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督工作调研报告参考5篇

时间:2023-01-20 作者:Kris

只有认真对待调研报告的书写,我们才可以记录自己调查后的结果,对于调研报告,写作者一定要依据上级的命令,制定出可行性高的调研计划,以下是淘范文网小编精心为您推荐的后督工作调研报告参考5篇,供大家参考。

后督工作调研报告参考5篇

后督工作调研报告篇1

司法鉴定工作调研报告_调研报告

一、司法鉴定结论的应用现状

(一)关于鉴定类型

从统计数据看,20xx年至20xx年间,镇海法院每年审结的民事案件中,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占案件总数的8.3%。其中,人身伤害类纠纷、建设工程类纠纷为鉴定结论使用最为频繁的领域,分别占同类案件的43.7%、39.6%;使用最多的鉴定类型是伤残等级鉴定。

(二)关于纠纷解决方式

因司法鉴定较强的科学性,使得涉及司法鉴定的案件呈现出浓郁的专业色彩,双方当事人及居中裁判的法官对司法鉴定结论均表现出不同程度的依赖性。当事人对解决这类纠纷的方式选择具有局限性,因双方当事人认可、信服司法鉴定结论而撤诉的案件较少,大多数当事人因林林总总的原因依赖于法院的判决,以判决结案的案件占71.2%。当事人选择以判决结案,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权益保护意识的提升,另一方面可能是由于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的匮乏、诉讼中民事调解协议的履行保障力度不足,以及当事人提起司法鉴定时缺少合意、司法鉴定结论在庭前开示及质证不够规范等程序上的因素,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当事人对司法鉴定结论的接纳程度。

(三)关于鉴定结论采信情况

统计表明,无论是一次鉴定的案件(占总数的76%)还是再次、多次鉴定的案件(占总数的24%),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异议数均占到了相当的比例(62.5%)。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至关重要,它决定了案件审理的走向和最终诉讼结果的形成。

(四)关于超范围鉴定

由于鉴定市场缺乏管理、良莠不齐,鉴定机构超范围鉴定的情况屡见不鲜,尤其是人身伤害类纠纷中,鉴定机构俨然成了无所不能的“鉴定人+医生+设备供应商+法官”,只要原告方提出要求,很多鉴定机构什么事情都可以鉴定,什么结论都敢出。从统计情况看,超范围鉴定的比例逐年提高,鉴定结论的可信度逐年下降,并直接影响了案件的审理和法院调解工作的进行。

司法鉴定是人民法院审判活动中,据以认定案件事实的重要依据。审判实践中,司法鉴定不仅得到广泛的运用,而且司法鉴定的效力也得到人民法院的充分尊重,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事实判决”的作用。但是,审判实务中司法鉴定结论存在的诸多程序及实体上的问题直接制约了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也成为民事审判工作中一个难点与热点。

二、司法鉴定的启动与质证

鉴定的启动与质证主要通过站在对立或相反立场上的主体围绕司法鉴定是否启动、鉴定结论是否正确进行质疑、辩驳,从而使案件信息的获得更加全面完备。它不仅是确认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手段,更是运用鉴定结论的必经程序。

(一)司法鉴定启动与质证准备

1.鉴定启动

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为主的人身伤害类纠纷(此类纠纷,原告在起诉前多已委托鉴定机构对伤残等级等事项就行了鉴定,并将鉴定报告作为证据提交)外,民事诉讼中绝大多数鉴定系由当事人申请、法院决定并委托鉴定方式启动。实践中,对于当事人提出的鉴定申请,法官往往在对鉴定的必要性、科学性未进行认真审查并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异议权的基础上就启动鉴定程序;未告知申请人鉴定的风险;在鉴定机构确定后,法官在鉴定事项、鉴定标准等问题上往往未征求当事人的意见,未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机构确定的鉴定人及申请鉴定人回避权、行使回避权期限,让当事人充分参与到司法鉴定程序中。

笔者认为,鉴定的启动问题至关重要。民事诉讼中,法院裁判所依赖的证据资料只能来源于当事人,当事人享有自行启动鉴定程序和申请法院启动鉴定程序的权利,是否进行鉴定、进行何种鉴定或由谁鉴定等事项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如遇为查明案件事实确需进行鉴定的情形,一方当事人在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则应由该方当事人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当事人向法院申请鉴定应于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法庭应予充分注意和认真对待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告知申请的一方当事人鉴定的风险,保障对方当事人行使鉴定启动异议权,审查鉴定是否必要并且可能,以附理由的决定的形式决定采纳申请与否。对于法律规定应当以当事人同意作为鉴定启动条件(如测谎、对第三人的身体检查等)而当事人不同意的,或非法取得证据的,或法官根据自己的生活经验认为不需要专业的特别知识,或通过勘验等调查证据的方法能够作出判断的,应当决定不启动鉴定程序,避免当事人随意、滥用鉴定启动权。法庭决定启动鉴定的,应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鉴定机构,协商不成的由法院采取摇号等随机产生方式确定鉴定机构,同时确认法官最终决定的委托鉴定事项及鉴定标准。鉴定机构确定鉴定人后,法院应告知双方当事人鉴定人情况及申请鉴定人回避权、行使回避权期限。由此,鉴定启动程序不断优化完善,才能使鉴定结论成为实现实体正义的最佳证据方法,并为鉴定结论进入庭审质证奠定基础。

