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总结是职业发展中的重要环节,使我们能够持续学习,认真对待每次写工作总结的机会是会让我们的写作能力得到提升的,以下是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8篇,供大家参考。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1
我院根据铁路局职工家属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的规定,认真开展工作,作出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定的不足,针对医疗保险医疗定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监督考核内容,总结如下:
一、医疗保险组织管理:
有健全组织。业务院长分管医保工作,有专门的医保机构及医保管理,网络管理等主要制度,有考核管理办法并定期考核。
设有医保政策宣传栏,意见箱,导医图及医保政策主要内容。公布了常用药品及诊疗项目价格,按时参加医保培训,有特殊材料、职工家属转诊转院审批记录。
二、医疗保险政策执行情况:
1-11月份,我院共接收铁路职工住院病人760余人次,消耗铁路统筹基金335万元,平均每月30.5万元,比略有下降。药品总费用基本控制在住院总费用的46%左右,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基本达到了要求,严格控制出院带药量,严格控制慢性病用药及检查项目。在今年五月份医保中心给我院下发了医保统筹基金预警通报,我院立即采取措施加强门诊慢性病管理及住院病人的管理,控制药物的不合理应用,停用部分活血化瘀药品及抗生素。每次医保检查扣款均下发通报落实到科室或个人。先后扣款四次,共计3700多元,涉及4个科室,三个个人。对门诊慢性病处方每月检查,及时纠正不合理用药。通过加强管理,使医疗费用的增长得到控制,一至三季度统筹基金清算月平均逐月下降,三季度统筹基金降到月均28.3万元。ct、彩超等大型检查阳性率达60%以上。科室及医保部门及时认真解答医保工作中病人及家属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住院处统一保管ic卡,病区统一保管医保手册;实行三级核对患者金额身份制度,严格核对ic卡及医保手册,严防冒名顶替现象发生,一年来没有发现违规情况的发生。
三、医疗服务管理:
有门诊慢性病专用处方,病历和结算单,药品使用统一名称。
严格按协议规定存放处方及病历,病历归档保存,门诊处方由要放按照医保要求妥善保管。
对达到出院条件的病人及时办理出院手续,并实行了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
对超出医保范围药品及项目,由家属或病人签字同意方可使用。
今年6-7月份,医院先后为101人,150人次办理慢性病审批手续,在8月份结束了1700多人的铁路职工体检工作。
四、医疗收费与结算:
严格执行物价政策,无超标准收费,分解收费和重复收费现象。今年11月份,医院按照社保处的要求,及时更新医保基本用药数据库及诊疗项目价格,保证了临床记账、结算的顺利进行。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2
一年以来,在领导的悉心关怀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通过自身的努力,各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步,较好地完成了自己的本职工作。现将思想、工作情况作简要总结。
一、本职工作的完成情况
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是一惠民利民的民心工程,是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大事,是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镇居民平等享有医疗保障权利的需要,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内在要求。通过宣传,截止目前为止,新参保青年人数为31人,老家属工为59人。退休参保人数为476人,职工参保人数为358人,缴费人数为312人,缴费率达到100%。
二、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1、医疗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不够大,服务不到位,业务素质不够强。
2、对本职工作上相关政策还不够了解,主要业务方面还有欠缺。
3、工作时有急躁情绪,创新精神不够。
4、在实际工作中,思想不够解放,观念陈旧,政治理论学习欠缺。
三、下年工作打算
自开展医保工作以来,我们在宣传动员上做了一定的努力,但按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在今后的.工作、学习及其它方方面面,我们继续发扬好的作风,好的习惯,改进和完善提高不足之处,找出差距,对照进步,不断完善。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加大宣传,认真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配合好上级部门共同做好医疗保险工作。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3
今年以来,我镇紧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保障民生”的主题,紧紧咬住目标,积极创新工作措施,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组织领导到位
镇党委、政府立即召开党政联席会,经过研究决定成立了xx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领导小组。分工明确,任务到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宣传发动到位
为使我镇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深入群众,做到家喻户晓,镇党委、政府不断加大宣传投入,并利用社区作为首要宣传阵地,设立政策咨询台,印制和发放宣传单、宣传册共3千余份,从而大大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三、成效显著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今年三月下旬才正式启动,旗里下达我镇的任务数是880人。由于时间紧,任务重,为使我镇该项工作稳步推进,真正落到实处,镇党委、政府多次开会研究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八个月来,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实际完成888人,完成计划的100、91%。
四、存在问题
通过大家的一致努力,虽然已按时完成上级下达的任务数。但是经过半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惊喜的发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有了初步的认识,而且扩大了影响面,为将来的工作开展奠定了很好的基础。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开展的不尽如人意,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群众的认识不到位
对于广大人民群众来说,城镇医保毕竟是个新鲜事物,要接受必定需要一个过程。
2、宣传力度不到位
