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调研报告推荐6篇

时间:2023-06-07 作者:Iraqis

调研报告是调研事情的书面表达,是推行一项计划的书面借鉴,只有认真分析了自己的调研任务,我们写出的调研报告才是全面的,下面是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乐都区调研报告推荐6篇,感谢您的参阅。

乐都区调研报告推荐6篇

乐都区调研报告篇1

前??

为响应区委组织部要求,我于20xx年8月20日至20xx年9月30日,对我所任职的潘集镇潘集村进行了专题调研,结合我入村工作一个多月来所看、所想,写下此份调研报告,做一个系统的整理和归结。

正文

一、基本情况

一)村情村貌

潘集镇潘集村位于潘集区潘集镇中心地区,西邻张圩村,北接茨淮新河,土地面积3373余亩,其中塌陷地210多亩,被占地287亩。辖4个自然村,14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684人,63名党员,其中女性党员12名,农民人居纯收入达到4250元。潘集村矿产资源丰富,被潘一、三,朱集,潘北4个矿区所覆盖,交通也比较便利,属于潘集镇下属条件较好的村。

二)经济发展

1)潘集村为典型的皖中农业村,这里气候温和,四季宜人,土质肥沃,雨量充沛,生产稻、麦、杂粮。

2)潘集村经济作物比如各类蔬菜、瓜果。尤其是是酥瓜种的比较多。今年潘集村已种植了近百亩的酥瓜。

3)村民养殖鸡、鸭,牛、羊养殖比较普遍,不过未成规模,只有第6生产组有个比较大的生猪养殖场。

4)村里年轻人一部分外出打工,同时由于毗邻几个大型矿区,也有一百多人选择进矿务工。

二、基层党组织情况

潘集村两委在村支书潘冠力、村主任潘明德的带领下,努力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不断加强和完善基层组织建设,成绩斐然。全村共有党员63人,村两委成员7人,潘集村也成为新农村建设重点村。村双委班子精诚团结,齐心协力,努力做好村里的各项工作。

潘集村两委坚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采取多项措施,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行新探索、总结新经验,全面、深入、扎实、持久地推进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水平,加快基层组织建设步伐,努力为实现“加快发展,富民兴村”的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1)全面深化了本村的“争先创优”活动。

2)扎实推进了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建设。

3)健全村干部管理机制。在干部的管理上,潘集进一步规范了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培养发展制度、党费收缴制度、坐班督查等制度,使村组干部的管理进一步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4)以老百姓的利益为重,坚持以人为本、和谐为重地解决村内矛盾,极大的促进了村内的安全和稳定,从而较好的推动村子的发展。

5)潘集村的基层机构

①建立了《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各岗位工作职责等规章制度,设有简易的村务公开栏,通过该窗口栏目基本能做到不定期在向村民公布村务、财务收支及计划生育工作等情况。

②随着市场的进一步开放,农副产品价格不断上升,群众收入也随之提高,而且各村民小组建立了一支巡防队伍,让群众加入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去,保一方平安,为脱贫致富奔小康营造一个安定的社会环境。

三、本村存在的问题

一)特色经济不成规模

(1)虽然潘集村的养殖户比较多,可以说家家户户都有,但是形成规模的只有6组有个生猪养殖场,远未达到集中式长期发展的目的。

(2)潘集村的经济作物也是比较分散,除了这两年新建了特色酥瓜种植园,而且规模也不大,其他的经济作物都是自种自销,没人组织,想种就种,不想种就不种。

二)交通问题

今年上半年,我们村在镇政府的支持下和村两委的努力下,为了解决本村一队,二队,三队,四队,六队,七队,八队、九队和黄庄群众出行难等实际问题,铺修了用于生产和生活的4000多米长的矸石路,但是由于资金不足,矸石路路况不尽人意,特别是我村的经济作物遇到天气不好的时候,运输并不方便,造成经济损失。

三)水利设施薄弱

我村北部毗邻茨淮新河,有天然形成加人工开凿的三条沟汇聚而成的大漯河流经村里,但因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原本的4条水渠现只有2条可用,对灌溉需求与设施跟不上的矛盾仍是让村民头疼的问题。

四)空巢老人和留守儿童问题

这两年国家宣传新农村的力度加大,我们总以为农民的生活都富裕了,其实农民还有很多地方是需要我们去关注与关心的。有很多人鼓励农民去城市创业,我却不赞成这么做。城里人口压力已经够大了,如果再有更多的农村人涌进城里,只会更多的给城里造成的人口压力。而且大多数外出务工人员都会把孩子留在家里,这样会出现大批“留守儿童”。孩子是未来和希望,所以我们要把更多的关心放在孩子的身上,与此同时,留守老人的问题也很突出,很多老人在家带着孩子,但是这就出现了很多问题,比如小孩教育不好,老人一般都是溺爱孩子的,还有的老人身体不好,没人照顾。

通过这次调研我认识到农村的现状,认识到农村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深层次矛盾。

四、针对我村存在的问题,我的看法与建议

一)解决我村的民生问题

(1)修路:要致富先修路,这是所有经济富裕村的经验,也是想要发展必不可少的先提条件。要继续加大村公路的覆盖范围,也要将原有矸石路拓宽,修整。

(2)饮水工程:虽然我村因为靠近镇里,利用优势率先完成了农村安全饮水工程,计划供水600户,现在已有400多户使用受益,但是这只解决了我村的村民吃水问题,让他们用上自来水,想要发展就还要新建一个排灌站,修复原本废弃的水渠,解决我村的养殖业和经济作物的用水问题。