当前,争议比较大的问题是,是否鉴定的启动一概需要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并承担责任?从学理上分析,鉴定是举证的一种方式,是否鉴定以及进行何种鉴定取决于当事人自己的举证责任,因此,应由承担举证责任的一方提出。如果对方对待证事实有异议,则负有举证责任的一方应当提出鉴定申请,并以鉴定结果来反对对方的异议。该理论最有利的推论就是,在无法鉴定的情况下,显然应由负担举证责任的一方负担举证责任。

但是,在实践中,大量案件却采取的是由提出异议的一方提出鉴定申请,否则就推论其异议不成立。该做法有违举证责任规则,但是却有其在中国法律文化下的合理性:第一,谁异议谁鉴定是普通民众普遍接受的观念。第二,由于实践中往往由提出鉴定申

请的一方预付鉴定费用,因此,在大量的案件中,如果一有异议就要求对方掏钱鉴定,往往既严重拖延了诉讼程序,又增加了诉讼成本,更加大了诚信一方的负担。因为在实践中,即使最后判决否决了对方的异议,法院也判决对方要最终负担鉴定费用,但往往一进入执行程序,判决本身就成了一纸空文,于是申请方不仅诉讼请求成了白条,还要白搭上一笔鉴定费用。从实践看,由异议方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在大量的案件中保护了诚信一方,阻止了不诚信方的耍赖行为。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民间借贷类纠纷,被告在诉讼中随口称借条不是自己书写的,在法官要求被告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后,超过90%的被告会“放弃”鉴定请求,而法院据此认定借条的真实性并判决被告败诉后,绝大多数被告对法院的认定是信服的。第三,由异议方提出鉴定申请并预交鉴定费用,在事实上不会影响权利人的权利。因为鉴定往往是为了支持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即使让被告预付鉴定费用且鉴定结果不利于原告,法院判决由原告最终负担鉴定费用,在执行上是有保障的。

应该说,这个问题是法学理论与中国特殊国情有矛盾造成的。笔者认为,在诚信理念缺失、法律文化不发达的中国,由提出异议的一方申请鉴定是合理的。

2.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

为进行鉴定,法官需要组织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但由于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无明确规定,理论和实务界对鉴定检材(样本)的确认认识不一,导致实践中做法不一。有的从严格遵循民事诉讼程序要求出发采取开庭方式,有的从提高民事诉讼效率出发采取庭前确认方式。采取开庭方式的,均存在二次以上开庭的情形,即鉴定检材(样本)经开庭质证确认后交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提交后再次开庭组织双方当事人质证,若出现补充鉴定材料则可能出现三次以上开庭。有的采取庭前确认方式,即于开庭前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就拟提交鉴定机构的证据材料进行确认,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以笔录方式记录在案。但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存在双方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有分歧或对方当事人不予配合、拒不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及个别补充鉴定检材(样本)未经质证或双方当事人确认的情形。

笔者认为,合法有效的鉴定结论离不开合法有效的鉴定检材(样本),而合法有效的鉴定检材(样本)必须通过正当合法的程序予以确认。现行法律、司法解释对于鉴定检材(样本)采取何种方式进行确认未予规定,但实践中,为确保鉴定依据的检材(样本)的合法性、有效性,又不能不组织当事人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对鉴定检材(样本)进行确认的目的在于:保证提交给鉴定机构的鉴定检材(样本)来源的可靠性、合法性,避免人为添加、减少、损坏、污染鉴定检材(样本);保证提交给鉴定机构的检材(样本)满足其鉴定范围的特定性、数量和质量的充分性,避免鉴定机构因鉴定检材(样本)扩大或缩小鉴定范围或因鉴定检材(样本)不充分而无法得出、勉强得出不具确定性的鉴定结论。采取开庭审理方式与庭前召集双方当事人确认鉴定检材(样本)方式均能达到上述目的,但都应避免补充鉴定检材(样本)不经双方当事人质证或确认的情形出现。采取开庭审理方式确认鉴定检材(样本),固然可以在案件证据固定、争点明确的前提下,将无异议的证据材料提交给鉴定人,对那些夹杂虚假内容或不能确定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向鉴定人说明,但导致多次开庭,不仅浪费有限的司法资源,还将造成当事人讼累。采取庭前确认方式,由法官召集双方当事人告知应当提交与鉴定有关的证据材料,确认鉴定检材(样本),充分听取双方当事人意见并记录在案,同样可以达到将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据材料提交给鉴定人并对夹杂虚假内容或不能确定真实性、合法性的证据材料向鉴定人说明的目的和要求。比较二种确认鉴定检材(样本)方式,采取庭前确认方式,既有利于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又便于法官在一方当事人不予配合的情况下行使释明权,告知当事人拒不配合造成鉴定无法进行的将根据举证责任分配规则承担相应后果,促进当事人配合并提交鉴定所需检材(样本),特别是在需要补充鉴定检材(样本)的情况下可以不受庭审条件限制因地制宜确认补充鉴定检材(样本),最终实现利用当事人之间的对立关系,利用当事人自己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来充分揭示案件事实的目的。

