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遣劳务合同精选6篇

时间:2024-08-10 作者:los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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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劳务合同精选6篇

派遣劳务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注册地址:经营地址:

第二条乙方:性别: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居民身份证号码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年*月*日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在京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户口所在地:

省(市):

区(县):

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年*月*日止。本合同于*年*月*日终止。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年*月*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

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名称

第五条

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

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

第七条

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第八条

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工时制度。执行标准工时制度的,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每周休息日为.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应当事先取得劳动行政部门特殊工时制度的行政许可决定。

第九条

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

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

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

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

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

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

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

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它

第二十三条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一式两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派遣劳务合同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济类型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乙方:姓名性别

居民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省(市)区(县)街道(乡镇)家庭住址邮政编码在秦居住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

用工单位: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经济类型注册地址经营地址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本合同为二年以上(含二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从事岗位(工种)工作,工作区域或地点为。

第四条甲方与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协议到期或提前解除时,本合同尚未到期的,甲方应及时安排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工作,并协商变更劳动合同。

第五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乙方严格按照用工单位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完成任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六条乙方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四十小时。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岗位(工种),需要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和不定时工作制的,经甲方同意,由用工单位与乙方协商一致并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甲方应保证用工单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标准派遣人员与用工单位同岗位90%以上的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乙方加班。确因生产经营需要,经用工单位与工会或乙方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条甲方应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乙方依法享受法定节假日、婚丧、计划生育等休假权利。甲方根据用工单位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乙方意愿,安排乙方带薪年休假。

四、劳动报酬

第九条乙方的劳动报酬为元/月或按。乙方在同一用工单位连续工作,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实行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

第十条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低于用工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且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乙方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元/月。

第十一条合同期限内,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甲方应按照我市最低工资标准,向乙方按月支付报酬。

第十二条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婚假、年休假等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三条甲方每月日前以货币或银行转帐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

第十四条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向乙方依法支付加班费、绩效工资,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

五、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生育等社会保险,依法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六条乙方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休息休假、患病或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生育、死亡等待遇,以及医疗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期限及待遇,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和补充保险: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八条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九条甲方应督促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二十条甲方应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度,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第二十一条用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有权拒绝。乙方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对用工单位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七、劳动合同的履行、变更、解除及终止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按照本劳动合同的约定,依法、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第二十三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二十四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劳动合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情形的,甲方应依法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二十六条乙方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乙方解除劳动合同。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外,乙方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本合同期满时,甲方不得终止,应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止。

第二十七条甲方违法解除或者违法终止本劳动合同,乙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的,甲方应当继续履行;乙方不要求继续履行本劳动合同或者本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甲方应当依法按照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向乙方支付赔偿金。

第二十八条乙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九条甲方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向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条乙方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甲方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八、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三十一条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约定以下条款:

九、劳动争议处理

第三十二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劳动合同发生争议,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河北省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派遣劳务合同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施工工期:根据甲方与业主的总承包合同确定。乙方进场日期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一周内进场。终止日期根据工程进展甲方确定。

四、承包范围工程范围:在业主规定甲方范围内的

工程的模板工程。

五、承包方式:包工、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承包方式,其具体目标如下:

1、包工:本工程设计施工图和设计变更及增减工程量中所有定额内外用工。

2、生活用水、用电不进行定额用量包干,但在生活区内发现一次无人在场的长流水或长明灯

私自烧水做饭给予乙方元的处罚。

3、包工期目标:乙方必须甲方与业主总包合同的工期进度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的施工进度不能满足业主要求,应承担相应违约损失。

