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在当事人之间原始地发生一定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通过合同的写作,我们可以让双方达到协调以及配合的作用,下面是淘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参考8篇,感谢您的参阅。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同意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位置
甲方自愿将本村土地承租给乙方使用。该土地位于东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 _________,北至___ _____,南至______ _______,面积 亩。
二、土地用途
土地用途:乙方承包土地可作为种植、养殖或农产品深加工、建房等,可改变原有地貌,甲方不得干涉,但是不允许对外卖土。乙方为了有效使用该坑,拉土填坑、平整地面,在承包期内,由乙方承担费用。
三、土地的承租期限
该土地承租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租赁期满后乙方优先续租,租金另行协商。
四、承租金及交付方式农村土地租赁合同该土地承租金共计 万元人民币,签定本合同之日一次性全部付清。
五、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土地开发利用进行监督,保证土地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承租金,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不得提高承租金。
3、协助乙方协调甲方、政府及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以确保乙方的合法权益。
4、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水、电畅通,并无偿提供通往承租地的道路。
5、在合同履行期内,甲方不得重复发包该地块。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有权依法利用和经营所承租的土地。
2、享有承租土地上的收益权和兴建建筑物、构筑物等财产的所有权。
3、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
4、享有对公共设施的使用权。
六、村委会换届选举,法定代表人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不得因此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本届村干部有义务告知下任村干部废坑对外承包的情况。
七、该坑如涉及到政府征地,征地的补偿款归乙方,地
上附着物补偿归乙方,乙方填坑所投入的一切费用,在政府征用时由甲方支付给乙方(填坑土方约 m及机械的费用按国家标准计算),未征收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继续履行,被征收部分的承包费退还给乙方。
八、如涉及商业拆迁,由乙方出面协商,乙方有权利决定是否同意,甲方无权干涉,因拆迁发生的补偿款归乙方,未占用的部分按照此合同继续履行。
九、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遵照自愿、互利的原则,在未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乙方可以将承包的土地全部或者部分转包给第三方。
十、如有一方违约,违约方承担另一方十倍的承包费及因签合同造成的所有损失及费用。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
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甲方 份,乙方 份。
出租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承租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2
立合同双方: 出租方: (简称甲方) 承租方: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
土地租赁合同书 甲方:
(出租方)乙方:
(承租方)甲方同意将权属自己的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与广西农业干部学校之间)的甲方商店所属土地,填高至银沙大道路面标高后出租给乙方,以作为其建设商业经营性质的楼房用地。现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出租方土地的位置、范围、面积 该出租地位于大沙田水塘江桥南头西侧(即银沙大道西面),其四至范围南、西、北三面各为广西农业干部学校用地,东面为银沙大道用地(详见附件红线图) 。该土地面积约为 亩(见红线图) 。
二、土地租用期限 租期定为贰拾贰年整(22年整),从本地块拨地放样日起计算租期,计足22年,其中建设期贰年,建设期不计收租金(即只计收20年租金) 。
三、土地租赁用途及建设规模 所租土地限于正当商业用途。要求乙方租用该土地期间,在该土地上 建设钢筋混凝土商用楼房(具体层数最终以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层数为准), 并保证该建筑物有合法手续。
四、租金 该土地22年租期(只计收20年租金)的总租金共计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
五、乙方在本合同书生效取得该土地租赁使用权后,应及时以“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的名义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楼房建设所需各项报批报建手续,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有关办证资料及有关证明文书等材料,协助乙方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报建手续办妥并在该楼房起建完成后将其相关资料交付给甲方。
六、办理报批报建手续费用全部由乙方全额承担。
七、水电拉接由乙方自行解决并由乙方自行向相关方面缴交费用。甲方有协助乙方的义务。
八、乙方在租期所进行的合法经营活动甲方不得干涉,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甲方不参与投资,经营所得收益甲方不参与分配,经营期间所需的一切税费由乙方负责。
九、乙方租用甲方的土地并起建楼房进行合法商业经营,期间如税务部门需甲方交缴该场地及楼房的相关税费的,由乙方全部支付。
十、乙方在22年租期届满时必须完好地按原状将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全部无偿移交给甲方使用和处置。甲方在接收该土地及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时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
十一、22年租期届满后,若乙方有意向甲方续租该土地和租用该楼房的,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允许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期及租金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
十二、本租期内若遇国家征用该地块的,其土地补偿费全部归甲方所有;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如下办法处理:前12年期(含贰年建设期)的补偿费100%归乙方,后10年期则补偿费由甲乙双方各分享50%;停业补偿费100%归乙方所有;其它补偿费由甲乙双方按50%分享。