众所周知,由于我镇的特殊情况,区域面积较大,在短期内很难宣传到位,从而影响了参保对象的数量。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4
一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医疗保障部门的正确指导与帮助下,在局领导班子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下,全所同志紧紧围绕我局年初制定的继续实施"八四四工程"和具体工作目标的要求,以"学、转、促"活动为契机,以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为宗旨,团结协作共同努力,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健康平稳的运行,现就一年来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
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就是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为广大的参保人员服务",不应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在具体工作中需要有一支敬业、奉献、廉洁、高效、乐于为参保患者服务,热爱医疗保险事业的工作人员。
因此,根据县委要求,按照我局开展"学、转、促"活动的实施方案精神,全所同志积极参加每次局里安排的集体学习活动,通过学习,结合医疗保险工作的实际,在思想观念,工作作风,工作方法上力争实现三个转变,树立三个观念,即转变思想观念,树立大局观念,识大体、顾大局,紧跟时代步伐。医疗保险工作的目的就是要切实让广大的参保患者有病及时得到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政策规定及时的得到报销,通过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让广大参保人员满意,促进我县社会稳定;转变工作作风,树立服务观念。医疗保险工作的宗旨是:服务于广大的参保患者。
因此,我们以为参保患者服务为中心,把如何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服务贯穿于工作的始终,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客观公正,耐心细致,经常加班加点是很平常的事了,有时为了工作加班到深夜两、三点钟;转变工作方法,树立责任观念,医疗保险改革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功的经验可直接借鉴,而且直接关系到广大参保患者的切身利益,因此,我们在认真学习政策理论的同时,努力学习业务知识以便能熟练掌握医疗保险工作的有关政策,提高业务水平,以对事业对参保人员负责的精神,本着既救人治病又让参保患者的利益"最大化",同时,又不浪费医疗保险基金,节省医疗费用开支,努力使医疗保险基金的风险损失降为零。
二、突出"经营"意识,认真做好医疗保险基金的收缴和管理工作。
在基金收缴工作中,我们坚持应收尽收,减少流失的原则。征缴工作确定工资基数是关键,征缴医疗保险费是难点。因此,我们首先把参保单位上报的参保人员基本情况,特别是月工资基数进行认真核对,要求参保单位把本人签字的工资表报上来,经我们审核确定后,参保单位再按政策规定比例缴纳医疗保险费,有的单位为了少缴纳费用,借口找出各种理由不如实上报工资基数,但我们很耐心,他们跟我们磨,我们不厌其烦地讲政策,讲原则,我们认为,既然领导和同志们信任我们,让我们从事医疗保险工作,我们就应尽职尽责,克服各种困难,如果造成基金损失是我们的责任。
由于参保单位特别是非县财政拨款的企事业单位,经济实力参差不齐,有的单位缴纳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以后,迟迟不再续缴,针对这种情况,我们一是不怕丢面子,不怕磨破嘴,积极追缴直到单位缴纳了费用为止;二是不定期召开催缴医疗保险费会议,要求欠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会计参加,组织他们一起学习《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并以事实说明医疗保险改革给单位和参保职工带来的诸多益处,通过我们耐心细致的工作,经济效益较差的单位也能克服困难,想办法缴纳了应缴的医疗保险费。到xx年底,参保单位158个,占应参保单位的92%,参保职工7066人,占应参保人数的90.6%,其中在职5833人,退休1233人,超额完成覆盖人数7000人的目标。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421万元,其中单位缴费316.33万元,个人缴费104.67万元,共收缴大病统筹基金77.95万元,其中单位缴纳57.97万元,个人缴纳25.98万元。
三、稳步扩面,解决困难企业的医疗保障问题。
让广大职工都能参加医疗保险,使他们能够病有所医,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是医疗保险工作十分重要的任务,是最为实在有效的为广大职工办实事,办好事。
为此,自去年以来,我们狠抓扩面工作,参保单位从年初的130家扩展到158家,参保人员由5027人扩大到7066人,覆盖单位和人数均达到应覆盖的90%以上。在工作中我们本着处理好医疗保险扩面工作中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全局利益,职工利益与企业利益的关系,首先把经济利益好有能力缴费的单位收进来,这样可以增加基金规模,提高医疗保险基金抵御风险的能力。
其次,在扩面工作中,为了解决有些经济效益差的.企业,难以解决单位职工医疗费用的困难,主动深入到企业,倾听企业及职工有什么苦处,有什么想法,有什么疑问,对他们提出的问题详细解答,欢迎他们参加医疗保险。如县社系统共有职工504人,其中在职人员297人,退休人员207人,退休人员与在职职工的比例为1:1.44,并且职工工资基数很低,一半以上人员工资在我县平均工资的60%以下,并且县社企业经济形势逐年走下坡路,在职参保人员逐年减少,而退休人员逐年增加,面对这种情况,为解决县社系统在职、退休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保持我县的社会稳定,满足这些企业和职工的要求,将县社系统全部职工吸收进来,使县社企业难以解决职工医疗费用,造成领导工作压力大,职工有意见的老大难问题得以妥善的解决,受到了县社企业领导职工的普遍欢迎和赞誉,这充分体现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互助共济的优越性。
四、规范管理程序,加强两定点管理,严格监督审查,确保基金收支平衡
医疗保险工作成功与否,一看是否能保障参保患者的基本医疗需求;二看是否能确保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平衡。因此,我们紧紧围绕管理抓预防,为了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的管理,我们制定出台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管理暂行办法,并与他们签定了协议,明确责任,严格执行。
在工作中严把两个关口,第一关是把住参保患者住院审核巡查关,实行证、卡、人三核对,医疗部门在认真负责的为参保患者治疗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医疗保险所审核参保患者住院病历登记、各种检查、治疗及医药费用开支等情况,医疗保险所对每个申请住院的参保患者到医院进行核实,核实参保患者的疾病是否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范畴,有没有挂名住院,杜绝冒名顶替,张冠李戴,开人情方,堵塞漏洞,随时掌握参保患者住院动态,不定期到医院进行巡查,及时掌握住院患者和医疗提供单位的医疗服务情况,抓住行使管理监督的主动权,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据统计xx年申请住院的参保患者386人,其中县内住院330人,转诊转院56人,一年来,我们到县内定点医院审核住院患者20xx人次,到北京、天津、廊坊、顺义等地县外医院审核转院患者152人次,做到了证与人、人与病、病与药、药与量、量与钱五相符。第二是把住参保患者住院费用审核结算关,对每一位出院患者的住院费用、清单、处方等进行认真细致的审核,看有没有不按处方剂量开药,所用药品是否为疾病所需用药,所用药品哪些是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规定的甲类、乙类,哪些是自费药品。