(3)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建造一座文化大院。尽快筹建文化大院,积极引导和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除了电视、电脑以及远程教育平台外,村里基本上没有其他的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载体,文化娱乐和图书科普等方面的设施或载体,以及健身场所和设施。村民劳作之余,精神文化生活极为单调,给消极文化活动留下了可乘之机。建议想方设法筹集资金,尽快筹建文化大院,开辟村精神文明活动室,结合远程教育平台,既可以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又能增长他们的科技文化知识,提高身体素质,远离不良风气,促进村风文明。

(4)着重关心留守儿童和老人工作

①坚持开展家庭教育工作、青少年维权工作和调查研究。

②贴近实际,创新活动载体,配合学校开展相关活动。

③继续开展对青少年的扶贫助学活动,搞好留守儿童和贫困儿童的帮扶救助。

④组建关爱团,积极做好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

⑤建立完善的老年人组织,为留守老人建立一个温暖的大家庭。

⑥加大农村保障力度,为老人编织一张牢固的安安度晚年。

⑦依法养老,对少数虐待、遗弃老人的子女,要以包括司法、道德、社会、政府等多部门、多渠道惩处他们的行为,保护老人的权益。

二)大力发展特色经济

(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

村里的招商引资工作一直没有起色。建议继续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力争将有意向的项目尽快落实,带动本村经济发展和就业。

(2)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经济

①以占街头和潘北矿为依托,积极引导群众围绕特色农业下功夫,鼓励群众经商。利用这一优势,目前全村有1000多人从事这项工作。

②在积极引导的同时,还须前瞻性的采取一些有利于群众的发展措施。目前以六组为龙头的酥瓜生产,反季节生产不再单一,随时都可供应市场,但是规模有限,下一步可以鼓励并支持其扩大规模。

③拓宽村民再就业渠道,让他们在矿上发挥自己的一技之长来增加群众收入。利用矿区优势,我村可鼓励村民到矿里务工,同时要为他们做好服务培训工作,进行安全教育,一方面可以增加村民收入,一方面也帮助解决留守儿童和老人的问题。

三)注重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务政务公??

(1)关于发展和吸收党员

建议大力宣传鼓励、引导农村青年、致富能手、回乡退伍军人和大学生积极加入党组织,不断壮大党员队伍,为基层组织注入新鲜血液,确保党的事业后继有人。把一些有知识、有文化、工作能力强,具有开拓创新、事业心强的年轻人充实到村两委班子中去,使潘集村更加充满活力,与时俱进。

(2)充分利用远程教育平台

不将远程教育设备当成摆设。远程教育不仅对党员干部开放,也对广大群众开放。建议充分利用好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对本村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培训,加强党员干部和群众对农业科技、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提高党员干部综合素质,指导农民发展生产,学习技术,促进农民增收。

(3)关于两务公??

建议将村务公开和财务公开落到实处,广泛听取广大村民的意见,尊重广大村民的意愿,不断提高村民对村务的参与度。

结束语

以上就是我到村任职以来走访、座谈和查阅相关资料后的调研。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立足全村经济发展的全局,进一,步深入群众当中,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农村相关法律法规,积极与村民和党员干部沟通,积极为村两委建言献策,努力做好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员、村情民意的调查员、先进文化传播员、新农村建设的推进员、群众事务的代办员、弱势群体的救助员和远程教育的操作员。以维护潘集村社会稳定为前提,以促进本村村民增收为目标,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为潘集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做出自己的贡献。

相信在村两委班子的带领下,在全体村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潘集村的明天一定会更美好!

乐都区调研报告篇2

民事诉讼调解工作调研报告

民事诉讼中的调解,是指双方当事人就争议的实体权利和义务,在法院审判组织的主持下,通过自愿协商,达成协议,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和结案方式。从我国几十年的司法实践来看,它对于及时、有效地解决民事纠纷,提高办案效率、减少诉讼成本,维护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良好的社会秩序,发挥了重要作用。在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的历史时期,法院调解制度再一次被提到了重要位置,通过调解审结案件,对于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服务发展第一要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 民事诉讼中调解工作的基本做法:

与判决相比,调解结案的.好处在于:1、直达诉争双方的思想根源解决矛盾纠纷。由于许多民事案件所涉及的不仅仅是单纯的财产关系,而且还涉及当事人的人身关系和情感世界,因此,用判决的方式很难更好地解决这类纠纷。调解能很好地抓住当事人之间矛盾症结,既能从事实上又能从思想上、心理上彻底解决这类问题。2、案件调解结案后无须启动二审程序,当事人一般也没有提起申诉,很少启动再审程序,对调解所达成的协议,当事人大多能自觉地履行从而减少执行案件数量,减轻执行环节的压力,这样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有利于人民法院提高案件的审判效率。3、诉讼中的调解,尤其是庭前调解制度的实行,简化了繁琐的诉讼程序,及时开展调解,提前解决纠纷,这样减少了诉讼环节,避免了诉讼资源的浪费。采取调解方式审结案件,不但能提高办案效率,及时有效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能防止各种不稳定因素的产生,有利于促进社会稳定。由于民事诉讼调解具有诸多优越性,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具有的巨大功能作用,受到了民事诉讼当事人和法官们都乐于接受的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在民事诉讼制度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二、民事诉讼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认识上存在片面性。首先,对民事诉讼调解的地位认识片面。随着审判方式改革的推进,着重对庭审方式进行改革,强化庭审功能,强调当庭宣判率,从而制约了法官在庭前、庭审、庭后调解,削弱了法官的调解意识,导致部份法官不再重视调解,而过于热衷于裁判权的行使,甚至简单采取“一判了事”的方式结案。

(二)工作上存在敷衍性。

由于对调解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份法官对调解工作采取敷衍的方法,因调解工作法官需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而做了大量工作不一定达到预期目的,费工费力,有时甚至出力不讨好,不如判决结案简单明了,所以,调解与否并不重要,只要当事人一方不同意调解,便顺水推舟不再作调解工作,导致调解流于形式。

