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标题和摘要,读者可以快速了解调研报告的主要内容和结论,调研报告是调研工作的书面表达,是完成一项计划的文件借鉴,下面是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改造调研报告5篇,感谢您的参阅。
改造调研报告篇1
棚户区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和独立厂矿区内,使用年限久、房屋质量差、基础设施不配套、交通不畅、环境脏乱差的集中连片平房和简易楼房。棚户区改造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心工程”,是实现“住有所居”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保障性住房建设,棚户区各有关单位和住户对棚户区改造的呼声也十分强烈。为此,作为城乡建设和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我们围绕我县棚户区改造专门组织进行了调研。形成以下调研报告。
一、我县棚户区现状
我县县城棚户区主要分布在老城区、工厂区和城乡结合部,主要有以下几大片:
1、迎宾街中部以南、太行街以北(包括外贸公司、副食品公司、食品公司、制帽厂等);
2、东沟巷(铁路指挥家属院、糖酒公司家属院、运管所家属院等);
3、丰州路东侧(包括运输公司、县社家属院等);
4、城西区化工厂、电器厂、针织厂等地段;
5、太行西街北侧(包括老干局家属院、林业局家属院、果树中心、蚕桑中心等),以上区域占地面积约 平方米,建筑面积 平方米,居民 户,人口 人。
上述棚户区,居住环境较差,而土地利用率却较低,存在以下隐患和问题:一是房屋由于使用年限久,建设标准低,年久失修,基本上已忧为危旧房,存在居住安全隐患。二是房屋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房屋户均面积狭小,不成套,大都没有排水设施,没有集中供暖,没有卫生间,生活条件相对简陋。三是环境较为恶劣,大都居住在低洼地带,排水不畅、阴暗潮湿、乱搭乱建、乱堆垃圾,春天污水横流,夏天蚊蜗居肆虐,冬天积雪成山,公厕均为旱厕,环境非常恶劣。四是棚户区居住人员成份复杂,生活水平较低。这里出租房屋比比皆是、众多的外来务工人员和流动人口都把落脚点选择在了棚户区,使得这里的社会治安管理和房产部门房屋管理十分困难。
二、棚户区改造的意义和必要性
近年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速度加快,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但是棚户区的居民却始终多年生活在恶劣的条件下,与绝大多数市民日益提高的生活水平特别是居住水平反差极大。同时棚户区的存在,与城市整体形象、文明档次极不协调,使大的城市人居环境大打折扣,并且也不利于发展城市经济和招商引资。所以棚户区改造势在必行。
(一)解决棚户区居民住房问题,是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感情的重要举措。棚户区居民绝大多数都是低收入困难群体,低保户和低保户边缘户的非常高。他们面临着就业、住房等多重困难,改善居住条件的愿望十分强烈。通过棚户区改造,不仅解决了困难群众的住房问题,使老百姓得到了实惠,而且密切了党群和干群关系,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
(二)进行棚户区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须要求。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协调发展的必由之路,城市化发展水平,往往标志着一个地区经济、文化、政治、教育、科技、信息等多方面所达到的状况。根据有关资料,山西省公布的20xx年城市化率为43.03%,而我县仅为 %,山西省城市化率要达到 %,目前我县县城人口为3。5万人,要达到全省平均水平,每年要新增城市人口听写5000人,按每户3-4人计算,需每年新建住房1000多套。我县县城三面临河,背靠丘陵,新区开发受到一定制约和影响。棚户区土地利用率均低,据初步测算,通过棚户区改造,可提高建筑容积率2-3倍,可进一步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使用价值,为城市发展列为广阔的空间。同时,棚户区改造,不仅完善了城市功能,改善了居民的.居住环境,而且改善了城市基础设施条件,提升了城市的形象和品位。
(三)推进棚户区改造,是落实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途径。棚户区改造建设的大部分是安置用房,为小户型、低价位的普通住房,对象除解决回迁户外,主要用于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推进棚户区改造,直接增加了住户有效供应,有利于改善住房供应结构,缓解住房供需矛盾,稳定住房价格。另外,棚户区改造有力地拉动了建筑业、建材业、交通运输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为调整产业结构、扩大内需,保增长、解决社会就业与再就业也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三、影响我县棚户区改造工作的主要问题
为了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进程,山西省人民政府晋政发〔20xx〕3号文件出台了《关于城市居民棚户区改造的指导意见(试行)》,今年县政府武政发〔20xx〕9号文件出台了《武乡县扩大内需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限价商品房建设暂行办法》,就自用土地进行商品房建设进行了规定,棚户区改造有关政策目前在我县已基本确定,
但具体实施中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需进一步研究并加以解决。
一是认识问题。改造范围内多数人在满足其合理补偿或安置的前提下,能够理解和支持棚户区改造工作,但由于近年来我县房屋拆迁补偿采取的是“拆一还一”的办法,补偿标准较高,少数住户以不愿改造为由或提出过高附加条件,影响改造工作的实施。
二是拆迁难问题。利用自用土地进行限价商品房建设,采取的是现状招标,无地供应方式,拆迁工作如由开发商承担,拆迁成本和拆迁过程中不可预见因素较多,且房屋销售政府限价,投资风险较大,开发商投资建设积极性不高。
四、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领导。县保障性住方建设领导组要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棚户区改造各项工作。各建设单位要认真调查摸底,制定详细并确实可行的棚户区实施方案,报领导组审核批准后严格实施。各职能部门要协调配合,明确责任,对改造工作大力支持并提高优质高效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棚户区改造工作机制。棚户区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协调联动机制,统筹协调棚户区改造的各项工作。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统一思想,协同配合,明确职责。既要坚持政府主导,又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还要广泛争取社会参与,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要发挥单位、企业、个人等方面的积极性,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保证棚户区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坚持政府引导,单位实施,市场运作的机制。棚户区改造要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的方式进行。