这些工作做的如果不够细致,就会造成医疗保险基金的错误流失,所造成的损失无法挽回,因此,我们感到自己的责任重大,不敢有丝毫的懈怠。一年来疾病发生率5%,大病发生人数占参保人员的3‰,大病占疾病发生率的5%;住院医疗费用发生额为265万元,报销金额为179万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报销122万元,基金支出占基金收入的78.15%,大病统筹基金报销57万元,支出占大病统筹基金收入的73.12%。经过一年的努力工作,做到了既能保障参保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使他们患病得到了及时的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能够报销,既赢得了广大参保人员的拥护,满意,又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略有节余的目标。
五、周密安排,圆满完成门诊特殊疾病申报鉴定工作
根据我县《门诊特殊疾病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开展了对门诊特殊疾病患者进行申报的通知,并分系统分部门召开了4次专题会议,认真细致地安排了此项工作,对享受门诊特殊疾病待遇人员的申报范围、条件、申报标准进行了详尽的说明,要求各单位把精神传达给每个参保人员,特别是给退休的老同志讲清楚,讲明白。在申报鉴定过程中我们坚持标准,严格筛选,层层把关。一是对569名申报人员的病种、病历、诊断证明等材料进行认真的初审,确定了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548名,不符合申报条件人员21人(其中不符合十种慢性疾病种类10人,无诊断证明或其他材料的11人)。
二是组织专家监定组对符合申报坚定的人员进行检查鉴定,专家组由县医院2名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和北京友谊医院2名心内科专家组成。鉴定分二步进行:
第一步专家鉴定组对申报人员的病历、检查资料齐全,完全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标准的人员进行直接确定,经审核有160名患者直接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患者。
第二步,对其他资料病历不齐全的不能直接确定患有门诊特殊疾病人员,在11月3日-11月4日,利用两天时间在县医院进行医学检查、鉴定,通过专家组门诊检查鉴定,270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不符合门诊特殊疾病患者标准的有118人(其中检查不合格者42人,未参加检查者76人)。经检查鉴定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患者的共430人,核发了门诊特殊疾病专用证及医疗手册,从xx年一月起享受有关待遇。
由于我们在这次门诊特殊疾病坚定工作中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和仔细的工作,得到了参加门诊特殊疾病鉴定人员的理解和支持,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对政府的关心非常满意,没有被确定为门诊特殊疾病的人员也表示理解。
六、个人账户管理规范化、现代化。
在个人账户管理工作中,本着简捷、易行、快速、准确的原则,实行微机化管理,避免了手工操作造成的费时、费力、不准确,从而实现了个人账户管理的规范化、现代化,提高了工作效率。经统计20xx年共向个人账户划入资金207.31万元,其中个人缴费全部划入个人账户,金额为104.67万元,单位缴费中按单位向个人账户划入金额为102.64万元。为方便广大参保患者门诊就医,在7个点点医院及门诊部分别装备了刷卡机,满足了广大参保患者能够就近门诊看病拿药、刷卡结算。经统计个人账户共支出金额为708184元,划卡人次为17682人次,个人账户余额为136.49万元。
由于有局领导班子的正确领导,其他各股室同志们的协助配合,20xx年我县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得到了各级领导和参保人员的充分肯定,但是我们的工作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决心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搞好服务,对以前的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原因找出差距,制定措施,把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20xx年工作设想:
一、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狠抓内部管理。
二、20xx年要在原工作的基础上,继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两定点管理,狠抓所内业务规程管理,使各项制度逐步完善。
三、研究制定困难企业参保办法和企业补充医疗保险有关规定,出台公务员医疗补助政策。
四、按市局统一部署,研究生育保险办法并实施。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5
今年以来,我县医保处在市医保中心的热心指导和县人社局的直接领导下,紧紧围绕各项目标任务,以完善医疗保险业务经办管理,提高服务效能为重点,着力打造团结务实、开拓进取的医保工作团队。一年来各项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主要工作小结如下:
一、各项工作完成情况
1、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不断加强。1-12月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有参保单位:1282户,参保70917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02%;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30257人;工伤保险参保单位543户,参保31973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23%;生育保险参保28124人,占全年目标任务100.44%。
2、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基金征缴紧抓不放。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征缴基金16502万元,工伤保险征缴基金903万元,生育保险征缴基金513万元,分别占目标任务的100%、100%和85.5%。(由于年初预算时将机关事业单位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实际此项工作我县还未实施,加之从今年10月份生育保险费率由1%降为0.5%,以至于生育保险基金征收任务未全部完成)居民医保基金总收入为1339万元(其中:个人缴纳296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648万元,省级补助资金395万元)。