4、包质量目标:确保一次交验合格。

六、承包费用(一)在合同承包范围内,乙方完成规定的工作内容,且施工质量达到验收标准,工期、安全及文明施工等达到甲方要求,劳务承包费用按建筑面积包干。

1、建筑面积按图纸及现行国家规定的预算建筑面积计算方法计算,每平方米单价为元。

2、此包干价包括模板工程中的钉子、铁丝等施工用所需的辅材及全部木工机械所发生的费用。

3、本合同中由于设计图纸变更、合同外工作导致无法按建筑面积计算的工作量按实签证并双方现场协商计价。

4、本包干价中包括乙方用于现场管理的全部费用(不含税)。

七、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本工程劳务费用按六层一结算,结算完成工程量的

%,主体完工付工程量的%,剩余部分主体验收合格后____日内全部付清。

2、付款方式:每次结算完成后的____日内以现金支付或银行转账,乙方需开具收据。

八、施工质量

1、乙方必须确保承包范围内的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的合格等级。凡不符合国家验收规范及甲方要求,甲方有权令乙方返工,返工的所有工料费用由乙方负责并承担甲方工期损失。

2、甲方质检员在施工过程中或验收评定时提出的.整改意见,乙方必须照章执行,对拒不执行整改意见的,或整改不及时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质量要求的每次罚款1000元。

3、项目质检员按照《国家建筑安装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进行验收,要求所有分项工程必须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九、施工安全

1、乙方必须建立健全的安全组织机构,设立安全负责人及班组兼职安全员,配合甲方做好进场及日常安全工作。

2、乙方必须定期做好班内安全教育,使班组人员均有很强的安全意识。

3、乙方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地方和项目部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管理细则、安全管理制度及治安管理条例。

十、甲乙双方职责甲方职责:甲方指派

为现场负责人。

1、甲方为乙方提供生活和生产临建。包括管理人员住房两间,办公室一间,工人住房若干,工人食堂一栋;生产临建包括钢筋棚及木工棚等。

2、乙方员工上岗前,甲方组织有关人员对乙方人员进行入场教育培训。

3、甲方根据生产情况安排乙方工作,并对乙方进行分部分项工程技术交底及技术指导,解决施工中遇到的技术难题。

4、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及大型施工机械,如搅拌机、塔吊等。

5、甲方负责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接到施工现场的材料,其中水接至各用水点;电接至钢筋棚及木工棚总闸,楼层用电接至各楼层总配电箱。

6、按合同的约定结算及支付劳务费用。

7、负责配备安全防护设施(安全帽等劳保用品由乙方负责)。乙方职责:

1、负责组织思想品质及技术水平等各方面均合格的施工管理及劳务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负责编制承包范围内各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方案。

3、负责编制实际使用的工程材料及周转材料计划,并在使用前一周书面报甲方。按甲方的材料管理办法领用、保管、归还材料及机具。

4、配合其它工种的工作,不得因乙方原因造成其它工种的返工。

十一、附则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相互理解的原则另行协商。

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结清全部劳务款项后自行失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派遣劳务合同篇4

一、改签范围和条件

工作表现好,身体健康的在岗劳务派遣人员(限公司引进的专科毕业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均属改签直接用工的范围。

(一)连续与**公司签订两次劳务派遣合同,期满的(时间统计至20xx年12月31日);

(二)在技术员以上管理岗位工作的'(以聘任时间为准);

(三)连续4年考核结果均“优秀”的;

(四)获得集团公司年度首席管理者、首席业务能手、首席员工、总经理特别奖或连续三年获得集团公司年度优秀管理者、优秀业务能手、优秀员工的;

(五)获得**市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劳模、标兵、五一奖章等)的;

(六)参加**职工技能竞赛,个人获得大工种前三名(录取名次五名以上)、小工种前两名或连续三年获取名次的;

(七)参加集团公司技术比武,个人连续三年获得第一名的。

(八)取得技师或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

二、办理程序

(一)个人申请。个人持获奖证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聘任文件、近期免冠照片(一寸一张)等到基层单位劳资部门报名。