改造调研报告篇2
“城中村”是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一个必然现象,有其长期的历史原因和社会原因,在城市建设的不断发展过程当中,“城中村”改造成为城市发展的焦点。“城中村”改造是市民人居环境改善、城市功能完善、城市形象提升、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城市产业布局的一项综合性的民生工程,同时也是我区比较突出的重点难点工作。开发开放近30年,北仑从一小渔村发展成国际性大港,可谓突飞猛进,但北仑的“城中村”现象也十分严重,有“四不象”之说,虽然这些年进行了一些“城中村”的改造,总体上进度并不是很快。北仑区作为全市乃至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以新碶、大碶、霞浦、柴桥等街道组成的中心城区的建设步伐正在不断加快,新碶作为北仑中心城区的核心区,虽然亮点不少,但整体城市品位仍然不高。尤其是大量“城中村”的存在,不仅使城市宝贵的土地资源未能发挥其应有的价值、加大了城市管理的难度,而且影响市民的人居环境和城市的景观风貌,现代化滨海新城区的建设亟需对新碶中心城区核心区范围内的“城中村”进行改造。
一、我区“城中村”的基本情况及存在的问题
(一)基本情况。“城中村”一般是指在城区范围内失去或基本失去耕地,仍然实行村民自治和农村集体所有制的村庄。北仑中心城区核心区一般指新碶城区,范围应为:北至骆霞公路(含横浦全村)、南至泰山路(含千丈全村)、东至珠江路、西至富春江路。这个范围内现有22个行政村(实际24个村庄,约7.8万常住人口,约2.6万户),其中“城中村”有15个,户籍人口26650人,13952户,外来人口81200人。“城中村”在形成过程中虽然带来各种问题和矛盾,但无疑也在发挥独特的作用:一是为大量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了廉价的居住房,从而为本地企业提供了充足劳动力,这也是北仑快速发展的源泉之一;二是为村民和村集体带来了稳定收入。大量外来人口涌入带来“城中村”异常繁荣,有的村甚至已发育成内地小县城规模,如高塘村、沿海村,从而造成租赁市场火爆,村民和村集体相当一部分收入来自地租、房租。三是保留了传统的民俗。“城中村”的存在,客观上为北仑习俗提供了传承下去的土壤,北仑民俗是浙东文化的组成部分,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价值。
(二)存在的问题。“城中村”在北仑开发开放进程中发挥独特的作用,但同时存在相当多的问题,而且是问题多于作用。
1、违章建筑多。由于“城中村”租房炙手可热,受利益驱使,乱搭建、乱加盖等违章建筑十分普遍,多年来这些违章建筑一直存在,并没有得到有效查处,给“城中村”下步改造带来巨大压力。
2、环境状况差。由于“城中村”居住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居住环境不堪重负。“城中村”公厕不堪入目,基本上没有水冲洗,大多没有照明,甚至没有门窗。“城中村”垃圾箱、站数量不够、质量也不高。“城中村”乱张贴现象相当普遍。“城中村”道路狭窄,通行困难。“城中村”菜场卫生不佳,大多难以入脚。
3、管理难度大。“城中村”中外来务工大多超过本地村民,成分复杂。“城中村”警力不力,治安状况差,案件频发。计生、环卫、市场管理等也都由村委会承担,人手、经费都成问题,一个村一年的卫生费都要几十万元,村里负担相当重。
4、交通功能弱。历史上自发形成的“城中村”缺乏规划,使得村内交通混乱,应急车辆无法通行,已对村民的生活安全构成了威胁。与此同时,“城中村”的存在也影响了城市道路的建设,产生了较多的 “断头路”(如辽河路、淮河路、太河路等),极大地影响了城市交通功能。“城中村”的改造将有力缓解城区的交通条件。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必要性
(一)“城中村”改造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需要。
区委六届八次全会提出全域城市化,这是加快我区推进城市化进程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战略部署。区第七次党员代表大会又进一步提出打造品质之城、魅力之城、幸福之城,使城市化率达到75%以上,其中中心城区要突出“现代高端”。“城中村”就是城区中的农村,而全域城市化是要把农村城市化,所以全域城市化的第一步,也是当务之急就是要进行大规模的“城中村”改造,否则全域城市化就无法谈起。
(二)“城中村”改造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需要。
严重影响北仑的对外形象。疏港高速沿线向家村、大路村、备碶村形象极其不佳,严重影响北仑入口形象;横浦村附近是海上进入北仑的窗口,规划已限制20余年,土地闲置严重,且规划中滨海休闲公园、邮轮码头、杂货码头均在此地,如不加以改造也影响城市的整体形象。
宁波实现了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连冠,而获得全国六个三连冠城市只有6个,但“城中村”的存在给文明城市创建带来诸多麻烦,通过改造,可以完善中心城区核心区的窗口形象,充分展示北仑区域的特色和品位,为文明城市创建创造良好条件。中心公园、行政中心周边已是北仑的核心区块,是展示北仑形象的重要窗口,而位于该地段的隆顺村、贝
(三)“城中村”改造是建设宜居城区的需要。
中心城区的“城中村”毗邻宽广整洁的马路与现代化的街区,村内却杂乱地分布着缺乏规划甚至是乱搭乱建的平房和楼房,街巷狭窄、地势低洼,过量的外来低收入人口聚居,居住者犯罪率高,存在较大的安全和治安隐患,基础设施很不配套,人居环境相对较差,“城中村”的存在已经越来越影响到城区的卫生、治安等人居环境,与建设宜居城区不相适应,必须加以改造。
三、我区“城中村”改造所面临的优势及困难
(一)我区“城中村”改造的优势
1、改造有成功先例。北仑中心城区典型的“城中村”整村改造有凤洋村、五星村、镇安村、下史村、千丈村等5个村,部分改造的有星阳村、横浦村、高潮村、向村家。正进行改造的有隆顺村。这其中困难丛丛,但也有许多经验,如千丈村改造就比较成功。值得一提的是北仑目前进行的农房“两改”进展顺利,成效显著,值得借鉴。
2、农村股份制完善。北仑区始于2002年的农村股份制改革工作,现已基本完成,全区20多万农民成了集体资产的股东,应当说北仑农村股份制改革走在全省、全国前列。农村股份制全面建立,使村集体资产量化到个人,村民不会因“城中村”改造失去股份,这个优势在全国全省来说还是比较明显的,许多地方因股份制未建立或不完善,村民担心自己权益受到损害而不愿意进行“城中村”改造。
3、全区综合实力强大。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收入;规模以上工业产值;实际利用外资;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排名居省市前列,总体发展水平跻身全省前列,现正迈向全国第一方阵。“城中村”改造需要不菲的人力、物力、财力,没有实力则谈不上“城中村”改造,北仑综合实力不断增强为“城中村”改造提供了有力支撑。
(二)我区“城中村”改造的面临的困难
1、村民期望的问题。大多数村民希望进行“城中村”改造,但对改造的期望值都很高。共同的期望有:拆一赔一(合法非法都要算在内),原地安置,市价赔偿(区内高档小区市价),原建后拆。而目前上述要求都很难达到。
2、政策时效的问题。前后政策差异大,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现象。政策不调整不可能,调整幅度过大,又造成先前改造对象的心里不平衡,从而引发矛盾,这是二难的选择。同一时期也有政策宽松不一则直接造成不公平现象,使正在进行的改造很难进行。