3、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应发尽发。1-12月份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5461万元,工伤保险发放待遇695万元,生育保险发放待遇 25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发放待遇1292万元。
4、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险服务管理常抓不懈。与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协议签订率100%,严格对机构和药店协议履行情况的检查考核,确保基金规范平稳运行。
二、重点亮点工作
1、继续加强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征缴。今年以来,我们始终坚持把企业作为各项保险扩面的重点,全面推进金保工程的实施,实行五险合一。在新增企业参保时,严格核定企业职工人数,确保应保尽保,防止企业少报漏报参保职工。严格核定用人单位征缴基数,准确编制征缴计划传送地税部门,对发生欠费的单位及时预警。
2、稳步推进城乡居民、职工大病保险工作。大病保险政策实施以来,我们积极与人保财险保险公司、人民健康保险公司通力协作,抽调专人配合两家保险公司的专职人员做好居民、职工医保大病保险具体承办工作,全面实现医疗费用 “一站式”结算服务。今年1-12月份,居民医保大病保险报销6236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13万元;9-12月份,职工医保大病报销913人次,报销金额达到105万元。大大地减轻了大病人员医疗负担,有效防止了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发生。
3、扩大分值结算付费方式实施范围。为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我们于去年出台《关于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以收定支、分月总量控制和按病种分值结算的意见(试行)》,20xx年将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的试点医疗机构,通过一年的运行有效控制了医疗费用增长。20xx年1月,我们将全县10所乡镇卫生院、宝应湖农场职工医院全部纳入按病种分值结算范围。通过付费方式改革,有效地规范了医疗服务行为,促进了“医、患、保”三方和谐共赢。
4、完成生育保险网上结算程序运行工作。为积极贯彻落实《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精神,提高生育保险经办服务效率,今年下半年我处积极与县人医、中医院沟通协作,调整生育保险经办流程,全面提升完善生育保险信息系统和管理模式。参保职工在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进行计划生育手术、产检或生育的,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可直接在医院结算,更好地为用人单位、参保职工提供了高效优质的服务,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便民为民工作的实效。
5、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管理。为进一步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杜绝医保基金的流失,我处不定期对定点医院病人的住院情况进行抽查,同时及时将抽查情况通报至医院。月底根据抽查情况对医院进行考核、结算费用,以此促进定点医院加强管理,增强“两定”自觉规范医疗服务的意识和责任,提高监管实效。建立健全定点零售药店准入退出机制、药店违规处罚机制,通过定期开展稽查、暗访、匿名举报等多种方式,形成全方位稽查的监督网络。对违规的26家药店,视情节给予处违约金罚款和暂停医保刷卡处理。
6、做好20xx年度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为切实做好城镇居民医保扩面续保工作,我们继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通过拉横幅、银行滚动字幕、报纸等宣传方式提醒参保人员参保续保,并按时在银行卡上存足金额确保顺利扣缴。同时明确专人,负责与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做好参保服务工作,认真审核参保资料、及时无误输入系统,确保居民参保续保工作扎实、有序的办理。
7、提升服务质量,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学习意识。进一步完善学习制度,每周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政治理论、劳动保障政策法规和医疗保险业务知识学习,认真传达市、县委主要领导指示,经常对照学习上级规定和要求,在思想上充分认识遵守规定、制度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管理意识。结合实际,优化管理模式,理顺职能及办事程序,认真查找问题,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严格依法办事,坚持重实际、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为参保人员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强化监督意识。不定期定期检查工作人员在岗情况、遵守工作纪律、挂牌上岗等情况,进行督查和提醒,对发现的不良现象和问题及时进行通报,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20xx年工作打算
1、继续抓好扩面征缴。狠抓宣传,开展多层次、多类型的法律知识宣传普及活动,推进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扩面,重视农民工参保工作,同时完善医保参保台账资料,进行精确测算,确保医保覆盖率在95%以上。
2、全力做好城镇居民医保参保工作。继续推进银行代扣代缴方式收取居民医保费,方便参保群众,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参保时间及地点,提示参保人员及时参保,发挥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贴近居民的优势配合做好参保服务。
3、强化“两定”管理。实施定点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动态管理,建立完善医保诚信等级评价制度,进一步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服务行为,重点加大对门特药店的监管,强化管理,对不规范行为坚决予以制止,确保参保职工的合法利益,保证基金平稳运行。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6
**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障城镇职工基本医疗需求,规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和《四川省贯彻的意见》,结合绵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遵循以下原则:
(一)保险水平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二)基金管理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节余;