十三、在22年租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合作,努力将该土地办好国有土地使用证,办证的合法手续所需费用由甲方负责。
十四、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都应严格遵守。若乙方违约,侧甲方有权处置该地上的所有附着物,所收的陆万伍仟元租金不予退还。若甲方违约,则甲方必须双倍返还租金,并双倍赔偿乙方在该土地上所有投资 费用,包括建筑费用及办证和其它全部合法费用。
十五、来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书一并执行。若协商不一致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本合同书一式肆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各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书的签订地点在南宁市五象岭园艺场。
十八、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并在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交完该土地的20年租金共计陆万伍仟元(¥65000元)人民币后立即生效。
甲方:
法人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3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发展经济、充分合理利用土地,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一、由乙方租赁甲方土地使用权,所租赁土地四至为:(略)
二、租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所租用之土地被国家征用时为止;租赁期间,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甲方应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
三、租用期间乙方仅向甲方付租金,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要一切任何费,土地税由甲方自行负责。
四、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时,所赔偿的土地费归甲方所有,地上建筑物补偿等归乙方所有。
五、乙方应当在每年的合同签订日起10天内向甲方交租金,甲方应保证和维护乙方使用该地。
六、租金标准:每年每亩租金元整;在租赁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随意涨租,若甲方违反规定随意涨租,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若实际损失无法查明的,则损失可以剩余租期按每亩每年不低于万元赔偿,并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诉讼费、律师费等);乙方应按时缴纳租金,如没有如期向甲方交纳租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不对乙方负任何责任。
七、若所租赁土地被国家征用,征用当年租期超过半年的,租金以________年计算,租期不足半年的,不算租金;若只是部分土地被征用的,租金按剩余土地实际面积计算租金。
八、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以前合同自然终止。
九、本合同不得涂改。本合同执行中如有发生纠纷,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国家经济合同法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并与本合同既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4
甲方: 村
乙方: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为了发展企业,搞活经济,充分利用我村有利条件的土地,促进企业发展,经研究,分别对前期合同已期满和填塘办厂,做出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租用甲方用地水塘,用地面积0.45亩,按照物价递增,定为租金每亩第一年万元为基数,以后按照物价升幅,每亩每年增加元,如此类推。每年牌照费 元,企业管理费元,每年应上缴人民币金额由企业财会核定按照年限列表计算上缴数字。
第二条经甲乙双方协商议定,租期定为15年,由200年月日起至20年月日止,为合同终止。
第三条填土费负担,如甲方填塘办厂,乙方一次性交填土费万元给甲方(每一市亩计),不计利息,期满后不返还给乙方,归甲方所有。
第四条乙方在租用期内,属镇以上下达的各项征收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办厂报建、扩建,水利费,公安及消防费,镇企业管理费,用电增容费,通电线路负担,自来水接管费,排污水渠及道路修建分摊等。通电线路、道路及水渠由管理区组织,规划布局,经济负担分摊给各r。
第五条在办厂过程中,如遇到国家或镇委征用土地时,甲方可按征用面积减除租金,属全部征用的,甲乙双方应终止合同,并交清甲方应上缴款项。如上级对土地有补偿款的属管理区收入,厂房停产补偿属乙方收入,甲方不补偿乙方的厂房拆迁补偿,乙方停产停工及债权债务与甲方无关。
第六条各厂经营要独立核算,自负盈亏。设立财务专账,每月要送月报表给甲方。
第七条乙方要按季度上缴上述费用给甲方,如不按期上缴的,甲方有权按银行利息另加收20%。甲方不负责任何贷款,乙方自筹资金办厂。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方、村财会、乙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订立即生效。
甲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乙方签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年月日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壮大林业经济,搞好林业综合开发,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_____洲滩地土地转承包经营及林木资产转让事项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一、土地面积、座落地点及面积
1、甲方将_____洲滩地土地面积_____亩(甲方《林权证》面积,含__________公司租赁的土地_____亩,具体面积以实际测量为准,超出_____亩的,以_____亩计算,不足的按实际测量面积计算)全部转承包给乙方。转承包地块的四至为东至_____,南至_____,西至_____,北至_____,具体座落地点和四至详见_____林证字(_____)第_____号《林权证》中_____综合林场平面图。
2、_____洲滩地属长江流动沙洲滩地。承包期间,_____洲滩地土地面积减少达总面积的_____%以上时,承包金应按土地减少比例作相应下调;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开发引起的土地面积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_____年。
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_______公司租赁的_____亩土地承包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四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与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确认