3、安置落实的问题。我区目前安置有现金补偿或调产安置二类,绝大多数村民选择的是调产安置。问题是安置房都是先拆后建,过渡期长的达到5-6年之久,而每个村民每月过渡补偿费目前是300多元,每户不超过700元的过渡费无法租到象样的房子,何况村民还失去了原有的房租,收入减少。安置房地点大多与原有居住地有一定距离,村民也不满意。区内原有的安置房档次都不高,问题还很多,如高凤新村、滨海锦园,村民反映强烈。由于用地紧张,以后的安置房的都是高层电梯房,如隆顺村安置房,而村民最好选择楼梯房。
4、资金缺口的问题。据初步测算,按照现行拆迁安置政策,若对15个“城中村”全部改造,收支相抵,大约需亏损60亿元,这给区级财政带来很大的压力。即使是部分村采取整治办法,每户需要2万元,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按10318户计算,约需整治经费2.1亿元。
5、社会舆论的问题。目前整个社会舆论对“城中村”改造十分不利,提到“城中村”和征地拆迁,都一味指责当地政府,如果发生事件,干部则要承担严重后果,基层街道乡镇已经很难开展工作,一些群众则漫天要价,各地最牛“钉子户”层出不穷,许多群众已经到了完全不讲理的地步。
6、老年房等的问题。老年房是北仑一大特色,以往的“城中村”改造都少不了老年安置房,而目前的隆顺村则取消了老年安置房,代之为房票、货币补贴、人头方式,但老年村民并不领情,多次到区、街道上访过。另农村祖堂(祖屋)也是一大问题,“城中村”散落着大量祖堂(祖屋),如隆顺村就有大大小小祖堂(祖屋)28座。以前的“城中村”改造都新建了祖堂(祖屋),就是现在正进行的隆顺村改造也兴建了规模不小的祖堂,可是将来的“城中村”改造却很难找到一块地方去兴建这样祖堂了。
其它问题:“城中村”拆迁后,大量外来务工人员失去廉价居住房,难以维持生计,企业反映招工更难。如新碶环卫站现有员工500多名,按要求下步要达到1000名左右,但因没法安排宿舍,很难招到新员工。“城中村”改造后,村民失去了原来租金来源,收入减少,虽然拆迁能得到赔偿,但许多村民没有理财观念,一夜暴富后结局各异,村里也同样涉及到后继发展的问题。
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建议
(一)保障百姓权益。“城中村”改造其实是利润再分配,目前北仑“城中村”改造不可能做到资金平衡,必要的投入是肯定的,但如果过多投入对其它的百姓又不公平,所以要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于“城中村”村民关心的安置先行、安置房质量、货币安置价格、老年村民补贴等热点问题要全盘考虑,制定政策要反复酝酿,让绝大多数村民能够接受,然后才实施。“城中村”改造是一项重大的民生工程,要让“城中村”的村民体会到政府温暖。
(二)着手统一运作。“城中村”改造工作应在区委区政府统一领导下,采用部门分工负责的方式进行,其中,征地、拆迁、配套建设按现有职能分工执行。村庄整治改造工作由新碶街道牵头,规划、国土、城管等部门配合,“城中村”整治改造中的与新农村建设有关体制创新等工作由新村办牵头实施。“城中村”改造中涉及城市道路等配套设施建设费用,按原有支出渠道列支。“城中村”改造所需资金由区财政负责统收统支。“城中村”改造资金需要作一个中长期预算,分期实施。
(三)进行分类改造。第一类:整体拆迁重建型,包括千丈、星阳、隆顺、凤洋(新凉亭)、横浦(骆亚线北)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较差,地势相对较低,交通瓶颈明显,严重影响城区总体形象,整体拆迁后可提高土地利用率、提升城市核心区块的整体形象。第二类:周边整治完善型,包括大路、向家、贝碶、小山和高潮5个村,这类城中村总体人居环境尚可,局部存在交通节点,但有些区块主要道路周边建筑形态较差,影响市容市貌。开发之后,有利于消除交通瓶颈,改善市容市貌,整体提升区块形象。建议此类区块可通过村集体股份合作社统一开发店铺的形式实施改造,既改善市容整合形象,又起到增加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和实现农民创收的作用。第三类:保留完善整合型,包括镇安、五星、备碶、沿海、永丰5个村,以及凤洋安置新村。这一类镇安、五星、凤洋大部、沿海局部安置新村,都是在2000年以后新建的农民住宅,建筑质量较高,内部设施完善,适当整合即可。新大路两侧内大路、贝碶村大多数建筑系90年代以后拆迁安置房,也以内部设施整修,完善基础设施、方便居民出行、解决立面形象,按照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模式予以整治为主。备碶地块近期不符合开发条件,永丰、沿海大部四面已被工厂包围,建筑密度很高,近期也不具备开发条件,逐步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另外,对老街区块设想同步考虑城市设计,尽可能按老街坊风格实施改造,努力实现老街区的改造更新与延续历史文脉的有机结合,尽可能把它建设成为具有宁波“城隍庙(老外滩)”或上海“新天地”风格的商业步行街区。
(四)做好持续发展。“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级部分二产、三产用房也面临拆迁,集体经济有所影响;少数已转制的民营企业厂房也面临拆迁,搬迁压力较大。为此,应充分考虑给予村级二产、三产用地和民营企业工业用地补偿,以巩固和发展村级集体经济。
(五)处理关联问题。大规模拆迁以后,“城中村”外来人口居住问题也需配套解决,由无序出租农民住宅为主,转向集中建造外来人口居住地来有序解决外来人口居住问题。
“城中村”改造说起难,做起来更难,可谓是目前各级党委政府的天下第一难事,根本没有什么灵丹妙方,但如果不去推进,那些“城中村”就永远存在。实际证明,“城中村”改造越早越好,越晚就越被动,改造成本越高,改造难度和风险越大。越早改,政府所支付的成本越低;越早改,城市综合管理秩序也就越早统一。目前北仑“城中村”问题突出,但也有优势,相信在党委政府的大力投入、科学运作下,通过艰苦努力,“城中村”改造必然有新的进展。
改造调研报告篇3
城中村是指在城市规划区域范围内被城市建设用地包围或半包围,但在土地权属、户籍等管理体制上仍然保留着农村模式的地区。城中村对城市发展起了一定的历史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问题越来越突出,其在人居环境、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负效应正日益显现和扩大,越来越成为城市健康发展的瓶颈。针对这些问题,笔者围绕县城的城中村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结合调研情况,就城中村改造问题谈点看法。
一、 桂阳县城城中村的现状
(一)主要特点。一是城中村面积大人口多。县城城中村有腊树下、刘家岭、财神庙、龙潭村、北关村、培才村、城南村、李家湾、豆腐村、塔背村、新澄村、柏树村、牛巷口村、小宝山等14个村,面积约7平方公里,占县城建成区面积的三分之一多,人口约4万人,占县城人口的四分之一多。二是经济发展基础弱。目前,我县城市建成区内的培才、龙潭、北关、上辇豆腐冲等许多城中村,为了县城的发展,已将大部分赖以生存的土地奉献给了县城建设,由此也产生了许多失地农民。这就使得这些村(居)委既没有集体经济发展资金,又失掉了土地这一赖以生存的基本生产资料和最可靠的生活保障,导致集体经济发展乏力,失地农民没有就业保障,群众生活水平日益下降。三是社会保障待遇低。2006年以来,县城建成区内的村委改制为社区,但由于土地性质、集体经济等改制不到位,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种田无地、就业无岗、社保无份”的边缘群体,生活在城市的边缘,处于社会保障的真空地带,有的还转化为城市贫民,已影响到城乡社会稳定。四是群众生存环境差。城中村范围内的房屋建筑建设年代久远,大多数已成为危房,加之,近年的私搭乱建现象严重,房屋普遍存在质量和安全隐患;如2005年至2007年环城西路范围的居民住宅面积比2001年增加了100%,造成了采光不好、通风不畅、屋内潮湿等不利于生活的恶劣环境,严重危及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城中村范围的市政基础设施不完善,致使四堆八乱严重、生活污水横流、垃圾随意堆放、道路交通不畅。城中村范围内房屋无序出租,集生产加工、销售经营、仓储转运、生活居住于一处,成为社会治安、工商管理的重点难点区域。城中村范围缺少公建或公益设施,给群众的教育、休闲、娱乐、购物造成不便,居民的生存居住环境与党的十x大提出的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要求极不同步。