(三)效率与公平相统一。
(四)全市统一参保范围、统一缴费标准、统一待遇水平、统一管理办法、统一信息系统。
第三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行政管理工作。
市和县市区、园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依照各自职责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业务。
第四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和人员,应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
(一)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退休人员;
(二)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体参保人员);
(三)法律、法规规定或经省、市政府批准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 基金管理
第五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收支情况按同级财政行政部门和上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规定报送报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用于医疗保险业务的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预算安排。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行政部门对基金进行监督管理;审计行政部门定期对医疗保险基金收支和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第六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两部分组成,分别核算、互不挤占。
个人帐户由职工个人缴纳费用和单位缴纳费用划转部分组成,单位其余缴纳费用划入统筹基金。
第七条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出现超支,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财政行政部门及时向同级政府报告,由政府采取措施予以解决。
第八条 统筹基金按政策计息,利息部分纳入统筹基金管理。
第三章 基金征缴
第九条 单位在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缴费基数以上上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上上年市平工资)为最低缴费基数据实缴纳,单位缴费率为7%;职工缴费率为2%,由所在单位代扣代缴。个体参保人员以上上年市平工资为缴费基数,缴费率为9%。
第十条 累计缴费年限满20 年,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
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缴费不足20 年的参保人员,以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当年缴费基数的7%为标准,由单位或个人一次性趸缴补足20 年,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不愿一次性趸缴的,经本人申请,经办机构审核后,不缴纳一次性趸缴费用,终止其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关系。
第十一条 参保单位和职工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体参保人员于每年6 月30 日前缴纳全年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二条 参保人员在本市重复缴费的,退还其多缴费用。
第四章 关系转移、中断和欠费处理
第十三条 市内未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时,只转移参保关系和个人帐户,缴费年限互认。
从市外转入本市的参保人员,只转移参保关系和个人帐户,其原参保地区的缴费年限可以接续,在本市必须实际足额缴费满10年。在市外和本市合计缴费年限满20 年,办理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参保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执行医疗保险退休待遇。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时合计缴费年限不足20 年的,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 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医疗保险关系不再转移。
第十五条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之间的保险关系转移按国家、省、市相关政策执行。
第十六条 发生下列情形为参保中断,基金不支付中断期间的医疗保险待遇,中断期间不计缴费年限:
(一)参保单位欠费满 12 个月;
(二)个体参保人员未足额缴清当年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十七条参保单位已申报参保,未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下列规定处理:
(一)欠费 3 个月,基金暂停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二)当年缴清欠费、利息和滞纳金的,基金连续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三)在参保中断前跨缴清欠费、利息和滞纳金的,只计缴费年限和个人帐户,统筹基金不支付欠费期间的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和门诊慢性病、特殊重症疾病待遇。
第十八条 个体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未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基金暂停支付医疗保险待遇。
第十九条 军队转业、复员退役到地方工作的人员,自办理安置手续之日起3 个月内接续医疗保险关系,从在我市办理参保和缴费手续之日起支付医疗保险待遇;超过上述期限接续医疗保险关系的,视为参保中断。
第二十条 初次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或参保中断后接续参保的,自在我市办理参(续)保和缴费手续之日起,满12个月后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规定予以支付,个人账户从缴费当月起计入。
第五章 个人帐户
第二十一条单位在职职工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全部划入职工个人帐户,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按45 周岁以下缴费基数1%、45 周岁以上缴费基数2%的标准划入职工个人帐户。
未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个体参保人员按 45 周岁以下缴费基数3%、45 周岁以上缴费基数4%的标准划入个人帐户。