双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_____元/亩计算,土地总承包金为_____元,其中;
(1)_____年至_____年,四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万元(_____元/亩_____亩×_____年)
(2)_____年至_____年,每年的承包金额为_____元(_____元/亩×_____亩)
2、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的确认
(1)甲方同意将_____洲滩地上属甲方所有的林木资产一次性转让给乙方,总转让费为_____万元,其中,中熟林暂按_____m3计算,作价_____万元(_____元/m3),中幼林按_____株计算,作价_____万元(_____元/株)。中熟林实际蓄积量由甲、乙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评估机构确认。评估工作在合同签订后_____天内完成。评估费用由乙方承担。如评估蓄积量与暂定的_____m3有差异,则差额部分蓄积的价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条中支付余款时作相应增减。
(2)甲方同意将属甲方所有的其他资产如房屋、机械设备(详见财产清单)一次性折价转让给乙方,转让价_____万元(按原值_____%折旧计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应付的_____年至_____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共计_____万元,该款乙方于甲方负责将_____洲滩地的《林权证》变更并交给乙方的同时付款_____万元,余款_____万元乙方自收到变更《林权证》之日起__________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
(2)自_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__元,乙方应于当年的_____月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时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资产转让费;
2、承包期间,甲方应协助乙方处理周边关系;
3、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_____洲滩地土地使用权、林木资产所有权的变更登记,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
4、承包期间,甲方不得将_____洲滩地土地使用权向第三方作任何处置,如转包、转租、抵押、作价入股等;
5、甲方与土地所有者(发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为承包方应履行的义务仍由甲方自行承担;
6、甲方必须确保乙方在承包经营期限内享有持续、有效的承包经营权;
7、承包期限内,如遇自然灾害,上级或发包方给甲方核减或免除相应土地承包费义务和核发的抗灾款,甲方应及时如数转给乙方,如需甲方办理手续的,甲方应负责及时协助办理;
8、甲方应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将土地交给乙方经营,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办理过户。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承包期间,乙方享有经营自主权,独立享有和承担承包期间形成的债权、债务和经营风险;
2、承包期间,乙方有权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间,如国家建设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属资产所获得的补偿款归乙方所有;
4、承包期间,乙方应守法经营,严格按约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间,乙方应按时交纳土地承包金和资产转让费;
6、承包期间,乙方有权将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权依法转包、转租、转让、拍卖、抵押、作价入股或作为合资、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的标准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资产;
8、承包期间,如遇自然灾害,乙方有权向甲方要求缓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权直接向有关部门申请税费减免及申请核发救灾款项;
9、承包期间,为了充分发挥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进行林业开发的同时,套种其他农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权依法在林区内进行生产配套的基础设施建设,并对所建设施享有所有权;
11、乙方有权对取得的林木采伐许可证进行转让并收取转让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另一方;
2、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与发包方终止承包协议;
3、因不可抗力,国家征地及其他有关政策调整,导致乙方难以继续经营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且双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乙方有权直接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协议,甲方应予以协助;
5、合同期满,本合同终止,乙方有权处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或要求甲方按当时的评估价收购;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资产及其他资产转让费。每逾期一天,按应付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五支付滞纳金,逾期累计超过_____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2、承包期间,乙方若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按未支付承包金_____%承担违约金。
3、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的原因使乙方无法继续行使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总承包金的_____倍赔偿损失;
4、承包期间,因甲方或发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关生产经营设施等资产受损失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损失;
5、甲、乙双方有违反合同其他约定的,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_____万元。