(二)改造历程。我县的城中村改造始于1998年,至今已有近12年的历史。采用了三种改造方式。第一种改造方式是局部改造,以完善城市道路、商业服务为主题。通过在城市建成区范围内修建了城中路、欧阳海路、迎宾路、芙蓉路,并沿线增加部分商业服务设施,道路沿线部分村民开展小范围的改造建设,如饶家村、肖家坳、百花村等。这一方式的改造对于完善城市功能,节约整合土地起到了积极作用;同时,在改造过程中,为失地农民提供了部分街面商铺,适度解决了部分村民的生活困难。第二种改造方式为联合大规模改造建设,以配套基础设施为主题。这一方式由建成区向规划区辐射,主要是村(居)委同投资商联合,利用拆迁危旧房屋后的宅基地,建设回迁安置住宅和群众集资住房,通过回迁房屋差补价格和集资房收益来弥补回迁安置房屋的建设投资,如饶家村、火田村等改造工程。这一方式改造规模相对增大,同时因地制宜地配套了绿化、休闲、健身、环卫、物业等基础设施,使村(居)民的生活质量有了一定程度的提高。第三种方式是统一规划、房地产开发为主体改造。由于县城建设用地紧张,土地价格的一度上涨,不少开发商开始瞄准了城中村房子不值钱地值钱的利润空间,以原建筑面积一比二到三的比例拆旧换新,改造了北关村、豆腐村、培才村等部分城中村,这种改造方式,使不少城中村居民不但改善了居住环境,而且也得到一定的经济收入,从而改善了生活质量。
(三)存在问题。(1)关于改造的用地政策问题。目前,城中村改造的土地来源,是利用村(居)委集体建设用地,取得的土地证不是集体用地,就是划拨用地,这种土地不能买卖,也不能抵押,造成了这部分居民建房以后,就再无资金从事经营投资活动了,生活上仍然紧张。(2)关于先安置后开发问题。“先拆迁、先安置、后开发”的原则,从理论上可以讲,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一定难度。因为,我区城中村改造建设的资金来源,主要依赖于整合节余土地的出让收益,要先拆迁安置必须先对土地进行出让。其二,我县建成区城中村(居)委的改造,既要保障一定的安置用房,又要保证有一定的利润空间,所以改造规划多为小高层或高层,要按照常规六层以下安置,七层以上作为经营性开发建筑,那么回迁安置和经营开发是无法分开的。(3)关于行政审批监管问题。城中村改造中的政府审批程序,分两个过程,一是社区负责以社会稳定为主的前期准备工作把关,主要是对村(居)民意愿、拆迁补偿办法、资金筹措渠道、回迁安置方法和拆迁纠纷调解等工作负责。二是由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对立项、规划、用地为主要事项的.行政审批。现在行政审批程序繁、环节多、周期长、难度大,一个改造项目的主要审批手续,从立项到办结建设手续需要很长时间。(4)关于城中村改造的拆迁补偿问题。由于村(居)委区位、村(居)民用地面积、违章建筑面积数量等因素,使村(居)委的补偿方式和标准五花八门,由此在城中村之间、被拆迁户之间产生了盲目攀比补偿的现象,这不仅扰乱了群众思想,也已经影响到了城中村改造工作的进一步深入,给社会稳定留下了隐患。
二、桂阳县城城中村改造的意义
实行城中村改造是抢抓政策机遇、借势城市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也是推动我县县城提质的一个重要载体,对于提高县城城市化水平,构建和谐桂阳,实现县城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我县县城是全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也是桂阳县的一个对外窗口。而城中村的存在直接影响县城形象,影响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城市化水平的高低又直接影响着全县的形象,影响着全县经济的发展。所以积极稳妥地解决城中村问题,促其经济管理体制和社会管理体制向现代化城市管理体制和方式转变,使城中村直接融入城市,对于加快我县城市化进程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二)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高效利用土地,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目前国家实行严格的土地政策,我县土地资源日益紧缺,而县城建设又需要大量的建设用地,城市的发展正逐渐从粗放的外延式扩张向内涵式集约发展转变,在这种情况下,改造城中村,盘活效益低下的城中村土地,腾出更多建设用地,缓解土地供求紧张矛盾,已成为历史的必然,因此科学合理的城中村改造,将会大大促进城市土地潜力的提高,拓展县城发展空间,提升城市的承载能力和经济发展水平。
(三)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居住生活质量。通过高标准的规划设计和改造,会使原来的城中村融入县城,从根本上解决原来城中村基础设施建设薄弱、建筑密度大,居住环境脏、乱、差,生产生活质量低劣的问题,改造后配套绿化、休闲、健身、环卫、物业等基础设施,这将会极大地提高村民居住生活质量,让他们共享县城发展带来的成果。
(四)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提升县城形象,促进招商引资。城中村改造不是简单的拆旧村建新村,拆平房建楼房,更不是低水平的重复建设,而是通过高标准规划,高标准建设,将落后的村庄建设成为凸现城市现代化气息的文明社区,将会变成县城一道独特的风景扮靓县城,提升县城品位,使县城容貌得到显著改观,城市形象得到显著提升,城市现代魅力进一步显现。这样以来,县城环境质量的改善,城市化水平的提升必将对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产生极大的推动作用。
(五)实行城中村改造有利于城中村自身发展。加快城中村改造是城中村自身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城市化发展也需要城中村在教育、卫生、城建、治安等方面向社会化转变,需要村民向市民转变。对城中村改造,将其城市化,是城中村经济社会发展难得的一次机遇,也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必然选择,无论是从城市整体发展还是从城中村自身发展来看,目前的存在形式都有其严重弊端,如果不加以改造,必然对社会、经济、环境等各方面发展带来严重制约。
总之,对县城城中村进行科学合理的改造,是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是县城建设扩容提质的重要方面,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桂阳的客观要求,对实现城乡统筹,推进全县城镇化水平的提高和县城又好又快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建设节约型社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三、推进城中村改造的对策与建议
为进一步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环境,促进我县城市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深化理念。城中村改造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功能,推动内涵式发展的重要内容。推进城中村改造,对于促进我县城市健康发展,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市场经济和城市化进程的背景下,政府职能经历了从建设城市到管理城市、再到经营城市的阶段。而城中村改造以改善城市环境、推进城市化进程、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是经营城市的题中应有之义。因此,要加大行政推动力度,加强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城中村改造重要意义的认识,切实消除村民思想顾虑。全社会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化和提升经营城市理念,为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打下牢固的思想基础。