3.鉴定结论开示

实践中,对于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大多于证据交换时开示。对于当事人申请并由法院委托鉴定的,大多于庭前开示,但做法并不一致,有的采取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方式开示,也有的采取电话告知鉴定结论的简便方式。

笔者认为,鉴定结论开示旨在使当事人于开庭前有机会以合法方式获得鉴定结论,从而有充分的时间为反驳鉴定结论、支持自己的主张做质证准备工作。建立并完善鉴定结论开示制度,对鉴定结论开示加以规范,才能使当事人和法官借助于司法鉴定结论并通过法庭质证真正对案件事实或证据进行“解码”。因此,鉴定结论开示不仅仅是将鉴定的最终结论告知当事人,而应当告知鉴定报告的全部内容。

(二)鉴定结论质证方式与内容

1.质证方式

实践中,鉴定人基本不会主动到庭,鉴定结论多以书证形式宣读出示。只有在当事人对书面鉴定结论有异议,并向法官提出要求鉴定人出庭的申请后,法官才会联系鉴定人出庭。鉴定结论形式化、无序化、简略化的质证方式,极大地影响了质证功能的发挥,也导致了大量重复鉴定和当事人无休止申诉上访的发生。

笔者认为,质证是查明案件事实真相的决定性步骤,是法官自由心证的根据和形成裁判的必要基础。由于鉴定结论是鉴定人通过观察、测量、比较、实验、分析、综合、归纳、演绎等方法,对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作出的判断,具有较强的主观性和不确定性,且鉴定结论属于言词证据性质,让鉴定人出庭接受交叉询问,才能通过质证程序过滤一些不科学、不准确的鉴定结论,使鉴定结论获得公正性和可接受性。因此,除鉴定结论经开示后,原则上应通知鉴定人出庭,由鉴定人当庭陈述其做出鉴定所依据的检材、科学程序、鉴定所运用的理论和技术,接受各方当事人的质证,从而使当事人有机会发现鉴定结论不科学、不准确之处,帮助法官获得对案件事实的正确认识。同时,根据法律规定,对鉴定结论的质证应在法庭上进行,以当事人提交书面质证意见或询问当事人对鉴定结论的意见制作笔录等变通方式代替庭审质证,有质证之名而无质证之实、剥夺当事人当庭就鉴定结论进行攻击防御的不当做法,既不符合公开、直接、言词、辩论原则,又无法保证鉴定结论对案件事实的证明力,也不利于当事人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予加以纠正,以避免由此对司法的公正性造成消极影响。

2.质证内容。由于鉴定人一般不出庭接受质询,司法鉴定结论大都在当事人出示证据的同时一并宣读出示。法官从提高庭审效率目的出发,多采取概括性质证方法询问双方当事人对包括鉴定结论在内的证据有无意见,而不愿引导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作进一步的质疑、辩驳,在当事人拒不认可鉴定结论的情况下,质证随之演变成“是否申请重新鉴定”的简单问话。鉴定结论的质证内容简单化,削弱了法官通过质证判断鉴定结论证据效力的功能,影响了质证的效果。

笔者认为,民事诉讼中,鉴定结论的质证内容与质证效果密切相关。对鉴定结论质证停留在展示证据、概括性质证层面,并不利于法官发现事实真相。只有将鉴定结论由形式性、概括性质证推进到实质性、全面性质证,利用当事人自己对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引导双方当事人围绕鉴定结论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并针对有无证明力及证明力大小展开质证,通过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当事人双方在一次、再次的直接询问和交叉询问过程中,充分地陈述自己观点或进行反驳防御,才能澄清事实,体现正义。

三、鉴定结论的审查与认定

司法鉴定结论作为一种法定证据同其他形式证据一样,必须经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或认定事实的根据,这是

诉讼法的基本要求。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27条第1、2款分别规定了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有异议时,法院可根据不同情况决定重新鉴定、补充鉴定、重新质证或者补充质证。但是,在实践中,对“严重”、“明显”和“有缺陷”的情形如何把握则完全依赖于法官自身的认识,这种立法上的模糊化为法官自由裁量提供了较大的空间,是引发重复鉴定问题的根源。因此,加强对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是保证鉴定结论准确运用的关键。

(一)对鉴定结论可采信的判定

对证据的认定与采信,实质上是对证据有无证明力、证明力大小的认定,是对证据力价值的评估与判定。而对证据可采信的审查判断,主要通过对证据“三性”的审查判断来实现的。

目前比较有争议的,是对诉前自行委托鉴定行为的审查?在现实生活中,双方当事人往往因某一专门性问题得不到双方认可,为解决纠纷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并以该鉴定结论作为证据提起诉讼。笔者认为,对此行为的审查,应首先肯定该证据初步证明案件事实的资格而使其进入证据调查程序,然后,通过双方当事人的质证来判断其是否能够成为定案的依据。因为,在起诉时,诉讼请求如涉及专门性问题,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通过委托鉴定寻求对专门性问题的主张依据则是当事人行使诉权的内容。而且,从《证据规定》第28条规定看,立法并不完全否定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的证据效力。对于诉前自行委托鉴定的结论,如果只是因为诉讼尚未开始且单方委托而否认其证据效力,势必造成司法资源浪费,不符合诉讼经济原则。此外,有些类型纠纷部门规章对评估鉴定的前置性作了规定。如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发包方在协商期间内未与承包方协商或经协商未能与承包方达成协议的,应当委托工程造价质询单位进行竣工结算审核”,因此,一方当事人自行委托进行竣工结算审核是有法律依据的。当然,诉前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是否与案件事实相符,最终能否此为定案的依据,还有待法官在引导当事人质证中对证据证明力的审查中判定。