(二)基层单位初审。基层单位依照申报条件进行初审;审查合格的填写《录用职工花名册》,在规定时间将申报人员“花名册”、“证书(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等一并上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报送材料须1人1档,并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个人基本信息及内装材料(用a4纸打印,仿宋3号字体)

(三)集团公司审定。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对各基层单位上报人员进行汇总、审核,报集团公司领导办公会审核通过,并在集团公司进行为期五天的公示。

(四)签订劳动合同。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填写《录用职工审批表》,并按规定签订直接用工劳动合同。

三、有关事项及要求

(一)各单位务于**日前将申报人员材料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

(二)从劳务派遣工中吸收直接用工工作关系队伍稳定,敏感性强,各单位要及时传递信息,正确引导,精心组织,严格把关,稳妥实施。

(三)所有的复印件均需用a4纸复印。

(四)本规定于20xx年 月 日起生效;

(五)未尽事宜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开发管理部负责解释。

派遣劳务合同篇5

甲方:(派遣单位)

乙方:(研修人员)

甲方与乙方就派遣乙方赴日本研修一事,经友好协商,签订合同如下:

第一条派遣国家、地区、企业名称

一、派遣国家:日本

二、派遣地区:

三、接收企业名称:

第二条研修内容(从事工作工种)

第三条派遣时间合同期为年,自乙方离开大连之日起

第四条乙方待遇

一、在日本期间,乙方每月应得研修津贴万日元,其中万日元由日方企业直接付给乙方,余额和加班费则由日方企业存入乙方银行帐户,归国前一次性发放。

二、乙方赴日本企业的国际间旅费由甲方承担,圆满完成合同后回国旅费由承担。如因乙方个人原因提前回国,回国路费由乙方负担。

三、由日方企业按照其与甲方签订的合同向乙方无偿提供劳动保护用品、住宿、炊事用具和一定的文化生活条件。

四、由日方企业依其本国政府的规定为乙方办理研修生综合保险(慢性病、牙病治疗费、妊娠治疗费不予承保,乙方自行负担,休息期间无工资),税金、上下班交通费均由日方或甲方负担。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作致病、残、亡所发生的医疗费、补偿费、回国的国际旅费、丧葬费及抚恤金由日方企业依保险合同的规定及日本国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办理,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因工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连同赔偿金或抚恤金一并付给乙方家属。乙方非因工所致病、残、亡,如在承保范围内,由保险公司依保险科目赔付医疗费、赔偿金;如不在承保范围内,其医疗费等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但甲方负责与有关部门交涉救治伤者并负责将死亡者的遗物运回国内交付乙方家属,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或其家属支付。如因个人原因致病、残,乙方需提前回国,其旅费由乙方自行负担。乙方在合同期内,若发生自伤、自杀,保险公司(含日方企业)不予赔付时,由此发生的医疗费、提前回国旅费、丧葬费、运费等均由乙方或其家属自行负担,甲方对此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其它责任。(如甲方为协助乙方和外国有关方面先行垫付了上述有关费用,甲方有权通过日方从乙方的研修津贴中直接抵扣。)

第五条各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对外签订劳务合同,并向乙方如实介绍劳务项目的有关情况。

2、办理乙方出国前的培训和各项出国手续。

3、落实日方接收企业,在乙方抵达日本时的接站、住宿和工作安排等。

4、负责乙方在国外期间的管理工作,随时与日方企业联系,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

5、处理乙方在国外期间伤亡的善后事宜。

6、负责乙方行为担保交付的房屋产权证或缴纳的行为保证金的管理和返还。如乙方圆满完成研修任务,甲方应在一周内将行为保证金本息全额返还给乙方。

二、乙方责任

1、出国前(1)乙方应如实向甲方提供个人简历、政审材料及与所在工作单位签署的合同。(2)到指定部门进行出国前体检,费用自负。(3)向甲方交付办理出国护照、签证手续费、培训费及其它甲方为乙方出国先行垫付的费用,此费包含在25%的管理费中。(4)向甲方缴纳行为保证金1万元人民币或提供履约抵押保证有效的房屋产权证。(5)负担出入境的行李超重费。