(二)制定目标,加强规划。城中村改造是一项系统工程。要统筹研究,根据县城开发建设即期和中远期目标,制订计划,明确用五年时间完成核心建设区的改造任务,用若干年时间逐步完成县城规划建成区范围内的改造任务。其次要加强规划,充分发挥规划的龙头作用。按照城市规划法要求,将城中村改造统一纳入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体系,根据县城总体规划、住房建设规划(计划)编制城中村改造总体规划。统筹规划县城建成区与城中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城中村所在地的道路交通、给排水、电力、通讯、燃气、垃圾收集等基础设施系统。要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工作要求,依据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结合实际情况,经过科学论证和规定的程序审查,制定适宜城中村整治、改造的技术规定,指导规划与建设,保障公共安全。积极推进“阳光规划”,提高规划编制、实施过程中的公众参与度。
(三)分步实施,突出重点。城中村改造是一项艰巨任务。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分步实施改造,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审批改造一个,真正成为民心工程,保证城中村改造的顺利进行与社会和谐稳定。改造规划经批准后,根据各村实际,制定拆迁补偿安置方案,分期组织实施,防止在城市拓展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新的城中村。要加强调查研究,制订好城中村的改造方案和计划。
(四)拓宽思路,探索模式。实施城中村改造,归结起来,主要有三种模式:一是政府投资改造。政府总揽,拿出资金拆旧建新,鼓励村民融入城市生活。其优点在于有利于整体规划与推进,能最大地实现土地价值;缺点是前期拆迁安置成本高,政府财政资金有限,难以做到平衡。二是引入市场主体开发带动,即市场化改造模式。通过引入外部资金,以开发的形式带动城中村的改造。其优点在于可以缓解政府资金的压力,缺点是政府让利于开发商,当然这也是正常的“双赢”做法。三是村级集体和村民参与改造,即半市场化的改造模式。其将村集体和村民由单纯的改造对象转变为既是改造对象、又是改造主体,主要采取政府提供优惠政策,实行村集体、村民出资和银行贷款相结合的方式实施改造。这种模式既可减轻财政压力,又能规避单纯由市场主体开发带来的缺陷。城中村改造应从实际出发,统筹考虑,合理调配,兼顾中长期发展,实行“一村一案”。要努力探索多种改造模式的优缺点,在具体分析各个城中村特点、主要问题及形成机制的基础上,灵活采用改造模式,实现“多赢”。政府要加强引导,鼓励有条件的、城郊结合部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改造和自行改造。
(五)完善体制,建立机制。城中村改造要在城市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坚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有序进行。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县城中村改造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城中村改造工作进行具体指导和协调。加强部门配合,形成合力,县、规划、国土资源、建设、房管、、城投、交通、民政、公安、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履行职责。要以制度创新为动力,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靠市场机制的作用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切实做好城中村改造工作。根据我县城中村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县城中村改造实施办法,规范、有序、和谐推进城中村改造工作。通过对拆迁、补偿安置、供地、建设、管理等实行统一政策,发挥政策导向和激励作用,充分调动政府、开发商、村集体和村民等各方面的积极性,依法保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确保村民在集体资产、土地、住房、收入和劳动就业等方面的既得利益不下降,生活水平有提高,统筹兼顾国家、集体、个人和投资者的利益。
(六)重视改制,推进转变。城中村是一项社会工程、民心工程。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拆旧建新的过程,涉及户籍、土地的变更,还有行政管理体制和城镇管理体制等复杂问题。要重视城中村改制问题,即城中村由村民自治的管理体制转变为城市居民自治的管理体制。拆迁改造工作要与撤村建居、村民户籍转变工作同步进行。要发挥社区职能,充分重视和加强对身份转变后的原村民观念改造和职业培训,使他们逐步实现观念、心理、风俗、习惯等社会文化和意识形态的转变,真正融入城市生活。
改造调研报告篇4
老旧小区大都处于老城区,是一个城市历史的印象和记忆。在社会转型和城市化浪潮中,老旧小区由于建设时间已长,困难群众相对集中,出现了房屋建筑老化、功能设施匮乏、环境脏乱差、治安和消防隐患突出等普遍性问题,日益成为城市建设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城市社区是城市治理的基本单元,是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基石。加强老旧小区特别是老旧小区的改造,切实改善社区人居环境,既是城市治理和统筹发展的题中之义,也是党和政府执政为民服务群众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湘潭市积极顺应民生建设需求,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工作,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成效。为了及时总结经验,创新思路,为湘潭市加快推进城区老旧小区改造提供参考和建议,民进湘潭市委成立了“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调研”课题组,组织会内外专家学者,历时八个多月,深入湘潭市雨湖区、岳塘区主要城市社区调研走访,分别与湘潭市住建局、民政局以及11个城市社区进行座谈,召开了老旧小区改造研讨会,征求了相关专家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城市的相关经验,在此基础上完成了本调研报告。
湘潭市目前共有城市社区129个,据不完全统计,有改造需求的社区达到80多个,占三分之二以上,仅岳塘、雨湖两区就有近80个社区的300多个老旧小区提出了改造需求。老旧小区主要是指老旧小区较多、区内房屋年久失修、配套设施缺损、物业管理不善、环境脏乱差的居民小区。这些老旧小区一方面“先天不足”,由于建设年代较早,建设标准较低,危旧房较多,居住条件和居住环境无法满足居民日益增长的居住需求;另一方面又“后天营养不良”,社区困难厂矿企业职工相对集中,房屋产权形式复杂多样,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物业管理存在“真空”,社区居民日常生活面临许多问题和现实困难。凡此种种,致使老旧小区的人居环境与新建小区形成强烈反差,居民对此怨声载道。老旧小区集中的社区已经成为湘潭城市建设与管理的落后地带,亟待进行提质改造。