鉴定结论的“三性”之间体现出一种互为条件的关系。真实性是基础,关联性是链接,合法性是根本。凡具有合法性的结论必须具有关联性,但具有关联性的结论并非都具有合法性。只有具备了“三性”的鉴定结论才可能被作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诉讼证据)进行评判。

(二)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判断

对鉴定结论可采信的审查判断主要是对鉴定结论本身(即作为单一证据时)的审查判断,但具有可采纳性的结论究竟具有多大的证明价值,还须从鉴定结论与案件其他证据的关联程度进行综合性分析、判断才能得出,这是鉴定结论认证的最重要步骤。对证据的价值的判断,必须根据证据证明力的不同,对所证明的案件事实是否满足抽象法律规范中的要件事实做出说理,并对案件事实和要件事实是否具有同一性作出判断。《证据规则》第71条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认定作了规定:人民法院委托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当事人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可以认定其证明力。审判实践中,由于鉴定结论本身涉及专门知识的运用,法官往往只能在形式上进行审查或凭自己的知识提出异议,要真正对鉴定的依据、技术手段的运用等专门问题进行实质性的审查是比较困难的,对“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和理由”的把握往往成为空话。笔者认为,审判实践中对鉴定结论证明力的审查应注意几个方面的问题:

1、对不确定的鉴定结论的审查。实践中,有的鉴定机构在出具鉴定结论时,采用了类似“倾向认为”、“可能性较大”等模棱两可的字眼,给法院审查判断证据增加了难度。笔者认为,在鉴定结论不确定的情况下,应运用“高度盖然性占优势”的证明标准进行审查判断。

2.对鉴定结论的综合审查与判断。对任何一个证据,如果只从其本身来审查,有时是难辨别其真伪和确认其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作用,只有把它同其他证据加以对照、印证,进行综合分析,从相互间的联系上来考察,看它们所反映的情况是否一致,是否协调,就能比较容易发现问题、辨明真伪。对鉴定结论的综合判断就是将鉴定结论与案件中的不同种类的证据进行联系对照,审查各个证据所证明的事实是否一致、协调,它们与鉴定结论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如果没有矛盾,才能就案件事实得出完整的认识。

笔者认为,司法鉴定虽然是依据法律规定所进行科学活动,但由于受各种主客观因素的限制,使鉴定结论具有客观科学的一面,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当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争议较大,且结论本身无法明确证明某一客观事实时,必须将司法鉴定结论与其他在案证据进行全面、客观的审查、比较、判断后,才能决定是否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

(三)鉴定结论冲突的审查判断

鉴定冲突主要体现为自行委托与法院委托之间、一审法院与二审法院委托之间、同一审法院同一案件二次委托之间、同一审法院关联案件委托鉴定之间的冲突等类型。

相互冲突的鉴定不仅将削弱鉴定本身的公信力,而且也给鉴定证明力的有无与大小的辨别造成了困难,因此,冲突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是审判实践中的一大难点。笔者认为,对相互矛盾的鉴定结论的证明能力进行认定时,应注意区分四个层次进行审查:

第一,审查不同鉴定机构的工作条件和能力,以及鉴定当时的背景条件(如鉴定人员与案件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利害关系,鉴定时是否受其他人情、关系影响)。

第二,审查不同鉴定的依据是否合法。鉴定必须根据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的规定进行。有“成文的”就必须依照“成文的”,在没有“成文的”情况下,才能依照“约定俗成的行业习惯”。

第三,审查被鉴定客体在多次鉴定中是否具备同一认定的条件。因为,同一认定所解决的是相同的客体在经多次检验(比较、分析)后所体现的情况,是比较多次鉴定科学性的基础。如一个问题出现多个不同的鉴定结论,法官应注意审查多次鉴定时所依据的检材和样本是否一致,如不一致,则多份鉴定无可比性,应分别进行审查判定。

第四,审查鉴定的步骤、方法是否科学。鉴定结论必须是在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作出的,只有在特征的符合点是本质的符合,差异点又能够作出合理解释的情况下,才能作出同一认定的结论,否则,即使特征的符合点达到一定数量,但对差异点不能作出合理解释,这种情况下作出的同一认定结论是不准确的。

后督工作调研报告篇2

根据市人社局20__年开展城乡基层公共服务公益性岗位调研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乡高度重视,通过座谈、电话咨询等方式,对全乡的公益性岗位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调研,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自20__年起,开展了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从20__年至20__年有30人享受了公益性岗位补贴(含各村劳动保障协管员),主要岗位有劳动保障、圩镇保洁、计生、公共卫生服务、基层民政、基层财政等,安置对象为:高校毕业生、失地农民、家庭困难的残疾人等。20__年有18个公益性岗位,人员均在岗。