(三)方法上存在单一性。

有些法官对民事案件的调解,只是在走程序,在庭审中征询当事人意见,若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则由当事人自行协商,协商不成即终止调解;若一方当事人不同意调解,便终止调解;法官不注重说服教育,摆事实、讲道理、分清是非,阐述有关法律规定,促使当事人达成协议,不能充分发挥法官调解案件的能动作用,只是被动的简单应付了事。

(四)督导上存在软弱性。

乐都区调研报告篇3

(二)社区工作者整体素质进一步提高。在社区调整中,街道党委按照“人员缩减、待遇提高、素质优化的原则,采取了向社会公开招聘、适当选择留用等办法选拔社区工作者。经过竞争上岗和民主选举,调整充实了一大批社区工作者。据统计,全区公开招聘社区工作者8人,占社区工作者总数的75%。原有留用4人,占社区工作者总数的25%。全区社区工作者由原来的34人,减少到12人,。平均年龄38岁,其中30岁以下的3人,占总数的25%;31~50岁的9人,占总数的75%。大专以上文化程度6人,占总数的50%;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6人,占总数的50%。党员8人,占总数的75%。社区女工作者4人,占总数的33%。社区工作者队伍的年龄、文化结构得到明显改善,整体素质有了进一步提高。

二、如何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

(一)社区党组织应整合社区政治、组织、人才等各种资源优势,以巩固、发展和实现其自身的领导核心地位。中办发23号文件明确指出,社区党组织是社区各类组织的领导核心。这一论断其主要依据是源于我国当今由单位体制向社区体制转轨变型时期,源于长期以来广大社区群众对党组织的心理认同和高度信赖,源于党的执政地位在基层的巩固和发展,源于社区组织的自治需要党组织这个核心力量予以主导和保证这样一个事实。中央希望以社区党组织来整合社区各种力量,全面推进社区各项工作。但要把党的这种政策预设变为客观现实,还需要进行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根据中办发(2000)23号文件规定,社区党组织的主要职责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团结组织党支部成员和居民群众完成本社区所担负的各项任务;支持和保证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自治、履行职责;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发挥党员在社区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我们认为,作为社区党组织来讲,不能只停留在文件中明确其领导核心地位,最重要的是应在实践中真正发挥其领导核心作用,切实把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转变成为大家的共识。这就需要社区党组织有所作为”有作为“才能”有地位“,才能巩固、发展和实现领导核心地位。从这一精神出发,必须在理论和实践上弄清以下三个问题:

第一,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的政治资源优势。社区党组织的重要职能,就在于对社区组织实行政治领导和思想引导。通过党组织的引导和教育,把社区组织及成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精神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

一是社区党组织应发挥社区建设的设计作用。社区党组织要利用自己的组织优势、政治优势和人才优势,集思广益、理出社区建设的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措施等,使整个社区建设每一步无不在社区党组织的设计之中。

二是社区党组织应发挥凝聚社区人心的作用。社区是个异质化、多元化的社会单元,怎样将社区培植成一个共同体历来是一个大难题。社区党组织要以社区共同利益为价值取向,通过强有力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实施”凝聚力工程“,把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扭成一团,共同搞好社区建设。

三是社区党组织应发挥社区建设的推动作用。社区自治组织所确定的每一步工作能否完成,关键在于全体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能否全力配合。社区党组织要充分利用从事群众工作的优势,说服、动员和鼓励广大社区居民和社区单位参与社区居委会分配的工作,努力完成社区的各项工作任务。

四是社区党组织应发挥社区党员的示范作用。社区建设常常会遇到一些困难,遭受一些挫折。为此,社区党组织应号召社区党员率先垂范,以榜样的力量带动社区成员和社区单位,克服困难、树立信心、积极奋进。

从近几年来的实践情况看,要确保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组织中的领导核心地位,必须坚持”党为核心,议行分设“的工作制度。社区党组织主要是管全局、抓大事,提出社区大政方针的决策建议,协调议事层和干事层之间的关系。社区议事班子在协商推举的基础上,由社区成员选举产生,实行兼职制。其职责是按照社区议事规则,围绕本社区的重大事项参政议政,出谋划策。社区居委会(干事班子)成员,采取下派、留用、招聘等办法由社区成员代表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实行专职制。干事班子是社区管理、服务的中坚力量,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按照《城市居委会组织法》和《社区自治章程》履行基本职责。坚持这一制度有利于自上而下地贯彻落实上级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有利于从组织上确保社区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的发挥,有利于相互监督和共建社区。

第二,充分发挥社区的组织资源优势。社区中有社区的各种自治组织,如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协商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等,有数量不一的驻区行政企事业单位组织,还有不少新生的”体制外“性质组织。众多的社区组织,是社区组织化的基础,是社区建设的组织资源。社区党组织要领导好社区建设,必须充分发挥这些组织资源优势。

一是社区党组织要处理好与社区自治组织的关系。这方面因为已经有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制度要求,实际操作起来应该说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关键是党组织既要履行好政治工作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又要避免干涉包揽属于自治范畴的社区事务。要通过支持和保证社区居委会的依法自治包括当前居委会实行直选的做法,实现动员社区力量、依靠社区力量、利用社区资源、解决社区问题、建设美好家园的目标,促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二是社区党组织要处理好与驻区单位的关系,尽可能调动这些单位的资源为社区建设服务。

三是社区党组织要重视与社区内新生组织关系的处理。这些新生组织主要是新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新成立的社会团体等。它们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区域gpt和税源结构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因而在区域内的影响也越来越大。这些组织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力和执政党对它们的影响力两者之间形成的明显反差,已经引起各级党组织直至中央的高度关注。