面对民生建设期盼,湘潭市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建设幸福湘潭为目标,积极推进老旧小区的提质改造和综合整治工作,相继实施了背街小巷提质改造、棚户区改造等项目。2014年政府工作报告把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和年度重点工作,启动实施了湘建社区、大阳新村社区等5个老旧小区的基础设施提质改造试点,标志着湘潭市老旧小区改造正式进入全面提质的新阶段。总体上来看,湘潭市对城区老旧小区的集中改造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以改善社区道路设施为重点,实施背街小巷提质改造。这个阶段主要以2009年启动的背街小巷提质改造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路面提质、下水道疏通完善、路灯安装、绿化提质、消防设施和环卫设施的完善等。市政府提出了“路要平整、灯要明亮、水要畅通、面要美观、管要统筹”的五个改造要求。在规划设计上体现“三个挂钩”,即与社区建设挂钩、与城市主干道改造挂钩、与“城中村”改造挂钩,同时注重特色街巷和精品街巷建设,打造老城区的新亮点。据统计,2009年至2013年湘潭市共完成城区440余条背街小巷的标准化提质改造,基本实施了“路平、灯亮、水畅、绿美、人行舒适、环境优美”的目标,有力的改善了社区的交通条件和公共设施。
第二阶段:以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为重点,实施棚户区改造。这个阶段以2010年启动的棚户区改造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危房改造、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套设施的更新,城市区域功能调整完善等。湘潭市结合旧城改造、滨江风光带、保障性安居工程等建设,重点对河西地区包括沿江风光带在内,东起铁路桥、西至窑湾地区、北起熙春路-雨湖路-人民路,南至湘江堤范围近3万平方公里的棚户区,以及河东地区沿城市主干道两侧范围的棚户区集中改造。为了解决改造建设资金难题,组建了棚户区改造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专门负责棚户区改造任务。在此后的三年内,全市共实施各类棚户区改造近3万户,大量的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居民的居住质量、居住环境得到改善。为进一步加大棚户区改造力度,2014年1月,市政府制定实施了《湘潭市棚户区改造规划(2013-2017年)》,湘潭市棚户区改造步入规范化发展轨道。
第三阶段:以改善社区基础设施为重点,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试点。以2014年启动的城区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提质改造试点为主要标志,改造内容包括水电管网、道路、停车位和绿化、环卫、文化等基础设施。政府工作报告将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列为十大民生实事和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点工作之一,计划投入1000-1200万资金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试点。根据“市级组织、区级协调、协同推进”的原则,按照“先地下、后地上”、全面提质基础设施、形成示范的总体要求,今年3月以来相继进行了项目遴选、现场勘察、方案设计、招投标等工作,目前已经基本完成雨湖区、岳塘区的5个老旧小区改造。经初步统计,此次改造总面积超过3万平方米,新添社区公园5个,已疏浚下水道8814米,铺设下水管道2473米,整修、新增下水井816个,铺设沥青路面16668米,架设路灯133盏,砌花围885平方米,改造后的老旧小区面貌焕然一新,居住条件大为改善,受到居民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为湘潭市全面实施老旧小区提质改造工程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尽管湘潭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取得了不少进展,但从整体上来看,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五个方面的难题:
1、统一规划难题。湘潭市老旧小区存量大,不同社区的改造规模差异明显,改造任务复杂而艰巨。但目前我市尚没有编制老旧小区改造的整体规划,排查摸底不够,对改造的总量缺乏准确数据和具体安排,也缺乏具体的分类标准和建设标准,导致老旧小区改造处于边改边看、边看边调整的摸索状态。现有的试点方案与棚户区改造规划、保障性安居工程等衔接也不够紧密,存在重合部分,加上市、区两级协同不够,易出现重复建设现象。此外,由于缺乏规划整合,改造的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城建、财政、规划、城管等相关责任单位权责不够明确,难以形成整体合力。
2、技术改造难题。老旧小区大多处于老城区,建设时大都没有系统规划,区域内建筑标准较低,房屋密度较大、质量较差,水电气等管网密布,道路、排污、消防及居民活动场地等基础设施陈旧老化甚至缺失,再加上缺乏有效保养和维护,基本都到了“问题阶段”。由于原来的设计图纸和建设资料缺乏,而公共空间又狭窄有限,且各类违章搭建多,一些项目处于无法可改、无处可建的尴尬境地,改造工作面临现实难题。在已实施的社区改造项目中,在规划设计上没有充分考虑社区实际情况,影响了改造质量和效果。如部分社区公共道路施工论证不够,只是在原来路面上直接加筑路基,导致路面抬高、居民楼底层车库门无法打开,社区居民不得不铲除部分路基。
3、供需矛盾难题。老旧小区居民对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的愿望相当迫切,但社区没有能力组织实施,社区和居民对政府实施改造寄予高度期望。社区内普遍存在老旧住宅,许多房屋外墙风化、渗漏,下水管道破损堵塞,雨污混流,化粪池长期得不到清理;小区道路老化破损,没有路灯,绿地杂草丛生、布局混乱;消防设施缺乏,安全隐患突出;各类违章搭建多,私自改建房屋多,车辆无序停放多,进一步挤占了公共空间,社区活动场所、公共绿地、停车场等配套设施与居民实际需求的矛盾相当突出。受限于资金等原因,目前改造的内容、标准与社区居民的需求还有很大差距。
4、经费筹措难题。目前老旧小区改造主要依赖上级专项经费支持和市区两级财政投入,按照“两型社区”建设的目标,老旧小区改造的经费缺口巨大。从试点的5个社区改造来看,原计划的1000-1200万元资金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湘潭市老旧小区较多,改造经费动辄数亿元,如果全部由政府或部门承担,财政将无力承受。如果全部由社区、企业承担,既不现实也不合理。许多老旧小区是困难群众集中区域,民居收入水平低,也难以大量分摊改造成本。如何破解经费筹措难题,完善老旧小区改造的投入机制,是当前市、区两级政府需要高度重视的问题。
5、后续管理难题。由于历史等原因,许多老旧小区居民习惯于原来“单位制”管理下的无偿物业服务模式,单位破产或改制后,普遍不愿交纳物业费,社区缺乏维护保养和物业管理。有的仅仅是由社区进行基本的卫生维护,房屋、道路、路灯、下水等公共设施从未进行过维修,历史欠帐较多。据我们调研,目前老旧小区住宅小区大部分都没有物业管理,在岳塘区的95个老旧小区中,没有物业管理的达到83个;雨湖区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达到225个。根据改造经验,如果只改造不管理,必将步入“改造——破坏——再改造”的怪圈。目前,现有的老旧小区产权日趋多元化,居民结构复杂,加上大都处于开放式状态,治安隐患增多,如果不能建立起改造后的长效管理机制,社区改造的成果将前功尽弃。