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统筹基金按本人上年退休费或基本养老金4%(80 周岁及以上%)的标准划入个人帐户。
第二十二条 个人账户属于参保人员个人所有,可结转和继承,原则上不得提取现金。支付范围为:
(一)参保人员在定点零售药店购买药品发生的费用;
(二)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住院医疗费中起付标准以下及按比例自付费用。
第二十三条 个人账户利息按政策计入个人帐户。
第二十四条 在市外长期居住、工作的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患者除外),个人账户资金可支付给本人。
第六章 统筹基金支付
第二十五条 统筹基金为参保人员支付下列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符合本办法规定支付范围的费用:
(一)住院医疗费用;
(二)因患门诊慢性病或特殊重症疾病长期进行门诊治疗,个人帐户不够支付的门诊医疗费用;
(三)门诊抢救无效死亡发生的抢救医疗费用;
(四)住院期间经审批发生在其他定点医疗机构的检查和手术费用。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因病住院,达到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由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起付标准按医院级别确定,一级医院500元,二级医院600 元,三级医院700 元,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200 元,无等级医院参照二级医院执行。市外转诊起付标准1000 元。下列情况减免起付标准:
(一)参保人员因艾滋病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计起付标准。
(二)100 周岁以上的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不计起付标准。
(三)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在本市一、二、三级定点医院住院,起付标准分别降低100 元。
(四)参保人员因精神病,恶性肿瘤手术及放化疗,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及移植手术,肝、肾、骨髓移植术后的抗排斥治疗,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及骨髓增生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在定点医疗机构多次住院,经审批后一年计算一次起付标准,按所住定点医疗机构最高级别确定。
(五)参保人员在一个治疗过程中因病情需要可以双向转诊。在本市由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只补计起付标准差额;由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转往同级别或低级别定点医疗机构,不再另计起付标准。
第二十七条 统筹基金对参保人员的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上我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6 倍。
第二十八条 参保人员在本市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一次性住院医疗费用,其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扣除按本办法第二十九条自付的费用后,由统筹基金根据医院级别按比例支付:三级医院88%(已办理医疗保险退休手续的人员按92%支付),二级医院92%,一级医院和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签订了住院医疗服务协议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医院95%,无等级医院参照二级医院执行。
第二十九条 下列费用由参保人员自付后,再按第二十八条标准纳入统筹基金支付:
(一)使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中乙类药品15%的费用;
(二)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使用特殊医用材料一定比例的费用(进口材料25%、合资材料20%、国产材料15%);
(三)经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审批进行特殊检查、特殊治疗15%的费用;
(四)市外转诊发生的符合本办法规定支付范围总费用的10%。
第三十条 统筹基金由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总额控制、项目付费、单病种付费、定额结算、综合考核等相结合的支付方式,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结算:
(一)参保人员门诊就医或购药,属于本办法规定支付范围的门诊医疗费或药费,凭社会保障卡或医疗保险卡在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按月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
(二)参保人员住院医疗费用中,统筹基金支付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结算,个人自付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与个人结算。
第三十一条 参保人员患门诊慢性病,个人帐户不够支付的,门诊治疗费由统筹基金按一定限额和比例支付。
第三十二条 参保人员患门诊特殊重症疾病,个人账户不够支付的,门诊治疗费由统筹基金参照本办法规定住院医疗费用政策支付,不再执行门诊慢性病支付政策。
第三十三条 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门诊特殊重症疾病、异地就医(含市外转诊)、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等具体管理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另行制定。
第七章 监管和服务
第三十四条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认定,具体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参保单位和个人、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调查存在问题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第三十六条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按签订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协议的内容包括:服务对象、服务范围、服务规范、费用控制指标、结算办法、支付标准及违约责任等。