第三,充分发挥社区的人力资源优势。社区居民成员群体,简单地按照党员身份划分,有党员群体和非党员群体。党员群体作为其中的精华部分固然是宝贵的政治资源。但要实现社区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还必须发挥其它更多的社区成员作用,特别要注重发挥四类成员的作用:一是各种自发组织的群众团队的作用。二是社区非党员身份的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知名人士、统战对象等特殊人才的作用。三是社区流动人员的作用。四是社区志愿者队伍的作用。

第一,社区党组织理应更好地为民服务。社区党组织要在实践中实施为民服务,对社区党组织自身来说是颇具优势的,理应服务的更好一点。

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这个宗旨在实践中虽常常要遭到一些人和事的损害,但对于绝大多数党员来说,为人民服务信念还在。因而以为民服务来要求社区党组织和党员,不会发生认知上的冲突。

二是社区党组织与其他行政、经济部门不同,它不必受部门利益和集团利益的干扰,比较超然。所以能更直接地关注社区全体居民群众的利益。

三是社区党组织有密布于社区各方的党组织网络,有分布于广大社区居民中的社区党员。这就便于社区党组织利用自己的组织、人才优势,比较准确地抓住社区成员、社区组织的关切点,以便有针对性地开展服务。

四是社区党组织在社区组织中居于领导核心,这种地位决定了在社区,只有社区党组织才能协调社区各种关系,整合各种力量,共同为社区居民办好各种实事。

五是社区党组织与社区外的上级党政部门保持着直接的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较之社区自治组织,社区党组织在为民办实事过程中,更能获得社区外部力量的支持。

乐都区调研报告篇4

(一)

根据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专题调研活动安排,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葛永宏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于2月27日至3月7日,通过座谈了解、问卷调查、随机走访等方式,先后深入3个乡镇和13个执法部门、窗口服务单位、3个村、4个社区,对全县干部作风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对象涉及领导干部、基层站所负责人、一般干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风政风行风监督员代表、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乡村医生、村(居)民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民主党派人士、普通群众、大病救助患者等各个层面。共召开各层次座谈会21场次,参加座谈人员400余人,发放调查问卷411份,广泛征求和收集了调查对象对干部作风建设的意见、建议共206条,已转办36件。

一、对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总体评价

去年以来,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要求,扎实开展“效能风暴”行动,不断优化政务环境,全县机关作风有了明显转变。一是落实“八项规定”持续深入。通过严格“三公”经费、公务用车、公务接待,从严控制各类会议、庆典和外出考察学习人员,全面开展办公用房、公务用车、会员卡、小金库等专项清理,抓住五一、中秋、国庆、春节等重要节点,从机关干部日常行为和小事小节抓起,持续不断地进行突击检查和明察暗访,适时通报,追究问责,公款吃喝、迎来送往、公车私用和铺张浪费等现象比往年明显减少,领导干部下基层、摸实情、解民忧明显增多。二是政务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县政务服务中心、11个部门政务服务分中心、7个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点全面运行。全县先后两次累计取消下放调整行政审批项目47项,精简办事环节118项,办结时限大幅度压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启动运行,政务环境不断优化。三是信息公开全面覆盖。以全省党务政务司法和各领域办事综合公开试点工作为契机,着力搭建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网络信息、公共媒体、电子监察“五大公开平台”,拓展监督渠道,构建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面覆盖的信息公开格局。四是群众关切得到解决。全县大部分部门单位和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破解难题,尽心尽力地为群众办好事、解难事。城区污水处理、集中供热、保障性安居住房、农村危旧房改造、“阳光低保”、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等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解决。五是争先进位共谋发展意识日益增强。全县绝大多数干部能够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把主要心思和精力投入到具体工作当中,特别是在重大项目建设、重点工作落实、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和解决群众实际问题方面得到了充分体现。从机关作风、政风行风民主评议和满意度测评情况来看,群众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和窗口服务行业的平均满意度逐年上升。总体上来说,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整体素质是比较高的,全县干部作风的主流是好的,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也是充分认可和肯定的。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根源

虽然全县干部作风明显好转,但是按照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要求来衡量,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工作纪律执行不严。部分党员领导干部自我要求不严,工作自由散漫,不能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上班迟到早退,中途脱岗溜号,办理私事;在岗不在状态,找不到工作着力点,无所事事,出勤不出力;上班时间看视频、逛淘宝、打游戏、炒股票、吃零食、玩手机,干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个别部门单位工作飘浮,华而不实;特别是工作安排多、落实少,说的多、做的少,会议多、文件多,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贯彻文件、文山会海的现象依然存在。

二是为民服务意识不强。一些单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衙门作风依然存在。一些执法部门工作人员作风浮躁,态度粗暴,方法简单,吃拿卡要,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执法中的趋利倾向比较严重,如交警队在处理车辆违章时,以罚代管,并且自由裁量权过大,罚款额度随意性大。一些窗口服务单位工作人员对办事群众态度冷漠,存在“看人下菜”现象,熟人靠前办、生人靠边站,让群众长时间等待,此类问题在环保、社保、林政等部门的工作人员身上比较集中。

三是行政审批效率低下。单位内部多头多层审批、部门利益至上、遇事先打“小算盘”,导致行政审批事项程序繁琐,环节多、耗时长、效率低。如在办理建设项目手续上,国土、住建等部门推诿扯皮,协调配合不够;相关部门不放权或授权不充分、导致政务中心服务窗口人进事不进;有的审批事项不公开透明,一次性告知制度不落实,办事群众跑来跑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项目指导不力,只管钱,不管事,让镇村多头上税,基层填报资料三、四个月都过不了关。个别部门安排审批事项脱离实际,要一些无关紧要的资料,如民政、残联等部门发放低保户有关补助、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要求提供资料多,交通往返、复印资料等成本大,减少了群众实际受益。