2、出国后(1)遵守外事纪律,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领导和管理,严格遵守外派人员守则,维护国家声誉。(2)遵守日本国的法律、法令和社会公德,尊重当地风俗习惯。(3)服从日方企业对乙方工作的分配和指导,按日方企业的要求认真完成自己承担的工作,遵守日方企业的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对个别人员因劳动态度恶劣、违法违纪,日方有权做好记录,终止其合同提前送回中国,乙方需向甲方和日方企业赔偿经济损失。(4)不得因任何原因和为任何目的聚众闹事、参加罢工等政治活动、工人运动及宗教活动。(5)合同期满或需提前回国时,乙方应按甲方安排的时间准时回国,不得前往第三国或在当地滞留不归。回国后7日内将护照交还甲方,甲方返还护照押金,否则超期一天,罚扣押金金额的10%(按市外办和财政局的要求办理)。

第六条违约与索赔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乙方违约。根据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规定,除乙方须负担其往返国际旅费外,甲方有权根据情节轻重向乙方索赔损失。

一、故意隐瞒或虚报自己的劳动技能及健康状况,导致不能胜任工作而在工作期满前回国者。

二、不遵守所在国的法律,严重侵犯当地的风俗和宗教习惯者;不遵守外事纪律,造成严重后果者;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盗窃企业或他人财物者;参与、组织、煽动罢工等政治活动或宗教活动者。

三、不服从日方企业的管理,不遵守日方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不听从日方企业的工作安排和指导者;擅自在业余时间打工者,或在合同期内私自出走,或合同期满不按时回国者。

四、拒不服从甲方的管理,威胁、恐吓、骚扰甲方管理人员者。

五、因个人原因造成自身或她人怀孕以及造成其它身心精神损害或不良影响者。

如发生以下情况之一者,将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向甲方索赔损失。

一、甲方与日方所签合同有损于研修人员合法权益。

二、甲方向乙方变相超标准收取费用。

三、甲方未履行本合同书中第五条第一款所列的相关责任。

第七条不可抗力因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和我国与派驻国家关系恶化及两国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派驻国家治安及经济情况严重恶化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同意互不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仲裁如在合同执行中,甲乙双方产生异议或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协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将未能协商解决的异议或纠纷提交合同履行地xx市的有关司法机关裁决,适应法律为中国法律。

第九条合同的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字并经公证处公证后生效。

甲:

乙:

日期:

派遣劳务合同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

第二条乙方_________性别_________户籍类型(非农业、农业)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或者其他有效证件名称_________证件号码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年____月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在京居住地址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街道(乡镇)

二、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条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本合同于____年____月___日终止。

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单位的派遣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开始。

三、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四条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单位_________

第五条乙方同意根据用工单位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六条根据用工单位的岗位(工种)作业特点,乙方的工作区域或工作地点为_____

第七条乙方按用工单位的要求应达到_________工作标准。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用工单位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工时制度。

第九条甲方和用工单位对乙方实行的休假制度有

五、劳动报酬

第十条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为_________元。乙方在试用期期间的工资为_________元。

甲乙双方对工资的其他约定

第十一条甲方未能安排乙方工作或者被用工单位退回期间,按照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乙方报酬。

六、社会保险及其他保险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甲乙双方按国家和北京市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甲方为乙方办理有关社会保险手续,并承担相应社会保险义务。

第十三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待遇按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按_______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资。

第十四条乙方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和北京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七、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六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生产岗位的需要,按照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卫生的规定为乙方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发放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第十七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安全生产制度;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安全制度,严禁违章作业,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八条甲方应当要求用工单位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续订劳动合同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国家及北京市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方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本合同时,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乙方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第二十一条乙方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九、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

第二十二条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内容:

十、劳动争议处理及其他

第二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