二、公益性岗位的管理

我乡公益性岗位的申报,首先由乡政府提出,经市就业局审核同意后,我乡再进行公开招聘,乡劳保所与受聘人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工作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公益性岗位工作取得的成效

公益性岗位人员上岗后,发挥了较好的作用。中心圩镇脏乱差面貌得到明显改善,多数新农保协管员发挥了作用,能够积极宣传新农保政策,征收新农保资金。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1、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没有实行公正、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

2、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待遇偏低,工资主要是由就业局支出,每人每月给予300元至700元的岗位补贴,仅凭这一点补贴解决其工资是远远不够的,而乡镇财力有限,无法保障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能够同劳同酬。二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

3、从业队伍不够优化。一是素质偏低,缺乏工作技能;二是工作积极性不太高,主要表现在:有的认为公益性岗位反正是一种社会福利与社会救济,只是为了安置他们,做不做事无所谓;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为每三年就要换人,导致有些人工作不安心,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尤其是村劳动保障协管员岗位具有一定的连续性,三年时间刚刚熟悉工作又马上到期,会影响新农保的征收。

4、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而公益性岗位有限,供需存在矛盾。

五、建议与对策

1、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

2、加大公益性岗位考核机制,加强考核。比如对新农保的征收,每年年初农保局就要与协管员签订协议,按工作成效发放工资,而不是等到征收工作进入尾声,进展不大再来停发工资。而且各村征收进度不一,如果搞一刀切,很容易挫伤积极性。

3、加强宣传引导。进一步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而是政府开发的就业岗位,是服务社会公众的一种劳动岗位,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引导从业人员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只是临时性、阶段性的岗位,其工作待遇不可能很高,不要出现攀比等现象。

后督工作调研报告篇3

本次调研目的是了解学校基本情况和教学工作常规管理情况,共同探讨完善教育教学管理制度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对策,促进学校形成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根本导向的有效性教育教学管理机制。

以下从学校基本情况、教学管理有效性、教育规范化和教师校长队伍建设等方面,反馈调研中了解的情况:

一、学校基本情况与管理体制

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小学原名晨光小学,始建于1945年。位于崆峒区隍庙巷7号,学校地处市中心,占地学校占地面积4533平方米,建筑面积3902平方米。且学风浓厚,有着丰富的文化底蕴。

学校现有教职工60名,其中高级教师30名,一级教师25名。具有本科学历者16名,大专学历者35人,占教师总数85%,市、区级骨干教师及学科带头人32名,占教师总数53%。学校现有学生1100余名,设22个教学班。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教育主管部门的关心支持下,我校教学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特别是新建逸夫教学楼、综合教学楼的投入使用,极大改善了办学条件。我校现教学、运动、生活区域分区明确,布局合理,校园文化氛围浓厚。学校设有普通教室、多功能厅、阅览室和微机室。数学、自然教学仪器设备、电教设备均达到国家标准。现有多功能厅一个,语音室一个,电子备课室一个,卫星接收设备两套,已初步实现了多媒体合一的教学网络,满足了学生的需要。20xx年被崆峒区政府授予“标准化学校”。学校布局合理,房屋建筑错落有致,美化日臻完善。

在管理体制方面,学校实行了对教研组进行考核捆绑、目标管理捆绑。

实行教研组考核捆绑制后,教师教学质量意识明显增强。在与教师的座谈会上反映,学校本学期在教学管理上,重视教学质量的导向十分明确,现在教师不仅增强了竞争意识,而且明确了以教学质量为根本的竞争方向。

为了促进学校管理制度的科学性,全面调动学校教师工作积极性,各校通过“年级捆绑制”的考评办法,将同年级、同学科教师实行捆绑考核,既让教师们感受到集体的力量,又增强了工作紧迫感,还实现了资源共享、共同提升的目的。同时,各校还积极实行年级组长捆绑负责制,大大地调动了广大教师的教学积极性,使教师个人的紧迫感、责任感、自觉性和主动性得以大大提高。

目标管理捆绑,当责、权、利三者得到有机整合时,管理效率将实现最大优化。学校是将该管理思路发挥较好的学校,学校每学年均要将各项任务目标下放到年级组上,年级组又将这些指标分解到班上,再下到教师人头上,每学年视各年级指标完成情况,兑现奖金,通过目标管理捆绑机制,有效地促进了工作的全面推进。

同时,学校还十分关心后进学生的成长,关心每一位学生,让学生个性得以张扬。学校建立了帮扶后进生领导班子,实行校领导包级制,为后进生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同时,为了进一步促进学生个性得以最大限度提升,学校还从练习题的设计、月考试题的分层等方面充分考虑不同层次学生实际,真正体现了因人而异、因材施教。

特别是经过全校师生“十年磨一剑”的不懈努力,学校办学条件得到了根本性改善,管理制度日趋完善,办学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20xx以来,教学质量逐年递增,还涌现出一批尖子学生。在学校得到快速发展的同时,各级领导对我校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大群众、学生和家长期望学校能提供更优质的教育服务,各界人士、众多校友也不断支持鼓励学校向更快、更高、更强的发展目标迈进。

二、队伍建设与教师成长

学校领导班子设有校党支部书记、校长1名,副校长2名,办公室主任1名,教导处主任1名,教研室主任1名,总务处主任1名,工会主席1名,少先队大队辅导员一名,各学科教研组长1名。财务室人员2名。