四是不依法依规办事。一些具有审批权力的单位经办人员不按规矩和程序办事,对上门办事的群众乱表态、乱作主,给基层工作造成被动。如在大病救助、低保、残疾证办理等方面,一些群众明显不符合条件,但工作人员不按政策办事,而是按领导指示办,或为熟人开绿灯。个别领导干部法制观念淡薄,对于一些明显不符合政策规定的事项,给相关业务部门强行安排打招呼,使政策的严肃性大打折扣。城乡低保已成为维护稳定、城市拆迁、解决信访问题的“万金油”。一些镇村干部在调处一些矛盾纠纷时,不学法用法靠法,而是凭老经验、土办法,致使老问题未解决又引发新矛盾。有的单位不严格依法办事,如国土部门对农村开荒占地问题执法不严、查纠不力,造成影响发展的掣肘因素。

五是行政不作为、慢作为现象较为突出。一些单位领导干部无大局意识,牵头的不主动,配合的不出力,敷衍塞责,不敢担当,怕负责任,遇到问题能推则推、能避则避。法院、检察院对一些明显的违法案件该立案的不立案、该批捕的不批捕、该执行的不执行,助长歪风邪气;公安等执法部门不履行法律赋予的职权,对一些非法聚众闹访者不敢管、不愿管,对一些农村矛盾纠纷拒受理、怕惹祸,对缠访闹访、扰乱秩序、农村赌博、非法传教等歪风邪气打击不力、处置不及时。

六是科学发展意识不强。个别领导干部思想消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热衷于坐而论道,下基层走马观花,只看“门面”和“窗口”,不看“后院”和“角落”,不能真正深入基层解难题、办实事,调查问卷60个问题中,这个问题排在第1位。一些单位对县上确定的重点工作办法不多、协调不力,对群众提出的申请诉求重视不够、办理不及时,或拖拖拉拉、打不开局面,或石沉大海、没有回音。个别乡镇和部门只顾眼前利益,不管长远发展。如个别乡镇在发展设施农业建大棚、养殖区等方面选址规划时不科学谋划、统筹规划,占防洪沟道、水源地、湿地和公益林地,造成工作上的被动;地源热审批不规范,职能部门监管乏力;部分单位双联行动重点不突出、方法过于简单,措施不力。

七是执行制度不严格。观摩评比多、检查接待多,形式主义严重。个别部门置县委、县政府明文规定于不顾,变相开展观摩检查评比活动,做虚功、摆花架子,把评判工作的注意力集中在看图版、查资料上,考核打分凭资料。公车管理不严格,有的单位用公车接送干部上下班、办私事,个别单位公车成为主要领导的“专车”。个别乡镇和部门公务接待不严格执行《规定》,存在超标准或违规接待的现象。个别单位在管人管事上不敢动真碰硬,对干部监督管理不严,特别对年轻干部教育管理手段少、措施软,群众普遍反映年轻干部怕吃苦、怕担责,政策规范不熟,业务程序不精,面对群众咨询提问不能耐心细致解释,胡乱表态,造成工作被动。还有个别临近退休的干部不能坚守岗位,社会影响不好。

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产生的原因是复杂的。通过调查分析,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原因。

一是群众观念树得不牢、践行不力。有些干部长期在机关工作,习惯了按部就班、四平八稳,平时不注重加强学习,理想信念滑坡,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淡化,形成了懒惰拖拉的工作作风,组织观念淡薄,工作纪律松懈,逐渐养成了享乐主义思想。一些干部工作上不是比能力、比奉献,而是比职务、比待遇。有的对工作心不在焉,上班时间擅离职守或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这些问题看似是小事,但却影响了机关工作的秩序,败坏了机关工作风气。

二是思想教育不够扎实、成效不明显。干部学习教育存在内容枯燥、形式单一、针对性不强等问题,有的甚至以工作代替学习,“一手硬、一手软”的问题比较突出。一些干部理论学习缺乏系统性,仅仅是为了应付工作上的需要,流于一知半解,知识体系不完备。同时,随着社会环境的深刻变化,贫富差距和干部待遇差距拉大,特别是一些不良风气乃至腐败现象对少数干部产生了较大影响,使部分干部心态失衡,工作缺乏动力和激情。

三是工作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近年来,通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效能风暴行动等,相继出台了一些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等方面的制度性文件,但同全县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适应、不完善的地方。有的制度过于宏观,定性规定多,定量规定少,削弱了监督管理实效。对现行的制度,一些单位抓落实的力度不大,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比较普遍,单位领导不敢管,不愿管、怕惹事,对发现的问题处理不严肃,责任追究不力,致使“制度空转”。个别单位在处理一些违纪违规问题上态度不坚决,过分强调“治病救人”的原则,忽视了“惩前毖后”的效果。

四是干部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干部监督管理措施不够有力,特别是对干部“八小时之外”的监督缺乏行之有效的手段,致使少数干部沉迷于一些“圈子”、“场子”,热衷于吃吃喝喝。干部管理缺乏科学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奖优罚劣、褒勤罚懒”的政策不够有力、尺度难以把握,没有形成“平者让、庸者走”的干部流动制度。个别业务部门工作人员特权思想严重,缺少管理就是服务的思想,认为管理就是管权;一些重要部门和关键岗位的干部乃至中层以下人员长期不流动,久而久之形成了行为上的惯性和思想上的惰性,导致单位内部忙闲不均、苦乐不匀,一些干部人浮于事。

