确认的。
2、乙方提供的所有设备,全部按照国家最新颁发的标准制作及安装。
3、甲方向乙方定购的厨房设备总价为人民币元整(¥:)元整(此价格不包括煤气表具、煤气管道费用)。
4、设备运输在本市内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外地运输费用甲方自理。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甲方应即预付订金款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元整(¥:)元整付入乙方账号。
2、乙方将甲方定购的厨房设备送到加工区后,经甲方按清单验收无误后,三天内甲方应即付给总金额的40%即人民币元整(¥:)元整付入乙方账号。乙方在收到此款项后,次日组织人员进行安装。 3乙方将甲方定购的.厨房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经双方组织验收合格,甲方应即一次性付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元整(¥:)元整。
5、预留存款总金额的10%保修期满后三天内付清全部尾款。
四、交货即现场条件
1、甲方向乙方定购的厨房设备交货期限为乙方收到甲方预付定金之日起日内。
2、乙方在收到甲方按上述第三条第二项支付货款后即安排将甲方定购的厨房设备送到甲方指定的现场,并在工作日之内安装调试完毕,遇期是违约。
3、乙方设备进场过程中,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方便,如电源、照明、工作场地等。乙方的设备进入甲方现场后,乙方要按甲方要求对设备的摆放和负责保管,甲方提供方便。
五、检验与验收
1、合同内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组织有关人员点火运行及验收,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后,甲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向乙方支付货款。
六、服务
1、设备调试完毕后,乙方免费负责为甲方有关人员(1-3名)进行设备操作和维护的培训。
2、乙方提供“鑫典”品牌的厨房设备质量保证期为一年(外购设备质保期按厂家保修卡期限保修),其中水龙头,风机,发热管的质量保修期为三个月。自合同约定的设备验收完毕之日起一年内在正常操作使用下(非人为)造成的损坏及故障由乙方负责免费提供零件并维修。并提供设备,产品合格证书。
3、乙方为甲方负责终生维修,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卸维修责任和及时提供维修上门服务。
七、违约责任
任何乙方违反以上任何条款规定,即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条款中特别规定的赔偿方式外,按合同额的2%支付对方违约金。
八、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争议,甲、乙双方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在平等的基础上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当地法院火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其他约定
1、合同附件经双方盖章或签字,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亲自、盖章,乙方收到甲方预付订金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两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海砂购销合同篇7
供方:合同编号:
需方:签订日期:
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金额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总金额(含税)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空格不够可另接)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符合中国国家标准的原制造厂出厂标准
三、交(提)货地点、方式:
交货地点:
方式:
四、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和费用负担
五、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
六、包装标准
按原厂家包装
七、验收标准及提出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技术指标为验收标准,需方提出异议为收到货物当天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拖延付款,从超过之日起,需方应按未付款的_____‰/天支付滞纳金给供方至款项付清之日止。
九、争议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供需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无法达成一致,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分会按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十、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原件及签章传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效期________年。
供方:需方:
单位名称:(章)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海砂购销合同篇8
供方:
需方:
第一条 为切实贯彻执行经济合同法规,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总合同。本总合同适用于日用百货、文化用品、钟表眼镜、鞋帽、纺织品、针棉织品、服装、劳防用品、丝绸等九类商品商商购销业务。具体品类(种)的成交,需签订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供需双方可根据自身特点制订表格式购销合同。本总合同是签订具体购销合同的总原则。本总合同未尽事宜可以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本总合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补充协议均具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和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可以变更总合同的约定条款,补充协议与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不一致时,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二条 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经济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按需方指定花色、品种、规格生产的商品,在安排生产后,双方都需要严格执行合同,一般不予变更。如需变更,由此而产生的损失,由需方负担;如供方不能按期、按质、按量、按指定要求履行合同,其损失由供方负担。
第三条 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有些商品双方亦可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
签订合同,成交商品的作价标准,均为正品价。对于副品、等级品,其差幅按照扣率惯例作价执行合同;对于暂定价(参考价)商品,允许上下差幅在10%—15%以内执行(差率在具体合同中规定),合同中有规格差价的按照中档(等)作单价成交,实际发货时按规格分别作价。
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
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 对异地的商品供应价格,均为车、船交货价,装车、装船以前的费用,由供方负担。如装车、装船费与运费列在一张单据不能分割的,由需方负担;对同城要货单位(包括外省驻本地单位)就厂就库直拨商品由工厂送货或需方自提。承运单位按有关收费规定收取的合理运输费用,运输保险费由需方承担。对运费负担,也可按照双方协商的办法办理。
第五条 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
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 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 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交货。
供方供应商品,除双方另有约定者外,异地的,由供方代办托运。如需方要自提,应持加盖财务印章的自提证明,提货费用由需方自理;同城的,除工厂直送部分外,均由需方在货款结算后七天内自提(遇节假日顺延),超期未提部分,由需方负责仓储费用。
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十天的,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 对有有效期限的商品,其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上的,供方可以发货,有效期尚存三分之二以下的,供方应征得需方同意后才能发货。
第九条 供方应按双方商定的合理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委托承运单位发运货物,力求装足容量或吨位,从节约费用。
如一方需要变更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后,再办理发运。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前,仍然按原合同执行。
需方提出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因此增加的费用由需方负担,如确有特殊情况由双方协商解决。供方改变运输路线、工具、到达站(港),未经需方同意的,因此增加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 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五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
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五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由供方委托承运单位发运的商品,均应向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综合运输险。商品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时,由需方向当地保险公司按照《国内水路、铁路货物运输保险条款(试行)》所规定的手续程序及期限申请办理索赔。
第十一条 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九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
接收进口商品和外贸库存转内销的商品,因关系到外贸查询,查询期为需方收货后的六十天,逾期供方可不受理。
需方向供方提出查询时,应填写查询单,一货一单,不要混列。查询单的内容应包括唛头、品名、规格、单价、装箱单、开单日期、到货日期、溢缺数量、残损程度、合同号码、生产厂名、供应发货单号码(即调拨单,下同)等资料,并保存好实物。供方应在接到查询单后十五日内作出答复。凡上项内容填写不完整或多种商品混列,以及不是从供方供货的,供方可要求需方重新填写查询单。
为了减少部分查询业务,凡一张供应发货单所列一个品种损失在五元以下,残损在十元以下的均不作查询处理(零配件除外),对笨重商品(如缝纫机头、部件等残品)的查询,需方将残品直接寄运工厂,查询单寄交供方,并在单上注明寄运日期。
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三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二条 商品货款、运杂费、保险费等款项的结算,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货款结算实行验单付款。需方无理拒付、逾期付款、拖欠货款的,应按有关银行部门规定交纳滞纳金,并由开户行连同货款划给供方。
需方变更开户银行、帐户名称和帐号,应于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三十天以书面(或电报)通知供方。未按期通知或通知有错误而影响结算的,需方应负逾期付款的责任。
经供、需双方商定,货款结算除另有书面特殊规定外,采用以下第种方式(1。托收承付可另行订货款结算协议书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三条 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4。需方未经供方同意擅自退货的,应向供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 %(在1%—5%之间确定);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在10%—30%之间确定)。退货途中的运输等费用,由需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
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四条 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 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六条 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年月日至 年月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总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总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
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具体商品购销分合同,一般以一货一单格式(见附件1、2),有特殊要求的可用自制格式。
年月日
供方盖章需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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