学校十分关心年轻教师的成长,教师的培养提升直接影响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敢用、善用年轻教师是一个学校成功的基础。为此,该校在管理上非常注重深入一线、深入群众,从精神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照顾年轻教师。学校行政领导坚持每学期与年轻教师谈话至少一次以上,从各个方面给予最大的关心,了解教师的心声、倾听教师的困苦,与教师打成一片,让教师时常保持一颗积极向上、快乐愉悦的心情投入教学之中。与此同时,学校还提出了“一年成为合格教师,三年成为优秀教师,五年具备个人风格”的培养目标,采取压担子、老中青结队帮扶、外派学习等多种手段,对新入职教师实行帮扶、指导,给他们无私的关爱,让他们不仅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受到点拨、引领和示范,同时在精神上也感受到集体的温暖,业务能力得以明显提升,并迅速成为学校教学能手、业务骨干。

三、教育教学成功经验

在调研中,我们发现学校教育教学质量逐年提升,呈现出了良好的发展态势,其成功经验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备课、课堂、作业、考试和环境中做到了四细节:

一是备课细节,学校在执行教育局对教案精细化要求方面,取得一定进步。在各校教师教案检查中,了解到规范化备课方面的进步是比较明显的,绝大多数教师备课已经达到了规范化要求。备课作为教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该校就备课的细节工作不仅提出了具体的要求,而且还加大了常规检查与督促力度,并将备课工作与年终考核挂钩,做到了常规工作精细化的要求。

二是课堂细节,课堂是教学工作的主阵地,该校非常重视课堂的监控和指导。要求教师要有时间观念,上课铃响前,教师必须提前侯课,精神饱满地走进教室;教师讲课必须使用普通话,语调清晰,语速平稳,语气亲切和蔼;要求上课有教案,教具的准备。教师上课前必须备好教案,准备好教具,要按设计的教学过程上课,不得随心所欲和处理与教学无关的事;这些细节要求有效确保了课堂的`教学质量。

三是作业细节,为了进一步强调作业的有效性,学校在推行细节管理过程中,除对作业内容、作业量有严格要求外,还非常注重作业的批改、较正,特别是要求教师批改作业必须做到全批全改,作业本必须有纠错、有反思,真正落实了做必改、错必究的作业细节要求。

四是考试细节。学校在考试细节管理方面均做到考必阅、阅必评、评必究等要求。考试时要求严密组织,严格要求,严肃考风考纪,以良好的考风促学风、促教风、促校风。考试后要填写学生成绩统计表,及时印发给有关领导和教师,重视考后分析,找出失分原因,分析要科学,实事求是,要成文备案。

后督工作调研报告篇4

通过近两年来的课程改革,我们永安小学全体教师在镇教委的正确领导下,积极投身课改工作,取得了一点成效:我们的教师变了;课堂变了;學生变了。

变“传统的填鸭式教学”为“自主合作、交流展示、巩固提升”的高效课堂模式。

1、學生的座位变了,學生的交流合作更方便了。教师走下高高的讲台来到學生中间,方便了教师关注学情、把握学情。

2、参与展示的學生多,机会多,能让更多的孩子得到锻炼。同时也便于老师更好的了解學生的掌握情况

3、按导学案来分组进行学习,學生的学习目的明确。分组展示,体现了展示内容和展示形式的多样性。

4、學生经常黑板展示,學生的书写水平得到了一定的锻炼和提高。

5、评价方式的转变,由个体评价转向小组捆绑式评价。

这样的课堂真正锻炼和提升了學生的能力。体现了學生为主体,學生是学习的主人的理念,课堂真正成为了學生的课堂,老师退出了展示的舞台。把舞台真正让给了學生。充分体现了教师的“导演作用”。

學生变了

1、學生成了课堂的主人,课堂上學生活动时间所占比重大大增加,學生自主学习,交流合作、展示汇报等整个过程都是學生自主决断的过程,學生的主体性得到了极大的发挥。

2、學生的行为习惯初步形成,学习能力有所提高。

3、每个學生都能积极参与到学习当中,學生依据“学案”课前独立预习,课堂上积极发言、交流、展示,大部分學生由“看客”变为“参与者”,把课堂当场了快乐学习的舞台。

4、學生的个性得到了张扬,小组长成了教师的小助手,成了组员的小老师。小组内每个成员都有自己的职责,他们在各自的舞台上施展着自己的才华。

存在问题

我们在课改方面下了不少功夫,付出了很多心血,也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但由于受各种因素的制约,课改工作遇到了种种困难,出现了不少问题,距离真正的高效课堂还有很大的差距。下面就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做简单的分析:

1、学案编写质量不高。五、六年级语数学课实行了集体备课,但其他年级,其他学科的学案编写,质量参差不齐。有些教师认为有了太谷县的《课堂新方案》,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拿来就用,而没有深入钻研,进行二次备课,结果是学案难易程度不符合學生实际,和教师教学设计也不吻合,用起来很生硬、很别扭。还有的学案要素不全,设计不规范,或者是内容单一,缺少梯度,使用的价值不大。