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按照医疗保险服务协议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检查和审核参保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发生的医疗费用。对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违反服务协议的情况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 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应配备管理人员,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共同做好医疗保险服务工作。对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实行单独建账,并按要求真实、及时、准确地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提供参保人员医药费用等有关信息。
第八章 支付范围
第三十八条 参保人员使用《四川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按规定由基金支付或部分支付。
第三十九条 参保人员使用医疗服务设施、特殊医用材料、特殊检查和治疗、医院制剂费用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制定目录由基金支付或部分支付。
第四十条 参保人员发生的下列医疗费用不属于基金支付范围:
(一)除急救、抢救外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因本人吸毒、打架斗殴、违法犯罪等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三)因自伤、自残、醉酒、戒毒、性传播疾病(不含艾滋病)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四)因美容矫形、生理缺陷及不孕不育等进行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五)因第三方责任造成伤害发生的医疗费用及后续治疗费用;
(六)在港澳台地区和境外发生的医疗费用;
(七)由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九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在实行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补充医疗保险制度和公务员医疗补助制度。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十二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三条 本办法实施期间,国家、省对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调整的,按国家、省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支付范围及标准,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基金收支结余情况、医疗费用增长幅度等因素适时调整。
第四十四条 本办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解释。
第四十五条 本办法有效期三年,自2014 年1 月1 日起施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60 周岁以上城镇退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建帐比例的通知》(绵府办发〔2013〕10 号)和我市以前发布的其他不符合本办法规定文件同时废止。
信息公开选项:主动公??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
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2 月13 日印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7
一年来,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的正确指导下,在我局的领导下,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医疗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基金征缴率进一步提高,内部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特别是在四月中旬发生非典疫情以来,我们克服重重困难,一手抓非典,一手抓工作,非典防治和医疗保险工作两不误,把防治非典给工作带来的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
一、努力工作,稳步扩面,超额完成全年扩面任务。
进入20xx年以后,我们紧紧围绕实现覆盖人数7800人的目标任务,狠抓扩面工作不放松,扩面工作没有因为非典疫情的发生而受到影响,在工作中,大家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克服重重困难,积极主动,使扩面工作取得了新进展,经过大家的努力,今年已超额完成了市局下达的7800人的目标任务。
1、明确扩面重点,锁定扩面目标。年初我们就制定了扩面工作计划,把扩面目标锁定在未参保的中省属单位,采取积极的措施,督促这些单位参保。
2、以人为本,重视困难企业及其职工和流动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问题。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员参保问题,不仅关系到扩面工作,同时也关系到企业改革和社会稳定,因此,我们本着以人为本,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精神,重点研究解决困难企业职工参保问题,在工作中关局长带领我们多次深入到企业,特别是有些困难企业中去宣传医疗保险政策,答疑解惑,在非典防治期间扩面工作也没有停止,我们积极主动用电话与企业和流动人员联系沟通,把一些困难企业如直属库,清真肉联厂,冷冻厂吸收进来,为部分流动人员办理了参保手续,从而满足了这些困难企业职工和流动人员的基本医疗需求,解除了他们的后顾之忧,同时为促进我县的社会稳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截止年底,参保单位144个,参保人员7840人,其中在职人员6315人,退休人员1525人。超额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
二、强化征缴,确保基金按时间进度足额到位。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能否足额到位是医保工作能否健康运行的重要环节。为此我们在工作中,特别是非典防治时期,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征缴,为了既要避免医保所内部工作人员和外来工作人员传染非典,又不放松征缴工作,我们采取了分期分批的办法,制定征缴计划,用电话催缴。今年,共收缴基本医疗保险金298万元,其中,统筹基金106万元,个人帐户192万;收缴大病统筹基金52万元。
三、加强对定点医院的管理,对参保患者住院审查不放松。
医疗保险所审查巡视组,深入到各定点医院300多次,对参保患者住院情况进行了审查,截止到年底,申请在县内定点医院住院的参保患者198人,申请转诊转院治疗的患者18人。今年,我们并没有因为非典疫情的发生而放松对定点医院的管理,没有放松对参保患者及其在诊疗过程中形成的病历、清单、复方等项内容的审核。按着与定点医院签定的服务协议规定内容,围绕三个目录,对定点医院的服务行为进行审查,各定点医院能够严格执行协议的各项规定,确保了医疗保险的各项工作不因非典出现任何失误。
四、认真审核结算住院费用,按时报销。