加快老旧小区改造具有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湘潭市第十一次党代会提出了建设“幸福湘潭”的发展愿景,要求“大力改善居住条件、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满足人们对改善生活品质的期盼”。老旧小区改造作为党和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点民生工程,福泽于民、惠及百姓,具有明显的社会效益。面对遇到的各种难题,我们必须创新思路,迎难而上,坚持改造与整治并举、建设与管理同步,加快城区老旧小区的改造步伐,确保老旧小区的广大居民共享城市建设与发展的成果。
总体上而言,在改造目标和步骤上,建议按照“经济实用、功能完善、绿色生态、环境优美”的改造要求,将30年以上的老旧小区列入第一批改造计划,20年至30年的列入第二批改造计划,20年以下的列入第三批改造计划,力争在8-10年内将老旧小区改造完毕;在改造的原则和方法上,建议遵循“整体规划与分步实施相结合、重点改造与一般改造相结合、前期改造与后期管理相结合、改造整治与建设管理相结合”的基本思路,坚持“先地下后地上”、先试点后推广,确保改造的质量和效果;在改造内容和标准上,建议重点改造、疏通下水,整修路面,维修、增设路灯,安装和配齐消防栓,增加绿化面积,修建垃圾中转站、化粪池,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库(棚),因地制宜设置小区机动车停车场地,拆除小区违章搭建,增设文体休闲设施,达到美化、亮化、绿化、整洁、通畅的安居要求。具体建议如下:
1、科学规划,健全老旧小区改造的政策和制度保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是个系统性工程,必须坚持规划先行。一是尽快制定《湘潭市老旧小区改造规划》,系统规范老旧小区改造工作。要明确改造的原则、内容、标准及投入保障、责任分工、组织实施等,使改造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此为依据,制定实施老旧小区改造的具体年度计划。规划应统筹好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与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项目的关系,促进保留、改造、拆迁与开发新建相结合,处理好改造与保护的关系,保留好老旧小区的历史文化和地域特色。二是建立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库制度。改造项目应进行实地勘查和科学论证,特别是要充分征求社区居民意见,尽可能地取得广大居民的理解和支持。三是研究制定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建设的政策措施。在政府公共资源配置中,对老旧小区改造给予一定倾斜,加大资金投入,逐步使市政公用设施、公共服务设施以及其他城市基础设施覆盖老旧小区,带动老旧小区商业、服务业振兴繁荣,增加就业机会,促进老旧小区良性发展。
2、统筹协调,健全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牵涉面广,需要多个部门密切配合。市、区两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统筹协调改造工作。一是牵头成立相关职能部门参与的常设工作机构,并明确部门分工,划分目标责任。住建、房产、规划等主管部门要会同发展改革、财政、民政等部门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研究解决改造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改造顺利进行。二是充分发挥街道、社区居委会贴近群众、了解群众的优势,做好动员、组织和宣传工作,稳步推进社区改造。三是切实发挥居民自治作用,动员和组织社区居民参与社区改造、建设和管理。街道和社区应指导、支持居民成立业主委员会,帮助居民开展自治管理。四是制定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老旧小区改造与建设的政策措施,,推动老旧小区建设的社会化、专业化、市场化发展。
3、多元投入,健全老旧小区改造资金筹措机制。老旧小区改造对资金的需求量巨大,市、区两级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多渠道、多方式筹措资金。一是积极拓展改造资金来源渠道。采取争取上级专项补助、市区财政投入、居民自筹、公有住房售房款、物业维修基金、引进投资商、社区停车位出租等多种方式,广辟渠道筹措改造资金。二是积极创新资金筹集方式。可以借鉴棚户区改造筹资模式,建立老旧小区改造融资平台,探索研究由政府、企业、居民、物业服务企业等多方共同负担的改造资金筹集机制。通过制定税收优惠等政策措施,吸引社会企业投资老旧社区改造和建设,重点是鼓励原开发商对老旧小区实施重新改造工程。对按规划批准改造的项目,免收市本级的行政和服务性收费;对按规划要求新办的学校、医院、敬老院、幼儿园等公益事业,可办理出让手续,土地出让收入经市政府批准后可以奖励的方式返还给投资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土地出让金全额上缴市财政,经市政府批准可返还各区,专项用于老旧小区改造。三是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根据社区改造轻重缓急和资金筹措进度,对老旧小区改造排出计划,分步实施,陆续推进。对改造资金的使用,要加强监管和审计。
4、坚持标准,健全老旧小区改造质量保障机制。老旧小区改造是政府高度重视、社会高度关注、居民十分关心的民生工程,必须把坚持标准、确保质量放在突出位置来抓。一是贯彻“经济实用、功能完善、绿色生态、环境优美”的要求,精心组织工程设计,努力使改造项目符合小区建设整体规划,满足居民基本生活需求。二是严格执行工程招投标制度,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择优选择规划设计和施工企业。要坚持规划引领,高起点规划设计,聘请国内外一流设计单位和施工企业,确保规划设计的完整性、统一性和施工质量。三是严格执行工程质量责任制度,市区两级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检测单位等要承担起相应责任,把好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的每一个环节和关口,杜绝出现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的“三边”工程。要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四是建立工程项目接受社会监督的机制,确保老旧小区改造满足质量标准要求。加强老旧小区改造的宣传工作,在小区明显位置设置项目公示牌、永久性责任牌,让小区居民和社会群众直接对改造项目进行监督和评价。