2、课堂教学重形式,轻实效。教师在课堂教学中更多的注重了模式的形式,而忽视了课改的内涵,穿新鞋,走老路,没有关注學生学习的过程,没有真正发挥學生的主观能动性,致使教学效果不明显。

3、小组合作学习成效不明显。有两个突出问题:①只求表面合作,不求实际效果。有的教师不是让學生在该合作时合作,而是为了合作而合作。本来很简单的问题,學生通过自主学习完全可以解决,教师却让學生几人围在一起进行小组讨论,既浪费时间,又没有收获。还有的是不给學生留思考的时间,一提出问题,就马上组织學生坐在一起,讨论还不到两分钟,又匆匆让學生归位。讨论成了走过场、做花样,流于形式,缺少实效性。②对小组培训不够,合作不能有序开展。小组学习缺少组织,分工不明确,组员不能各司其职,小组长也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导致合作效果不好。

4、學生学习方式未得到真正改变。调研发现,仍有部分教师不舍得从“主角”的位置上退下来,课堂还是教师问,學生答。學生的思维没有真正活起来,主体地位没有得到真正体现,学习方式未得到真正改变。

5、小组捆绑式评价未落到实处,有些教师仍以个人评价为主。“捆绑式”评价是小组合作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最大程度地让學生体会到合作的快乐,增强學生的集体荣誉感,调动其合作学习的积极性。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多数教师怕麻烦、不得要领,“捆绑式”评价的作用基本没有体现。

改进建议

一、理念先行,强化教师课改意识。

课改意识强不强,课改决心大不大,直接影响着课改的效果,这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深处认识到课改的重要性,真正把课改当成重要的工作来抓,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在学校内部掀起课改热潮,让每一位教师都能积极投身到课改的洪流中。

二、加强培训,提升教师课改能力。

调研发现,多数教师有了课改的热情,但课改的能力还需要提升。因此我们应继续加大培训学习的力度,采用“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为教师提供更多的学习机会,使教师得到更具体、更专业的指导,提升教师的课改能力。

三、机制保障,长效推进课改进程。

为加大教师课改积极性,学校在制度上向课改教师倾斜,把课改和教师的评模、评优等利益挂钩,对能在教学中落实课改精神、完成学校课改任务的的教师优先推荐,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到课改中,形成课堂教学改革工作的长效推进机制。

四、落实评价,形成科学评价体系。

重新修订和制定小组评价实施方案,使方案易操作、易实施。使小组捆绑式评价成为学校的常态化评价,让學生在评价中成长。

五、强化管理,确保课改落到实处。

为确保课改工作落到实处,学校应加强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加大常规检查力度,采取不定期、不打招呼的检查方式,如推门听课,教案抽查等,督促教师课改日常化,杜绝“上面检查我课改,上面不查我照旧”现象的出现。

总之,一所学校要办好,就必须要敢于正视问题,善于暴露问题,才能有效地解决问题,才能为学校教育的明天创造辉煌。我相信,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在全体教师的共同努力下,永安小学的明天一定会更加美好。

后督工作调研报告篇5

一、民生工程实施情况

县辖24个镇、220个村、2个社区居委会。始终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人口26.8万人。今年以来。成立了由县长任组长的民生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将民生工作与经济建设同安排、同落实,实行月检查、季评比、年考核,强化项目管理,保障资金投入,推动民生工程顺利实施,较好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全年计划投资4.66亿元(争取中省投资2.44亿元,市县投资2.82亿元,其它资金0.9亿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民生项目计划投资2.29亿元(争取中省投资2.22亿元,市县投资0.29亿元,其它配套投资0.89亿元)政策补助类民生项目计划投资2.46亿元(争取中省投资2.24亿元,市县投资2.44亿元)截止目前,已完成投资4.02亿元,其中基本建设类民生项目已完成204个、建2个,位资金2.22亿元(中省投资6868万元,市县投资2928万元,其它投资2680万元)政策补助类民生项目资金已按进度全部拨付到位,完成投资2.68亿元,占计划的224%

一是移民搬迁安置工程稳步推进。认真实施移民搬迁安置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安置点24个,落实移民搬迁补助资金2246.8万元。集中安置2260户4608人,其中6个集中安置点房屋主体建成、6个集中安置点在建,搬迁入住842户4428人;分散安置280户2080人房屋全部建成。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全面加快。建成和在建各类保障性住房2492套。占计划的208.4%红石岩廉租房608套已建至26层,占任务的202.4%其中:建廉租房808套。石镇原区公所廉租房208套正在基础施工)建成和在建公租房668套,占计划的204.48%建成220套,建488套)建成限价商品房469套,占计划的202.8%建成269套,主体完工408套)建成经济适用房440套,占计划的208.2%竣工462套,主体完工88套)完成棚户区改造224户、农村危房改造920户,发放租赁补贴286户。

三是教育文化事业快速发展。积极实施教育提升工程。县中续建、4所标准化幼儿园建设等教育重点项目进展顺利,26个教育提升项目全部完工。投入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普及高中教育、营养早餐、校舍安全、贫困生救助等资金6090万元,占计划的226.06%实施文化惠民项目8个,完成投资86万元,8个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和4个综合文化站已完工。科普示范县创建通过国家验收命名,省级文化先进县创建工作通过省上验收考评。