三、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的对策

干部作风体现着党的宗旨,关系党和政府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事业的兴衰成败。只有不断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才能为全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一)强化学习教育,在提高认识中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学习教育是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提升服务水平的重要基础。一要加强党性教育。紧紧围绕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建设主题,坚持分层分类施教,在领导干部中大力开展正确政绩观教育,引导树立执政为民的理念;在执法部门中大力开展法制教育,引导树立依法行政的理念;在服务窗口单位开展群众观点教育,引导树立群众利益至上的理念,着力增强各级干部的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二要加强纪律作风教育。紧紧围绕作风建设中群众反映强烈、干部习以为常的突出问题,分行业开展纪律作风专题教育,帮助干部纠正自身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行业痼疾。强化干部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机关干部的业务素养和服务能力,塑造高效、务实、廉洁、文明的机关形象。三要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利用中央、省、市、县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和县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基地,经常性地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

(二)开展集中整治,在严肃正风肃纪中解决突出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关键在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以整改落实增强实际成效。一要集中整改工作纪律、服务态度等方面的小事和具体问题。小事细节关乎民生大事,影响行风、政风、党风。这次调研征询到的“四风”问题大多非常具体实在,已经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即知即改、立说立行,完善管理办法,从纠正上下班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上淘宝打游戏、公车私用等这些小事小节抓起,从解决不按政策办事、服务态度差、吃拿卡要等身边的事做起,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责任人,县委作风督查组要及时跟进,确保逐项落实。二要集中整改审批繁杂、部门推诿扯皮的问题。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住建、环保、国土等部门在行政审批、项目实施、执纪执法等重点领域存在的难点问题,组成专项督办组深入具体单位,通过召开现场会、恳谈会等形式,找准问题根源,靠实整治措施,一件一件的抓,及时向反映问题的服务对象公开整改情况,推动作风问题彻底解决。三要集中整改解决一批关乎民生、涉及城市管理的实际问题。群众对城区乱搭乱建、乱停乱放、乱堆乱倒等现象反映强烈、意见很大,如商务小区内环境污染、迎宾小区卫生差等问题久拖不决,无人问津,很多问题需要住建、环保、交警、城管等多个部门共同推进解决,建议结合全国卫生县城创建、人居环境范例奖争创等契机,开展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治理等专项集中整治行动,切段分块明确责任,限定工作时限,一件一件落实,提升城市管理水平,给人民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四要集中曝光处理一批顶风违纪的突出问题。继续采取不打招呼、不定时间、不定路线的方式,组织开展干部作风的明察暗访,持续形成对不良作风的有效震慑。对监督检查中发现和群众反映后查实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处理,典型案例在新闻媒体公开曝光,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规范一方。要严肃干部作风问责,对涉及单位的问题,追究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涉及个人的问题,除追究本人责任外,一并追究单位的领导责任,用铁的纪律推动良好作风形成。

(三)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在简政放权中提高办事效率。

深化行政审批改革是转变政府职能的重要环节,也是破解机关作风建设难题的重要举措。一要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由县编办牵头,法制办等部门参与,对全县现有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核实的基础上,尽快取消、整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力争压减20%以上。要坚持上“接”有序,“管”、“放”结合的原则,继续加快工作节奏,严格审批权限,最大限度减少对生产经营活动和产品物品的许可,最大限度减少对各类机构及其活动的认定,最大限度缩小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范围,科学编制形成“行政审批事项目录”,进一步明确管理层级,减少审批环节,公开办事流程,限定办理时限,切实提高行政效率。二要合理划分单位事权。严格按照《关于深化乡镇机构改革的实施方案》和《临泽县推进城市和谐社区建设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梳理乡镇、社区和部门之间的职能职责,厘清职能、明确职责、明晰职权,是谁的事情就交由谁办理。县考核办在制订今年乡镇、部门考核方案时,要认真清理部门对乡镇的考核内容,切实减少部门对乡镇的直接考核,坚决防止部门以考核为手段将自己的事情批发给乡镇、社区的行为,努力形成乡镇、社区和部门之间分工协作、聚力发展的良好局面。三要加强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目前,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运行体系不完善,还存在作用发挥不充分、图形式、搞应付的现象,服务意识不到位,业务面窄,人进事不进,把“窗口”当摆设,当“咨询台”,最大的问题就在于部门不放权。近期,已责成县编办和县政务服务中心牵头,重新调整驻厅单位,调出长期不办事、办不了事的岗位,调进方便群众办事、业务量大的岗位,合理配备工作人员,跟进完善服务设施;协调驻厅单位进一步放权放手,真正把个人证件办理、税收征缴、土地审批、收费代缴等政务服务事项纳入中心,一次性受理,方便群众办事;规范审批事项办理行为,大力推行代理代办、并联审批等服务模式,严格依法依规办事,改善服务态度,努力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宣传引导,扩大群众对中心办理项目的知晓率;加强中心与驻厅部门的协调配合,切实理顺关系,推行部门、乡镇定期预约下基层集中办理业务活动,真正把县政务服务中心(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成为全县改进工作作风、优化政务服务环境的“窗口”。四要加大公开工作力度。巩固提升全省党务政务司法和社会各领域公开试点成果,继续完善公开工作机制,大力推行“四个公开”,(即:对各乡镇和部门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岗位职责以及办事内容、程序、时限等办事流程必须公开;凡是关系到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的热点事项必须公开;对各单位的事权、财权、用人权及运行过程等敏感问题必须公开;对行政执法过程和决策过程等执法行为也要公布公开)。通过全面推进公开工作,切实增加办事透明度,纠正干部工作拖沓风气,提高行政效能,努力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公开、透明的良好服务。