5、规范运作,健全老旧小区后续管理长效机制。坚持改造与整治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是加强老旧小区后续管理、确保改造成果的必然要求。要着力解决老旧小区改造后的管理责任主体、资金来源、管理机制等问题,建立起适合社区特点、符合居民意愿的管理模式和机制。一是建立健全业主委员会和居民自治管理机构,夯实小区管理基础。街道、社区居委会要发挥主导作用,帮助居民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或居民自治机构,积极开展相关培训和服务工作,努力实现社区内居民自治管理全覆盖。二是采取灵活多样的措施普及物业管理。要坚持改、建、管并举,做到改造完成、物业管理及时跟进,避免出现反复改造现象。在物业管理上,可以根据居民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对物业管理的实际需求,区分不同小区的不同情况和特点,采取社会化管理、业主自治管理、准物业管理等多样化的物业管理模式。在实施社会化物业管理有难度的社区,政府可以采取补助困难居民、减免物业公司税费等方式,推动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社会化、专业化发展。三是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建设为契机,由政府城管、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合组织开展社区违建、违停等集中整治活动,为老旧小区改造和后续管理奠定良好基础。
改造调研报告篇5
当前,城中村改造不仅是我县城镇化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而且是影响人居环境改善和城市形象提升的一道难题,破解这道难题已势在必行。经过近时期对我县城中村的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总结如下:
一、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土地利用粗放,视觉环境较差。我县城中村缺乏统一规划和管理,房屋建筑占地面积大,建筑风格与城市规划不协调,土地利用率和产出率较低。
(二)管理机制缺乏,乱搭乱建盛行。调查中发现,我县城中村名义上纳入了城市管理范围,但现实中还游离在城市管理之外,介于城市管理和农村管理范畴之间,存在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街道管不好的问题。同时,由于城市建设牵动土地升值,村民受利益驱使,乱搭乱建、违法违章用地现象较为普遍,破坏了城区土地市场秩序。
(三)思想认识不够,拆迁难度加大。我县城中村人口多,人员构成复杂,道德素质良莠不齐,利益观、价值观呈现多样性。由于村与村之间地理位臵、经济条件差异,导致有的村民向村干部发难,严重影响拆迁补偿安臵协议的整体签订;有的村民为得到更高补偿金,提出无理要求,拒签拆迁协议;还有个别村民采取要挟、上访等方式谋取诉求利益最大化,增加了拆迁难度,影响了工作正常开展。
(四)改造资金不足,整体推进受阻。据调查,我县城中村改造面临着建筑密度大,拆迁成本高的难题,加之先期投入过大,改造开发资金严重短缺,成为目前制约我县城中村改造整体推进的.突出问题。
二、主要原因分析
(一)城乡二元结构体制束缚了城中村改造。城区里村均为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农村集体所有制和农村经营管理体制,集体资产归全体村民所有,在制度上未真正纳入城市管理范畴。打破里村界限,实施大范围联片改造和社区管理,涉及户籍、土地、财政制度和城中村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等诸多方面,面临较大困难。
(二)局部眼前利益阻碍了城中村改造。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中村大部分土地被征用,居民主要依靠第
二、三产业及土地收益。一是部分由土地转换成集体资产的城中村,只要拥有农村户口,无需参加劳动,每年可获得几百元、甚至几千元的收入,有的村还办理了社保和医保。二是城区里村出租房达千余户,户均年租金收入达数千元,一些临街出租房租金收入更多,逐步形成了一批“食租”群体。三是部分村民受利益驱使,乱搭乱建现象较为突出。综合以上分析,经济利益在维持城中村农民生活的同时,也制约了城中村整体改造步伐。
(三)思想认识偏差影响了城中村改造。一是思想观念
保守落后。部分村民思想观念难以融入、适应城市现代化建设和文明市民素质提升的要求,没有意识到城中村改造是现代化城市建设的需要,没有体会到这是政府改善村民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提升城市形象的好事、实事。二是依附土地的传统观念浓厚。在村民传统观念中,村落就是他们生存的根,担心旧村改造或整体拆迁会使生活无着落。三是小农经济意识浓厚。部分村民担心造成的经济损失得不到补偿,对旧村改造拆迁持不情愿态度,甚至反对。
三、对策与建议
(一)在强化宣传、搞好发动中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宣传发动工作是城中村改造项目顺利实施的第一步,也是一项基础性工作。一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村务公开栏、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引导党员干部群众树立改善居住环境、提升生活品质的思想理念,激发建设现代化城市和美好家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要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和参与权。通过实行全民参与,使城中村改造宣传发动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实现公开、公正、透明,扎实有力推进城中村改造。
(二)在科学规划、统筹推进中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坚持旧村改造与提升环境、开发产业相结合,住宅地产与产业地产开发相结合,确保改造规划高起点、高质量、高水平。一是做好城中村整体改造开发规划。按照“一改一个村、??
改一个区片、一改一条街”的思路,高标准推进规模改造。二是科学规划与优化产业相结合。注重科学规划,建设一批写字楼、商务楼,打造精品商务街区,使城中村改造改出一批新居、改出一批产业、改出一批景观。通过吸引高端人士创业、城区居民就业,拉动现代服务业发展。三是注重环境建设和景观建设。坚持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环境优美、特色鲜明的原则,优化规划模式,突出生态特色,塑造景观特点。通过特色改造开发,进一步彰显城市风采。
(三)在创新模式、规范运作中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建设安臵房,后拆迁改造,再综合开发的程序,合理明确开发模式。一是村集体主导自我改造的方式。鼓励集体经济实力比较强的城中村自我组建开发企业改造,除部分土地用于安臵村民住宅外,通过土地招拍挂取得其他土地的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向市场出售。二是开发企业独资或开发企业与村合资合作改造的方式。开发企业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开发权,在村集体的帮助下,与村民签订拆迁安臵协议,开发的住宅首先用来安臵被拆迁户,其他推向市场销售。三是政府主导有效推进的方式。实行政府收储后统一拆迁安臵,净地招拍挂后由企业进行开发建设,从而加快城中村拆迁安臵和实现土地收储,合理把握城中村改造开发建设节奏,实现村民赢环境、开发商赢利润、政府赢形象的“三赢”。
(四)在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中加快推进城中村改造。
完成城中村改造任务,关键在领导,重点在考核。把城中村改造工作纳入相关部门、单位和各里村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范围,分解落实目标任务,细化量化工作考核指标,列出时间表;把城中村改造考核情况作为街道干部考察、任用的重要依据,作为各村干部年度考评主要依据,与评先树优、工资补贴等紧密挂钩,激发村干部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