医疗保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就是在确保基金收支平衡的前提下,维护广大参保职工的医疗保障权益,确保参保患者住院费用能够及时报销。今年审核,结算报销住院费用180人次,报销住院费用147万元,其中,统筹基金报销97万元,大病统筹基金报销50万元,在工作中,我们以情为民所系的精神,不断提高服务水平,急患者所急,想患者所想,把为人民服务落实在每一个工作环节上。在非典防治时期,我们根据患者需要,特事特办,
1,居住我县的重病患者医疗费用,我们主动送钱上门,因为是特殊时期,既为了保护我们自己,又为了保护患者,双方在患者家外相互距离5米的地方办理报销手续。
2,居住在县外患者应报销医疗费用,我们用邮寄的办法解决。医疗保险所周到细致的服务受到了参保患者及其家属的赞誉。
五、争取时间,规划内部管理工作。
一年来,特别是在非典防治时期,医保所的全体同志,在确保自身健康的同时,坚守岗位,恪尽职守,抓紧时间整理、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调整、修改了7800多人的个人信息,装订了10多册文书档案,重新整理了个人帐户配置,基金收缴,报销等台帐,并输入了电脑,使基础管理工作更加科学规范,为统计工作能够准确、及时奠定了基础,为以后调整医疗保险政策能够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
六、个人帐户管理工作。
全年共向个人帐户配置资金178万元(其中从统筹基金中划入62万元),参保人员在门诊就医刷卡16668人次,支出67万元。今年,经过全所同志的共同努力,我县的医疗保险工作取得了较大进展,20xx年我们将做好以下重点工作:
1、继续做好扩面工作,争取驻我县未参保省属单位参加医疗保险。
2、继续强化征缴医疗保险金,到年底基金征缴到位率达到98以上。
3、根据上级有关医疗保险的精神,按着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研究制定生育保险有关办法,研究解决困难企业参保办法。
4、继续做好医疗保险的其他各项工作。
2023医疗保险工作总结篇8
20--年在我院领导高度重视下,按照医保局安排的工作计划,遵循着“把握精神,吃透政策,大力宣传,稳步推进,狠抓落实”的总体思路,认真开展各项工作,经过全院医务人员的共同努力,我院的医保、新农合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院医保科工作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宣传力度大。
为规范诊疗行为,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以低廉的价格,优质的服务,保障医疗管理健康持续发展,我院领导班子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加强了组织领导。成立了由“一把手”负总责的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业务院长具体抓的医保工作领导小组。各临床科室相应成立了以科主任为组长,护士长为副组长的工作小组,来负责本科医保、农合工作的全面管理,重点负责本科医保制度具体实施及奖惩制度落实工作。
为使广大干部职工对新的医保政策及制度有较深的了解和全面的掌握,我们进行了广泛的宣传教育和学习活动,一是召开全院职工大会、中层干部会议等,讲解新的医保政策,利用会议形式加深大家对医保工作的认识。二是举办医保知识培训班、黑板报、发放宣传资料、闭卷考试等形式增强职工对医保日常工作的运作能力。三是加强医院信息化管理,在医院信息中心帮助下,通过医保软件管理,能更规范、更便捷。大大减少了差错的发生。四是通过电视专辑来宣传医保政策,让广大医保人员,城镇居民、学生等朋友真正了解到参保的好处,了解二医院的运作模式,积极投身到医保活动中来。
二、措施得力,规章制度严。
为使医保、农合病人“清清楚楚就医,明明白白消费”,我院一是在院外公布了医保、农合就诊流程图,医保、农合病人住院须知,使参保病人一目了然。并在大厅内安排专职导医、负责给相关病人提供医保政策咨询。二是配置了电脑触摸屏、电子显示屏,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药品价格公布于众,接受群从监督。三是全面推行住院病人费用“一日清单制”,并要求病人或病人家属在清单上签字,并对医保帐目实行公开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使住院病人明明白白消费。在省领导及市物价局领导来院检查时,得到了充分的肯定。四是由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医保管理处罚条例,每季度召开医院医保管理委员会,总结分析近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把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为进一步强化责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从入院登记、住院治疗、出院补偿三个环节规范医保服务行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从严处理有关责任人。五是医院职工开展星级服务,刷卡制度,以文明礼貌,优质服务,过硬技术受到病人好评.
为将医保工作抓紧抓实,医院结合工作实际,一是我院制订了医疗保险服务的管理规章制度,有定期考评医疗保险服务(服务态度、医疗质量、费用控制等)工作计划,并定期进行考评,制定改进措施。二是加强病房管理,经常巡视病房,进行病床边政策宣传,征求病友意见,及时解决问题,查有无挂床现象,查有无冒名顶替的现象,查住院病人有无二证一卡,对不符合住院要求的病人,医保科一律不予审批。加强对科室收费及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督促检查,及时严肃处理,并予以通报和曝光。今年我科未出现大的差错事故,全院无大的违纪违规现象。
三、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质量。
新的医疗保险制度给我院的发展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机遇和挑战,正因为对于医保工作有了一个正确的认识,全院干部职工都积极投身于此项工作中,任劳任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我科分管副科长定期下病房参加晨会,及时传达新政策和反馈医保局审核过程中发现的有关医疗质量的内容,了解临床医务人员对医保制度的想法,及时沟通协调,并要求全体医务人员熟练掌握医保政策及业务,规范诊疗过程,做到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乱检查,大处方,人情方等不规范行为发生,并将不合格的病历及时交给责任医生进行修改。通过狠抓医疗质量管理、规范运作,净化了医疗不合理的收费行为,提高了医务人员的管理、医保的意识,提高了医疗质量为参保人员提供了良好的就医环境。
在办理职工医疗保险和参合农民手续的过程中,我窗口工作人员积极地向每一位参保职工和参合农民宣传,讲解医疗保险的有关规定,新农合的有关政策,各项补助措施,认真解答提出的各种提问,努力做到不让一位参保患者或家属带着不满和疑惑离开。始终把“为参保患者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放在重中之重。医保运行过程中,广大参保、参合患者最关心的是医疗费用补偿问题。本着“便民、高效、廉洁、规范”的服务宗旨,我科工作人员严格把关,友情操作,实行一站式服务,当场兑现医疗补助费用,大大提高了参保满意度。
四、工作小结。
通过我科工作人员及全院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认真工作,诚心为患者服务,圆满完成了年初既定各项任务。20--年收治医保、居民医保住院病人余人,总费用万余元。接待定点我院的离休干部人、市级领导干部人,伤残军人。20--年我院农合病人,总费用万元,发生直补款万元,大大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