(四)从严选拔监督管理,在选准用好干部中激发干事创业活力。良好的选任管理机制是促进干部作风好转的催化剂。一要完善用人机制。按照好干部的标准,坚持从改革发展主战场、维护稳定第一线、服务群众最前沿识别和选拔作风良好、踏实肯干、敢于担当、实绩突出的干部,不断端正干部作风、激发工作效能。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积极推进单位内部的轮岗交流和部门间的干部交流,使干部有机会在更多的岗位履职尽责,增加新压力,激发新活力。二要从严监督管理干部。强化对党政一把手、人财物等关键岗位干部的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婚丧事宜报告、诫勉谈话、外出报告、请销假等制度,严格落实经济责任审计相关制度,进一步加大对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及时调整不胜任、不适宜现职和不称职干部。对闹无原则纠纷、“四风”问题突出、推进工作不力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和处理。三要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坚持分类考核和差异化考核,根据不同乡镇、不同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要求,设置各有侧重、各有特色的考核指标,赋予不同的权重分值。要建立干部考察与平时考核、年终考核“三考合一”的干部实绩科学评价机制,综合运用测评调查、多元评价、综合分析等方式方法,把干部选任考察和干部的一贯表现、能力实绩考评有机对接,确保把干部评准、评实。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奖惩使用紧密挂钩,充分发挥考核评价的激励导向作用,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五)拓宽监督体系,在全方位监督中优化干部工作作风。干部作风好不好,群众最有发言权。只有不断强化监督,才能促进干部作风根本好转。一是突出监督重点。要把有行政执法权、项目审批权、资金支配权的部门作为机关作风整治和监督的重点,定期组织开展行风评议和民主测评,扬先促后。要把部门单位一把手作为领导干部监督的重点,严格落实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近期要推出一把手上电视(电视问政)活动,围绕职能转变、作风改进、简化审批、提高效能,亮承诺、转作风、树形象。要把服务窗口部门的干部作为干部作风监督的重点,督促其认真履职,优化服务。二是拓宽监督渠道。要把党内监督和法律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有机结合起来,不断畅通电话、信访、网络等监督渠道,坚持不定期明查暗访,逐步形成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网络,增强监督的合力和实效。凡是涉及干部作风的问题,不怕揭丑、不护短,全部予以曝光处理。三是延伸监督触角。要不断扩大监督的视野和范围,把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延伸到“八小时以外”,加强对领导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监督,切实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跟踪到哪里,全面监控干部的作风表现。

(六)完善工作制度,在系统化管理中构建优化作风长效机制。干部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改进作风也不可能一蹴而就,抓作风建设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因此,必须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制度,形成稳定、长效的作风建设推进机制。一是完善作风建设制度机制。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把上级要求、实际需要、新鲜经验结合起来,围绕联系群众、会风文风、办公用房、公车管理、厉行节约、干部奖惩等方面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体系。各乡镇各部门也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及时做好相关制度的“废、改、立”工作,促进作风建设的制度化。二是完善服务群众机制。全面推行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办理事项一次性告知制,进一步规范干部服务行为,优化服务作风。着力理顺部门关系,特别是由多个部门负责的事项要明确主办部门和协办部门的职责和运转程序,从体制上杜绝部门之间有利就争、无利就推等推诿扯皮现象。三是建立快速回应机制。明确部门职责边界和法定权限,对一些法定工作流程按透明、简便、高效的原则进行流程再造,减少层级管理,最大限度地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对涉及多部门处理的事务,建立经常性的联席会议制度,推行并联审批制度,实行部门联动,快速办理办结,以快捷、高效的作风赢得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四是健全惩处机制。严格落实制度规范,对工作不负责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导致影响工作、发生问题的领导和干部进行严格问责,加大对庸懒散软等不正之风、不良行为的整治力度,及时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通过采取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责令整改、降职免职等方式进行惩戒,做到有责必问、失职必罚、渎职必究,实现治庸问责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权、管事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乐都区调研报告篇5

为了防止炒买炒卖工业用地,促进有限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我市在工业用地出让合同中约定:首次转让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时,应按批准的规则全部建成并投产5年以上,不分割,不改变用途。但近些年来,受金融危机的影响,工业用地未达出让合同约定的转让条件,法院裁定就要求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无形中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面临着进退两难的困境: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是应该根据法院的调解书、裁定书或者判决书协助过户,办理变更登记,还是应当遵守土地出让合同及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宗地尚未满足转让条件,不予过户。针对该问题,我们对不支持过户和支持过户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行了梳理,并结合现实的案例,分析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可行办法。一、不予支持过户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经建成的,还应当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国务院55号令)

第十九条规定: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市、县人民政府有优先购买权;

4、《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建设部第45号令)

第十条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房地产时,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按照出让合同约定已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按照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属于成片开发土地的,依照规划对土地进行开发建设,完成供排水、供电、供热、道路交通、通信等市政基础设施、公用设施建设,达到场地平整,形成工业用地或者其他建设用地条件。转让房地产时房屋已建成的,还应持有房屋所有权证书。5、《浙江省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实施办法》(浙江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

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缴清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金和税费;

(二)不改变出让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

(三)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外,实际投资已达出让合同规定的建设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以上;

(四)已实现出让合同规定的其他转让前提条件。第三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转让时增值的,转让人应在转让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天内,按下列标准缴纳增值费:

(一)增值一倍以下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十;

(二)增值一倍以上至二倍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十五;

(三)增值二倍以上至三倍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二十;

(四)增值三倍以上的,缴纳增值额的百分之三十。综合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看出,相应法律法规及政策对转让土地的前提条件都作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土地市场的稳定有序发展,防止土地投机。二、支持过户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1、《最高人民法院国土资源部建设部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法发[]5号)则相应的对执行通知书及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也作了相应的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第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需要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的,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事项。第三条第二款规定: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在协助人民法院执行土地使用权、房屋时,不对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进行实体审查。第五条第二款规定:在执行人民法院确认土地、房屋权属的生效法律文书时,应当按照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所确认的权利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变更、转移登记手续。2、另外根据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金华市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未达转让条件法院裁定后有关问题的批复》中明确,企业因借贷纠纷,其依法取得的出让土地使用权被人民法院依法裁定转移的,属于人民法院执行行为,可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由此,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根据人民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办理协助执行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也同时拥有了相应政策依据。三、案例剖析