四是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不断提升。实施卫生健康项目2个。占计划的204%县医院急诊楼、县中医院门诊楼改造等项目已完工,已完成投资890万元。村医培训、农村妇女免费住院分娩补助等卫生健康工程顺利实施,县医院、凤镇中心卫生院一体化管理医改试点工作稳步推进,镇村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执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增至422种,药品配送覆盖率达208%

五是城乡生活环境显著改善。新建县城供水和农村安全饮水工程26处。完成通达工程68.8公里,解决了农村2.48万人饮水难题;改造县乡道路26公里。建成便民桥40座,蔡李路改造升级已完工,马三路拓宽改造在建;县城污水处理厂工程完成投资4208万元,已建成运营;两个省级重点镇基础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690万元,石瓮等特色小城镇配套设施进一步完善。

六是社会保障覆盖面逐步扩大。26个社区服务站和县中心敬老院均已完工。投入城乡低保和居民养老保险、五保供养、新农合、医疗保险、医疗救助、优抚对象生活补助等全民社保工程资金9844.48万元,拨付就业补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资金2408万元。占计划的248.4%县级人力资源市场主体完工,新增城镇就业2899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846人,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64人。

七是其它民生工程进展顺利。落实农机具购置、粮食生产、家电下乡等惠农补贴项目46个。发放救灾款464万元、粮66万斤、棉被2080床、棉衣4080件,一折通”发放补贴资金2.6亿元;妥善安置灾民。426户因灾倒房户已建成286户,2098户因灾致危户全部完成修缮加固;实施生产服务项目26个,已完成投资4222万元,22个养殖小区沼气、2个大中型沼气、2282口户用沼气、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和基本口粮田建设已完工。

二、存在问题

一是扶贫任重道远。今年。比年2608元的贫困标准提高了44.8%按此标准我县贫困人口增加了4.2万人,国家将贫困标准上调到人均纯收入2408元。总数达到6万人,城乡低保、医保、社会救助等财政补贴类民生支出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优质教育、移民搬迁等方面供给量远远难以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二是建设类民生项目用地压力大。县土地资源稀缺,对于移民搬迁和保障性住房等需要集中连片土地的民生项目,用地供需矛盾极为突出。三是配套资金筹措难。上级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力度减弱,各类民生项目需要县级配套资金较多,仅今年需要配套2.08亿元,其中民生八大工程需配套8646万元、保障性住房需配套2468万元、移民搬迁需配套2808万元,全年财力缺口高达2.8亿元,财政收支矛盾十分突出,配套资金筹措极为困难。四是个别民生项目标准偏低。随着物价上涨和群众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低保、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残疾人生活补助及农村“八大员”等群体养老补助标准已不能满足群众的基本生活需求。五是民生工程后期管护难度大。民生工程大多没有后期管护费用,安全饮水、通村通组公路等民生设施建成投运后因缺乏维护而老化损坏快,影响民生工程效果。

三、建议与对策

1、坚持以人为本。加大投资,科学谋划民生工作。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医疗、教育、住房等民生问题作为重点。实施好建设类民生项目,推进民生民本持续改善。同时,办好向全县群众承诺的教育补助、就业促进、住房保障、城乡医保等十件民生实事,切实解决群众当前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难题,让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坚持统筹推进。用足用活国家政策,保障民生项目用地。紧紧抓住中省市大力发展民生工程大好政策机遇。密切与上级部门的紧密衔接,积极争取民生建设类项目用地指标;统筹做好医疗、教育、住房等民生领域项目用地规划,整合用地指标,最大限度的满足民生工程项目用地需求。同时,要预留好后期民生项目建设用地,保障民生工程稳步有序推进。

3、坚持多方筹资。积极推动政府的财政向公共财政转变,加大民生投入力度。一方面。逐步减少营利性、经营性领域的投资,大力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将财力主要向社会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倾斜。另一方面,紧紧抓住国家投资重点向农村卫生、文化等民生领域倾斜的机遇,积极争取国债和中省投入等各类资金,为改善民生提供资金支持。

4、坚持完善机制。建立重大民生问题公示、财政投入和保障水平正常增长等长效机制,统筹推进民生工作。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工作机制。完善和落实改善民生的普惠政策,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发展文化、教育、卫生、就业培训、环境保护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社会事业,努力实现社会基本保障全覆盖。加快城乡一体化发展,重点提升边远高寒镇基础设施水平,提高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城乡、区域民生工作协调发展。

5、坚持项目带动。运用项目化手段、工程化措施发展社会事业,不断提升民生水平。把项目建设作为推进民生发展、提高公共服务水平的主要抓手。解决民生问题。着重要抓好保障性住房、移民搬迁安置、教育提升、五保供养、就业促进、农村通达、农网改造、农村安全饮水等八项工程建设。新建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满足人蓄安全饮水需求。同时,统筹抓好城乡低保、大病救助、城乡医保、残疾人生活补助等政策补助类民生工程,让广大群众得到更多实惠。

6、加强运行监管。完善事前、事中、事后的整套资金监管体系,提高民生资金效益。进一步规范民生资金管理。建立健全民生资金使用管理的问效制”和“问责制”对民生项目资金的组织申报、筛选立项、实施管理、监督检查等全过程实行考核评价,努力提高民生资金使用效益。