八、__________公司所租赁的土地到期后(_____年_____月底),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移交给乙方承包经营,如不能及时移交,超过_____个月,则乙方免除该土地当年租金,甲方并承担当年租金_____%的违约金。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产生的补充协议与该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签字盖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份,_____市林业局、_____区林业局、公证机关各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6
甲方:武穴办事处___村民委员会
乙方:武穴市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将其位于___小学东南侧的约20亩土地出让给乙方之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土地位置及面积
甲方出让的土地位于___村___小学围墙外向东约米,向南至黄广大堤坝台止,面积约20亩,具体范围以蓝线图为依据(蓝线图为本合同附件),准确位置及面积以国土部门实际丈量后红线图载明的数据为准;
二、土地用途及使用年限
该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乙方用以建设教学设施及生活配套设施,进行教学活动。如今后改变土地性质,需经甲、乙双方协商后,方可实施。该土地使用年限为五十年。
三、土地权属界定
本协议正式生效后,该土地的使用权即归乙方。
四、土地费、征地费及支付方式
(一)土地费与征地费
1.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土地费及征地费合计为每亩人民币(下同)陆万元整,总金额为壹佰贰拾万元(准确金额以按红线图数据计算的金额为准)。该土地费、征地费已包含安置费、青苗及林木赔偿费。但迁坟费用由乙方按国家政策规定另行负担。
2.今后如发现土地范围内仍存在权属争议、纠纷或有关利害人补偿纠纷等,均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如须补偿,由甲方补偿。
(二)支付方式
本协议生效后,乙方支付给甲方壹佰万元整,取得土地使用权后,付清余款。
五、甲方主要义务
1.做好土地户主工作服从征地,负责补偿金发放。
2.协助、配合乙方办理立项、环保、卫生、公安、地征、规划、城建、劳动、供水、供电、邮政、电讯等有关审批手续,以及工程报建手续,但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收取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本协议生效后,通知并保证村民不再在上述土地上新播种农作物和新增附着物,否则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协调好村民与乙方的关系并做好治安工作,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
4.维护乙方在建设过程中及办学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征收、摊派任何费用,或指定建设、办学所使用的物料及施工单位、供货单位,也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要求乙方任用甲方指定的人员或接受甲方提供的劳务。
六、乙方的主要义务
1.及时提供给甲方为其办理或协助办理本协议项目、手续所需要的相关资料;
2.按本协议规定及时支付给甲方或相关部门土地费、征地费等约定费用;
3.遵守建设规划、规范等的相关规定,完善建筑工程的报批报建手续;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协议,任何一方违约,致本协议目的无法实现或延迟实现,均须赔偿对方由此而遭受的实际经济损失。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签订日起: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7
出租方:
承租方: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 元/年、 元/季、 元/月、 元/天、 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盖章):_________ 承租方(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签订日期:
租赁集体土地土地合同篇8
一、出租土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出租地为x x镇x x村x x屯位于x x的水田(旱地、岭地)合计面积为60.55亩(面积以实地测量为准)。按《土地延包法》依法有偿转让使用权给乙方种植糖料蔗,承包土地界线详见土地延包证复印件(附件)或经双方现场确认为准。
二、承包土地期限
1、承包期限为五年,即从二0**年三月二十六日至二0**年三月二十五日止。
2、承包期满时,乙方如有当年甘蔗尚未曾收完时,则甲方应给予延期收完当年甘蔗,且免收此期间内的承包费,但延长期限不能超过二0**年四月三十一日。
三、承包费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按承包面积每年每亩¥85.00元。60.55亩每年租金¥5146.75元,五年共计租金¥25733.75元。(大写: 贰 万 伍 仟 柒 佰 叁 拾 叁 元 柒 角 伍 分正)。
2、租金支付方式为:租金按年支付,每年租金应在当年春节前一次性交清。(特别约定另议: )
四、双方权利与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土地权属证书给乙方复印,并将所承包的土地用红线勾出。在承包期内发生土地纠纷时由甲方负责调处,所需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因土地纠纷而使乙方利益受损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2、承包期内,乙方有在该土地上自主生产经营和转让的权利,甲方出租的土地上原有的水源及交通等基础设施乙方可以无偿使用;同时乙方因生产需要在出租土地上实施机械深耕深松、灌溉排水、道路交通设施维修等,甲方不得加以干涉。
3、在承包内,如遇国家因修路等原因征用到该承包地,所补偿的青苗费归乙方所有;土地征用费归甲方所有,同时甲方应按征用面积减免相应的承包金。
4、乙方应按合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并按期缴纳承包费,如不按期交付承包费则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土地。承包期满后,乙方须用拖拉机打平甘蔗蔸后再把土地交还给甲方。
5、承包期满后,甲方收回土地另行发包时,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权优先承包。
6、由于不可抗力引起事故而需要止或延长合同时,可由双方协商解决或按国家相关法律处理。
五、违约责任:在承包期内任一方都不得随意单方终止合同,单方违约者将按对方损失的双倍予以赔偿。
六、双方不能因当事人的变动而影响合同条款的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友好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存一份,村民委留存一份作为公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签约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满废止。(出租土地户主名册及详细面积附后)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
公证单位:鹿寨县x x镇x x村民委员会
合同签订日期:二0**三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