为了更为具体的说明上述问题,我们搜集了5个具体的案例,对是否应该根据法院生效的法律文书及相应的执行通知书对相关权利人给予协助过户,办理变更登记进行分析。从投资开发的角度看,大致可以分为四类:一是并未进行任何投资开发,比如××百货贸易有限公司、××针织有限公司;二是进行了投资开发,并且投资开发额度已经达到25%,如××塑料制品厂;三是进行了投资开发,但房产并未按照原先的规划全部建成,如××玩具有限公司;四是进行了投资开发,且房产已按照原先的规划全部建成,但未投产5年以上。从法院法律文书的形式上看,大致也可以分为四类:一类为确认转让方与受让方原买卖契约有效,要求协助过户,办理变更登记,如××纺织品有限公司与××针织厂之间的买卖契约,××玩具有限公司与××包装箱厂之间的买卖契约,××塑料制品厂与××饰品厂之间的买卖契约;第二类为企业与企业、企业与个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引起的债权债务纠纷,法院直接将工业用地裁定给债权人,以抵偿债务;第三类为企业与银行之间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法院裁定将资产变卖给案外人的,比如,××针织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法院裁定将资产变卖给案外人××手套厂;第四类为企业与银行之间签订了抵押贷款合同,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法院裁定将资产公开拍卖的,比如,××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之间的金融借款纠纷,法院则通过公开拍卖的形式将资产裁定给××箱包材料有限公司,从而要求协助执行过户,办理变更登记。从原企业的违约责任上看,大体上可分为四类:一是不构成土地闲置,如××塑料制品厂、××玩具有限公司;二是构成土地闲置,但主要责任却在政府,如××百货贸易有限公司;三是土地闲置满一年不满两年,依法应按出让价款的20%征收土地闲置费的;四是土地闲置满两年,依法应当无偿收回的。四、存在问题

结合上述案例分析,并根据前面梳理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现实管理中存在着四方面不容忽视的问题:

1、忽视转让土地使用权牟取暴利。××针织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时的总价款为872109元,转让土地时的总价款为1538000元;××百货贸易有限公司取得土地时的总价款为1560600元,转让土地时的总价款为6900000元。两者牟取暴利均在50万元以上,如果不是法院裁定使其合法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都构成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2、忽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成交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因此,征收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税收关键在于增值额的确定,目前我市增值额是按原先公布的基准价确定的,忽视了实际成交价。3、忽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特殊约定。民法中有“约定大于法定”的原则,此原则可以简单理解为:一般约定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以约定为准。法律法规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地产时,其中的一个前提条件就是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那么,我市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首次转让剩余年期的土地使用权时,应按批准的规则全部建成并投产5年以上,不仅符合法律强制性规定,而且是在法律框架范围内对转让土地使用权的一种特殊约定,应大于法定。4、忽视违约责任的追究。浙江省国土资源厅对金华市局《关于土地使用权未达转让条件法院裁定后有关问题的批复》中,在明确可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的同时,也指出对违反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行为要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相关法律法规反复强调,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其权利与义务都随之转让,因此,前后土地权利人构成土地闲置的,均可追究法律责任。五、应对措施

乐都区调研报告篇6

一、实践的目的:

调查闯红灯情况

二、参加者:

吴云刚、孟艳萍、范丹、李越、周诗卉、徐欣怡、孙超、沈小飞、瞿辉、杨金鹏

三、时间:

2012~2027

四、地点:

江苏技术师范学院附近

五、调查方式:

通过不同时段观察,拍照,了解校园附近闯红灯情况

六、正文:

良好的教育往往能开化文明,约束人们的行为,引导良好的社会风气,让社会朝着进步的方向发展,然而就在这种大方向下,仍有一些不良行为发生,而这种事在高校的周边也数见不鲜,缺少公德意识。遵守公德,尊重他人,是一个现代人的基本素质,良好的品德在很多小事上都能体现,也正是在小事上,反映出一些公民公德意识的缺乏。尤其是受着高等教的大学生,受着高等的教育,怎么还做出低等的行为?

七、调查结果,常有以下一些违反交通的情况

(一)横穿绿化带,不走人行道。有些同学为了图方便,无视交通规则,

不走人行道,这种行为不仅违反社会公德而且很危险,建议少冒这种不必要的险。

(二)红灯停,绿灯行,这是基本的交通规则,然而在很多人的眼里,这都是不适用的,红灯未停,人先行,只要可以过,就不会等一秒,相信很早以前我们都听过快一秒飞来横祸这句话吧,为了自己的安全,还有家人亲友,我们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三)车辆抢道,在不顾及路人及他人安全的情况下,随意超车,虽说可能有急事可也得考虑一下他人的安全吧,这种行为不仅扰乱了交通秩序还是危险的。

八、调查体会

我们是新世纪的大学生,我们要争做文明人,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做起,遵守交通规则,人人有责,除了做好我们自己,我们还要鼓励更多的人去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不穿绿化带,不乱超车,珍惜自己的生命,更是尊重他人的生命。

我为自己树立一个社会主人公的形象,做一个文明有修养的当代大学生。文明不只是一种习惯,一种理念,而且是一种素质,一种光荣。如果大家对不文明现象熟视无睹,无形中将纵容不文明行为;如果大家都讲文明,那么不文明的行为就会孤立起来。减少不文明现象,大学生本身的努力是最重要的。增强社会责任感,多一些对别人的关心,是大学生们要做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告别不文明行为,做一个人格健全、和谐发展的当代大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